都说不是中二病了啊[穿书]: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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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三秒后,路迩退了出来。

    然后蹲在地上开始尖叫:“江烬江烬!餐吧有鬼!”

    路迩最讨厌的三样东西之一,虽然鬼排在第三,但它们是最恶心的!

    火和水毕竟都不是生命体,疼与窒息的痛苦忍一忍就过了。

    但鬼不一样。

    地狱的恶鬼,它们是一群生前不得好死,死后不得安息,被发配到无尽炼狱中靠着折磨受刑者发泄自己怨恨的恶心的存在!

    可惜路迩喊得再悲壮,已经离开的江烬也是听不见了。

    所幸,路迩看到的“鬼”也不是真的鬼。

    比如此时此刻飘到他面前的白衣幽灵。

    他的脚下还踩着滑板鞋,从餐吧里一路溜了出来,看到路迩蹲在地上,还好心问:“路迩,你想扮什么鬼?”

    “……于,裴,清?”路迩抬头,一言难尽地看着他,“你们在,搞什么名堂?”

    于裴清撩起幽灵的衣摆,和路迩一起蹲在地上。

    他们几个昨天夜里就知道路迩要回来的消息了,江烬已经警告过他们,不要在路迩面前刻意提起之前的事。就自然而然当做一切没发生过。

    大家一直都觉得,路迩生江烬的气,是因为江烬强吻了路迩。连江烬也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于裴清机智地避开了一切和江烬、接吻、离家出走有关的话题。

    他直接挑了个安全牌,说:“其实,我们之前接了个任务——”

    “我知道,江烬告诉我了。”路迩打断,“但这跟你们把自己打扮成这幅样子有什么关系?”

    于裴清没想到他提起江烬已经一点都没有愤怒的情绪了,心里挺替江烬高兴。然后又神秘兮兮地说:“跟我来地下室,我跟你讲。”

    路迩对他们的地下室根据地一点兴趣都没有。

    但是他真的想知道为什么于裴清要扮鬼。

    于是他硬着头皮,走进了鬼屋一般的【迩来餐吧】。当然,路迩对各种恐怖元素都免疫,他讨厌的从来不是鬼一样的东西,而是鬼本身。

    只要不是真的鬼,他就无所谓了。

    在和抱着两个脑袋的“恶鬼”庄弘擦肩而过,和正在熬汤的“孟婆”司步点头打招呼,和正在努力往嘴上套尖牙的“吸血鬼”叶涂面面相觑两秒后,路迩终于进入了他们的地下室。

    于裴清将整个任务的前因后果大致讲了一下。

    简单来说就是,那个之前被绑走的孩子,非常特别。

    虽然她的血脉潜力检测数据,远远不如江烬和叶涂,但她却是异能者中最少见的“修复能力”。

    也可以粗暴地理解为,她是治疗师。但她不需要学习任何医学相关知识,只需要靠异能,就可以治愈这世上绝大多数的病和伤。

    别说那些无药可救的癌症,就连五脏六腑被炸毁,只要还有一口气,她这样的修复能力者也有几率将人复活——当然这种能力也有限制,比如她每一次治疗完一个重病或重伤患者后,大概需要7-10天的恢复自己的力量。

    这是一种既稀有又极其实用的异能,联盟至今为止都只有两位治疗方向的异能者,而他们显然在天赋上,都不如这个修复能力的女生。

    联盟非常重视这位异能者。

    但不幸的是,那个神秘的组织也很重视她。

    迄今为止,绝大多数的联盟异能特警都藏好了自己的身份,外界几乎没有人认识他们的脸。

    但这个女孩已经被绑匪抓过一次,对方肯定对她的各种信息了如指掌。

    所以联盟这次给司步他们下派的任务,除了救出她,最重要的就是抓到那个绑匪。

    一来,为了保护这个信息已经泄露的异能者女孩,二来,更是要顺藤摸瓜那个神秘组织。

    说到这里,路迩再次打断于裴清。

    “我只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扮成鬼。”路迩一手捂着脸,一手拎着于裴清的幽灵装,“打算吓死那个绑匪?”

    于裴清老神在在地把衣摆藏起来,脸上惨白惨白的妆面笑起来十分惊悚:“我们是为了开万圣之夜的派对!”

    “……”

    “别露出这种看白痴的表情嘛,你听我讲。”于裴清长话短说,“那个女孩的信息已经暴露了,对方显然不会轻易放过这么好的苗子。她不可能躲一辈子,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再次引蛇出洞。”

    路迩试图跟上他的脑回路:“所以你们打算……”

    跟不上,放弃思考。

    “想办法引诱对方进入我们的圈套,然后瓮中捉鳖。”于裴清说,“一开始本来是想跟着那姑娘贴身保护的,但江烬说,那个绑匪的异能可能和空间转移相关。那就一定要将他困在室内,避免他趁机逃离。”

    “哦。”路迩开了个不太幽默的玩笑,“所以你们要邀请他来参加派对。”

    于裴清气得想哭:“其实也差不多吧。但不是邀请,而是让他自己进来。”

    路迩终于跟上了他的思路:“那个女孩儿?”

    “对。我们和那个女孩商量过了,她愿意亲自当诱饵。”于裴清感动地说,“正好,那女孩的大学就在距离我们餐吧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她到时候带着朋友过来,也不会太奇怪。”

    路迩又问:“派对有那么多种,为什么要搞……”他嫌弃地把鬼自吞进肚子里。

    “年轻人嘛,最赶新潮。之前有个大热电影,演了某个星球里的人们喜欢在十月底的时候搞变装舞会,当时掀起了一片热议,好几个酒吧都仿照他们开了派对,效果惊人的好!”

    路迩用一种不靠谱的眼神看着于裴清,于裴清只能掏出手机给他看照片:“你瞧瞧,不仅扮鬼呢,还有人扮成公主,怪兽,大魔王……啊哈哈,迩迩你要不要扮演大魔王!你看看他,他头上这个犄角可不可爱?”

    于裴清献宝似的从办公室的柜子里找出了一对犄角,一条尾巴,和一双黑色小翅膀。

    路迩本来一点都不感兴趣,可是当他看到那对劣质犄角和劣质翅膀以及那条劣质的魔王尾巴时,他震怒了,一拍桌子,道:“放肆!”

    人类到底懂不懂,犄角和尾巴对魔王来说意味着什么?

    他们是不是小说漫画看多了,以为这是神气的东西,居然就这么大张旗鼓地把它们挂在身上。

    魔王之所以是魔王,就是因为他们已经褪去了低级的生理象征。除了翅膀以外,魔王的犄角和尾巴都代表他要么是尚未成熟的小孩,要么就是已经失去了隐藏自己弱点的自制力。

    大魔王,不仅是一个称谓,更是一种成熟的象征。

    所以包括路迩在内的所有魔王,都不喜欢露出自己的犄角。

    在魔王的世界,只有失败者才会原形毕露。

    而尾巴,更是绝不可能!

    魔的尾巴是一种只有新生儿才会有的绝对弱点,但凡是成年的大魔王,尾巴基本上都会自动褪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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