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后她惊艳香江[六零]: 17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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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的,没有别的意思。”

    紧跟着冯启英的话落,就有人从大门外搬来了盛开的铃兰花。

    花期五六月开放的铃兰花,要在冬天开放。还要把开的最好的铃兰花,从温室选出来,送到盛悠然面前。

    冯启英也下了很大一番功夫,他刚从昏迷中醒来,身体累的厉害。脸色也比刚才更苍白了,但他看向盛悠然的双眼里,一如既往的带着笑意。

    “和你认识后,我就很喜欢铃兰花。”冯启英伸手触摸着放在旁边的铃兰花,语气温柔带着怀念:“当时我就在想,我要把天底下最漂亮的铃兰花送到你面前。”

    盛悠然微微一笑:“先是在酒店埋炸弹逼婚,现在又带着这么人闯进我家里,就是为了给我送花啊?”

    她自己倒霉穿成炮灰,一直特别惜命,也害怕身边的人被炮灰。结果冯启英倒好,在酒店埋炸药,带着人打架逼婚。

    盛悠然真的很讨厌,这种不拿人命当回事的人。

    盛悠然越想越生气,盯着冯启英阴阳怪气的笑:“你还挺会膈应人!”

    冯启英:“…………”

    盛悠然嗤笑一声,她细白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那些盛开的铃兰花,语气缓慢的说:“带着你的花,滚出盛家。”

    冯启英这看似深情的举动中,却带着极致的危险。

    谁家好人送花,会带着七八个打手?

    更别说这些搬花进来的人,个个身强力壮,脖子上还有纹身,看着也是打架的好手!

    看似孱弱俊秀的冯启英,这是在向盛悠然炫耀自己的身份地位?还是想继续威胁盛悠然服从他的求婚?

    不管哪一种?盛悠然都非常讨厌。

    “你别误会……”冯启英解释:“这些人手,是我大哥不放心我,派来照顾保护我的人。”

    “谁要听你的解释!”盛悠然低头盯着冯启英,细白的手指轻轻组装着从包里拿出来的枪□□双漂亮蕴含着水雾的双眸,此时也带着冰冷和锐利,宛如一朵娇艳带刺的红玫瑰。

    “我再说一次,滚出去!”

    ……

    打发走了冯启英后,盛易安和杨然这才齐齐松了口气。

    杨然倒了杯热牛奶给盛悠然:“忙了一天了,赶紧歇歇吧。”

    这个冯启英真是个表里不一的疯子,如果不知情的人见了冯启英那俊秀斯文,又病歪歪的模样。

    肯定觉得冯启英身坚智残,情比金坚。明明自己身体都这样了,还想着给盛悠然送花表白。

    大冬天搬出来的铃兰花,真是花费了不少财力物力。

    可是要被女性接受的表白才算表白,不被接受的都算是骚扰。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一点都没有我们那时候的风度……”盛易安也感叹到。

    他和妻子杨然从小就青梅竹马,后来两人都因为学业分开了一段时间。再相见的时候,杨然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盛易安见着她就欢喜,温柔绅士的和杨然来往了一阵子,确定了彼此都有好感后。这才在后来的一次约会中,询问杨然愿不愿意对他一个称呼?

    他想从兄长变成她的爱人。

    后来两人心意相通,在父母的见证下订婚,又一起出国留学,为岌岌可危的国家寻找救国方针。

    对盛易安和杨然两人来说,心意相通的感情才算爱情。

    像冯启英这种偏执占有欲,那纯纯是有病没吃药!疯的厉害!

    盛易安打算明天去一趟冯家,和冯万里交涉。

    两人年轻时认识,也相互干过架。如果冯万里管不住家里的小辈,那盛易安就把冯万里再揍一顿。

    毕竟年轻时,他也揍过!

    “对了妈,团团呢?”盛悠然喝完了热牛奶,感觉胃里和身体都舒坦了不少,这才问道:“今天不是你接团团放学吗?孩子呢?”

    “刚才冯启英在,我担心影响孩子,就让她留在老王家吃饭了。”杨然看盛悠然一口气喝光了热牛奶,又把提前洗好的草莓递了过去。

    “等吃了饭,我们去把他接回来。”杨然解释道:“飞仔等会儿也要回老王家帮忙。”

    飞仔之所以在家,是杨然担心家里的人对付不了冯启英,特意让飞仔回来撑场子的。

    想到女儿刚才气定神闲对付冯启英的模样,杨然和盛易安两人眼里都浮上了骄傲的笑意。

    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他们的闺女就像换了一种性格。如今来了港城后,他们发现闺女的性格似乎渐渐变回来了。

    这可是天大的喜事。

    盛易安笑眯眯的捞起袖子,准备下厨:“今晚打了一场胜仗,我要做点悠然爱吃的辣子鸡和红油串串。”

    为了给盛悠然做出最正宗的川菜,就算到了港城,盛易安也想办法利用手里的药材运输渠道,买到了川蜀那边出产的正宗辣椒和花椒。

    反正在药典里面,花椒和辣椒也算中药材的一种,虽然不常用进药方里,但是女儿喜欢,那就必须要买来备着啊。

    晚上吃了饭,盛悠然才和父母去了老王叔那边接团团。

    夜晚上门,三人也没空手去,而是带了一些港城的特产水果过去。

    莲雾和杨桃都是挑选品质最好最甜的,除此之外还有几箱冬草莓。

    这是菲佣去元朗买丝苗米的时候,发现一个叫大棠村的地方竟然有草莓基地。想着盛家人爱吃水果,就买了一些回来。

    冬草莓个头大,口味甜,盛悠然和团团都爱吃。

    盛易安又让菲佣去买了几箱回来,送给老王叔那边。由于老王家老老少少都住在同一栋楼里,所以各种水果都带的特别多,就怕不够分。

    老王叔家的人看到这些水果,都特别高兴。

    虽然老王家在内地是搞运输队,不缺东西吃的。可是内地环境艰难,莲雾和杨桃这种水果,他们平时也很难得见到。

    更别说冬天出产的草莓了……

    “这些水果可真好,在内地时,我们想吃水果都得攒票去供销社买。”老王叔的大儿媳妇王玲,特别高兴的给大家分水果:“还是港城繁华条件好,什么稀奇东西都能吃到。如果能把盘踞在港城的洋人和资本家,全都打倒那就更好了。”

    “打倒帝国主义!”王震天立马握拳喊道:“我们要超英赶美。”

    “我们早就超英赶美。”团团从盛悠然身后探出小脑袋,脆生生的声音里全是自信:“我们是世界第一了呀。”

    团团的话一落,屋子里顿时变得安静起来。

    所有人都回头望着团团,眼睛里带着惊讶和错愕。

    团团眨眨眼睛,回头问盛悠然:“妈妈,我说错了吗?”

    团团记得没穿越前,她就和妈妈一起躺在家里的电影院里,看了当时的大阅兵啊。

    英姿勃发的军人叔叔和展出的武器装备,让团团记忆深刻。当时妈妈怕她看不懂,还轻声细语的和团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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