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天使计划: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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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记者吓了一跳,脸上的黑框眼镜都被惊歪了:“康,康斯坦丁先生,这、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有‘魔抗’了,普通人。”康斯坦丁没好气的说,“把你的手机给我用。”

    克拉克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递过来。

    康斯坦丁翻起杂志,看着印在末页的编辑部电话,拿着手机拨号。

    “嘟……嘟……”

    占线。

    康斯坦丁不耐烦的动了动扣在手机后的手指,手机上流过魔法的光。

    “嘟……嘟……”

    接通了。

    康斯坦丁立刻说:“你好,这里是来自大都会《星球日报》的记者肯特……”

    克拉克吃惊的看着他,而他毫不理会。

    对面毫不客气的打断他的声音:“你想采访杰洛·戈恩是吧?现在有大约一百万个人想联系他……”

    “可以给我通融个机会吗?”康斯坦丁声音狡黠,恨不得自己的诱惑力能透过电波传到那一头。

    对面嗤笑一声:“《哥谭文评》本刊都采访不到他,大都会记者?慢慢排队吧。”

    “等等,我……”

    电话挂了。

    憋闷之下,康斯坦丁重重把手机拍在克拉克胸口:“看来你在新闻界混的挺没头没脸啊,老兄!”

    克拉克连忙接住差点掉在地上的手机,神情憨厚的辩解着。

    康斯坦丁压根没在听:大家都知道的,很少有人敢让他吃闭门羹。

    [你获得道具“钢琴”,你开启工作“词曲作者”]

    [你登记了自己的笔名“杰克·文森”]

    [你确定创作歌曲的标签:“青春”“流行”“舞曲”]

    [你撰写了第一首青少年歌曲,系统评价:SSS+]

    乐夏尚不知道,他的第一篇小说给驱魔师界带来怎样巨大的行业震荡。

    此时,他坐在钢琴凳上,刚刚创作了第一首歌曲。

    为了和小说的恐怖风格区分开,他选择了创作偏轻松大众的流行风格歌曲。

    当前的问题是:这首歌该投向哪儿?

    杰森准备了青少年杂志、流行音乐电台、新兴的音乐节目和各大唱片公司。

    他坐在地板上,身边放满了摊开的杂志,认真的说:“我查了相关咨询,哥谭有几家唱片公司在收新人作品,还有个节目可以……”

    话音未落,乐夏却突然问:“杰森,你会唱歌吗?”

    “什、什么?”杰森手里的杂志差点掉在地上。

    乐夏说:“我觉得你唱最合适,与其联系越来越多的公司,不如你来唱吧。”

    其实,在乐夏提问时,杰森已经有预感了。

    杰森只是很纠结:“可我在当你的经纪人,如果我去唱歌,你的身份就……”

    乐夏笑了,手上不停,几笔在纸上勾勒出一个动漫头像:

    “这只是小事,你可以黑屏直播、戴头套遮脸,或者你也可以当虚拟主播,我给你画‘皮套’。”

    对于当前全面开花的互联网来说,“不暴露身份当歌手”的办法有很多种。

    “你难道不想让那些天王巨星唱你写的歌吗?”杰森提醒道,“我相信你写的歌曲一定也会被他们哄抢……”

    “这可说不准,”乐夏说,“况且是我自己的创作,我当然要按自己的意愿发展,难道还要被这些虚无的东西绑架吗?”

    杰森看着他,那双金色的眼眸里散发的信心,足以点燃任何人行动的热情。

    何况,杰森向来不是个惧怕机遇的人。

    他慢慢的微笑起来:“虚拟主播是吧?那你可要把我的形象画的更酷更帅,否则我是不会同意的。”

    地板上的杂志被换成了摊开的空白画纸,杰森和乐夏凑在一起,商量该把“皮套”设计成什么样子。

    于是很快,“甲方”和“乙方”之间出现了分歧。

    杰森抗议道:“我死也不会戴着这个皮套上镜的!”

    乐夏据理力争:“可是这样的外观非常具备艺术感,不信你问安塔尔……”

    杰森仍然拒绝:“你的艺术太超前了,我说不行。”

    乐夏不甘心:“是你的审美太过时了。”

    ……

    最后,他两不免异口同声:“杰森/乐夏,你的品味太怪了!”

    到底是好室友,争吵间,杰森发现一个问题:“乐夏,你今天是不是……没有再昏睡了?”

    是的。

    乐夏点头:“这都是你的功劳。”

    “我?”杰森迷茫,“好吧,我当你说的是真的。”

    乐夏无法解释:

    因为朝夕相处,又因为杰森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喜好,好感度刷的很快。

    辣热狗,冰激凌,阅读小说,昏倒被背走……

    乐夏时不时听见“你们进行了一番愉快的相处”的声音。

    而因为杰森对应的属性是“体力”和“魅力”。

    乐夏的体力在“哐哐”上涨。

    与之相对应的,是纹丝不动的精神力。

    再这样下去难说会酿成什么糟糕的后果。

    乐夏已打算主动出击:

    既然买不到BL同人志,也不能一直拘泥这个道具。

    既然现在体力有了,主动寻找蝙蝠侠也未尝不可。

    思考间,由于和杰森一起画“皮套”,他的体力又涨了十点。

    问题是:该怎么找到蝙蝠侠?

    乐夏回忆前两轮游戏里的经验:

    第一轮,他和蝙蝠侠的关系实在谈不上“友好”。

    第二轮,是蝙蝠侠主动靠近智力为五的他,而且他依稀记得蝙蝠侠似乎喜欢……棒棒糖?

    莫非要他在哥谭阴暗的角落里支个大箩筐,在箩筐下面放进棒棒糖?

    等着Q版蝙蝠侠飞来捡棒棒糖时,拉动绳子,让箩筐扣下来……

    ——等等,这真的不是在抓鸟吗?

    乐夏扶额,为自己发散的荒谬思维摇头。

    突然间,杰森伸手在他眼前打了个响指,问:“你在发什么呆?”

    犹豫一下,乐夏认为这可以说实话:“我想见到蝙蝠侠。”

    “蝙蝠侠?”杰森疑惑,“为什么突然提到……他不是一个都市传说吗?”

    乐夏说:“就当是为了我的创作灵感吧,我非常需要见到他。假如明天我去世了,这也将是我的遗愿。”

    杰森眯起眼睛,笑了:“这有什么难的?”

    乐夏:“?”

    很,很容易吗?

    杰森分析道:“根据传闻,蝙蝠侠只会出现在哥谭的事故现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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