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导,再来一次: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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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上午, 叶锦和纳克里的商队在距离圣城三十公里的小镇会合的时候,莉比正坐在火堆前削土豆,旁边放着昨天傍晚洗好晾晒出去的衣服。

    只是吹了一个晚上的风,衣服就干了。

    几天没见, 小姑娘的脸似乎又圆了一圈。

    看得出纳克里没有亏待莉比, 小姑娘自己也很会照顾自己, 吸收着一切可以得到的营养。

    为了多收些晶核, 在前往圣城的十几天里,商队带着莉比沿着异兽森林边缘行进,叶锦与商队短暂地见过两次。

    叶锦在这里人生地不熟, 为了确保自己没有偏离路线, 也为了莉比的安全, 叶锦事先与商队确认了会合地点。

    一路上纳克里都在唉声叹气, 莉比偷偷向叶锦汇报, 说纳克里一路走来只收了几十颗低阶晶核。

    叶锦听罢揉了揉莉比红色的像是杂草一样支棱起来的头发, 十几天下来,参差不齐的短发有些长了,看着有些怪异。

    叶锦递给莉比两个发夹:“拿去打理下自己的头发。”

    莉比的眼睛圆睁起来,开心地跳起来, 把夹子夹在自己的头发上。

    有了发夹,脑袋两边翘起的发梢压了下去, 看起来整齐了些。

    莉比期待地问:“姐姐, 好看吗?”

    叶锦点头笑道:“好看。”

    其实那只是两只很普通的木头夹子, 是叶锦在游走在村落间的卖货郎那里买来的, 只花了一颗很小的碎晶。

    然而叶锦不能给莉比更漂亮的东西,那太打眼了,不论是对叶锦, 还是对这个小女孩都不好。

    听见叶锦夸赞,莉比便蹦跳起来,满脸都是好奇,想要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

    这里没有镜子,莉比一溜烟跑到外面打了盆水,借着水中的倒影看到自己的样子,甜甜地笑了。

    叶锦没有想到莉比竟然这样高兴,纳克里在这时走过来问道:“莉比,谁给你的夹子?”

    “姐姐!”

    “唔……看着是精神了点。唉,你原来的两条辫子多好看!如果卖给我,还能多卖几个碎晶。”

    “那下次,我就留给纳克里叔叔。”

    “好啊!”

    “一言为定!”

    叶锦不由摸了下耳边的棕色头发,陷入沉默。

    在联邦,追求时尚的年轻人买几顶假发变幻造型并不稀奇。

    这些东西早就能够合成了,工厂可以大规模生产,各种发色、长短、品质都有。

    不会有人买别人的头发,也不会有人卖。

    因为不需要,也不划算,当头发可以用机器合成的时候,即使对假发的需求百倍于这个世界也不值得花费那么多人力去收取。

    不久之后,莉比钻进屋子里笑着对叶锦重复了她和纳克里的对话,最后皱皱鼻子:“纳克里叔叔说把头发卖他能多几个碎晶,我才不信!”

    叶锦笑着问:“为什么这样说?你和纳克里的关系不是很好吗?”

    莉比摊手,一副没办法的样子:“纳克里叔叔人是不错,可是他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颗可以赚到的碎晶。”

    “小莉比,”纳克里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男性哨兵走进室内摇头笑道:“你这样说可不地道。”

    莉比吐了吐舌头,躲到叶锦身后笑嘻嘻地说:“可是在喀斯镇,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呀!纳克里叔叔会赚尽每一颗可以赚到的碎晶。”

    纳克里作势要怒的时候,莉比又在下一秒鬼灵精似的拽了叶锦的衣角,为纳克里找补:“可是纳克里叔叔不会做过分的事。”

    纳克里脸上维持着凶狠的表情尬住了,一时间收也不是,放也不是。

    叶锦轻笑,看向莉比:“赚尽道义上可以赚到的每一颗碎晶,难道不帅吗?”

    纳克里立时收敛了做出来的凶狠,击掌笑道:“就是这样!”

    “如渊!你这家伙可真上道啊!”

    莉比看看叶锦,又看看纳克里也笑起来。

    叶锦摸了摸女孩的脑袋:“把头发留起来吧。我想看莉比扎辫子的样子。一定很漂亮。”

    莉比迟疑片刻,才点了下头。

    莉比并不能保证,或许下次肚子饿了莉比还得卖掉她的头发。

    ……可是莉比想要试试。

    她已经长大了,至少比之前大些了,能做更多,更重的活。

    如渊姐姐那么好,给她东西吃,出钱让纳克里叔叔把她带到圣城,还给她买发夹。

    如渊姐姐或许只是随口一说,可是莉比却觉得她得试试。

    圣城那么繁华,莉比相信她一定可以在圣城里找到可以养活自己的活干。

    不论是洗衣做饭,还是跑腿帮工,她都可以。

    就快到圣城了,如果能见到托尔和贝拉……

    想到这莉比不禁笑起来,心中充满了期待和雀跃,她好久好久没有见过哥哥和姐姐了。

    上午吃过饭后,叶锦就带着莉比随车队向圣城行进。

    在这个星球一种叫做驮兽的低阶异兽代替骡马,成为拉货的主力。

    驮兽似马非马,力气比骡马更大,体味更小,行走时驮兽脚下会产生一股微弱的风团,拉着满满一车货物一天行走上百公里不是问题。

    哪怕是低阶哨兵,五感也比普通人敏锐一些,比起骡马,驮兽几乎没有体味,使用驮兽对哨兵来说比起普通的骡马要友好许多。

    这个世界的人毕竟不是旧时的人类,基因与异兽融合过后日行百余里只是寻常。

    中午刚过,叶锦一行已经到达圣城。

    叶锦排在长长的队伍后面等待入城,即使还未进城,仅从城外远眺,叶锦也不禁震撼了。

    圣殿就建在圣城正中的高山上,高耸的罗马柱撑起鎏金的穹顶,用黄金包裹的九尊圣像伫立在圣山之上,刺绣精美的丝绸披在比圣殿还要高大的圣像上,镶满七彩宝石的巨大腰带、武器、手钏、鞋子……将圣像装点得异常华丽精美。

    各色各样数不清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火彩出众,一看就是品相极佳的宝石。

    这辈子叶锦生在比这个世界富庶百倍千倍的联邦,又长于元帅之家,即使如此在看见那些圣像的时候也不由咋舌。

    难以想像在只能用手摇织布机的当下,织布工人要花多少心血才能织出那样宽大精美的布匹来。

    即使在联邦也算得上奢华的布料,却被披在神像上任由风吹日晒,过不了几个月就要换件新的。

    还没进城,叶锦就已领教了圣殿的富庶。

    叶锦喜欢珠宝,她的收藏已经不少,然而圣山上任意一尊圣像上的宝石居然比叶锦的收藏还多!

    这个世界的财富怕是都集中在那几座圣像上了。

    心里泛着嘀咕,不知不觉叶锦已经排到城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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