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起: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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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这是给我的吗?”沈茁指着那块蛋糕问。

    林庭安点头,顺手把东西放在了沈茁腿上,“等回家再吃。”

    “好,”沈茁双手捧着蛋糕盒子,心里暖烘烘的,他压着嘴角说:“你放心,我不会偷吃的。”

    林庭安转过头启动了车子,在沈茁看不到的地方微微勾起了嘴角。

    他突然感觉沈茁好像一只小猫,睡饱了就慵懒地窝在原地舔爪子,如果有人大发善心给他投食,他就会朝那人投以期待的目光。

    很可爱,也十分招人疼。

    林庭安去城郊的次数不多,京都这么大他也不会每条路都记得,于是就像来时那样点开了导航。

    沈茁正在一旁捧着蛋糕玩,他从来没吃过糕点之类的东西,觉得新奇,一会放在肚子上一会放回到腿上,还时不时凑到鼻子下面闻一闻。

    就像从没玩过玩具的小猫突然得了个小毛球玩,胆怯的试探后便激动地抱着小毛球打滚。

    小猫喵喵喵地把小毛球放到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旁,让肚子里的小小猫闻小毛球甜腻的香味。

    自己玩了一会,小猫觉得无聊,把小毛球小心翼翼放到一边,想找正在专心开车的主人玩。

    兴奋的眼神飘过车前的小屏幕,在看到目的地那里的一长串地址后,小猫竖起的耳朵瞬间耷拉下来。

    沈茁心里那股开心劲一下子消失殆尽,他不想再回到那个大鸟笼了。

    那个每天有八百双眼睛看着自己的地方,沈茁觉得那些黑溜溜的眼睛就像密密麻麻的摄像头,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他。

    他不开心,不想回去,小猫蔫吧了。

    沈茁抵着车框,垂头丧气地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景物。

    林庭安车开得不快,但是在经过减速带时车身还是被颠了起来,沈茁胃里一阵翻腾,恶心感瞬间冲上喉咙,他没忍住捂着嘴弯腰干呕起来。

    刺啦——

    林庭安猛踩刹车,车子在惯性作用下又向前滑了一段距离,最终停在了路中央。[1]

    好在前面刚好是红绿灯,后车才没追尾。

    “怎么突然犯恶心了?”

    林庭安拉了下手刹,扶住沈茁的肩帮他顺背,“闻着蛋糕味不舒服?”

    “没有……”沈茁又呕了几下,平复好一会才慢慢起身,“不是蛋糕的原因。”

    他护住肚子慢慢将弓成虾仁状的后背挺直,却在抬头的瞬间又看到了那串地址。

    沈茁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之前一个月里吃掉的所有食物,早餐一成不变的海鲜粥和蒸包子,上午的加餐是他吃不惯的各种肉类。

    中午一定会有一道汤,不是肉丸汤就是猪蹄汤或者山药排骨汤。

    晚餐的种类就更多了,吃的最多的是鲫鱼豆腐,还有数不清的乌鸡和喝不完的燕窝。

    吃完晚饭还有加餐,牛奶燕麦和红枣银耳混着来,吃完加餐还要喝掉整整一袋泔水一样的营养剂。

    沈茁一回想那个味道就反胃,没忍住又弯腰吐了起来。

    “到底怎么了?”林庭安心里着急,嘴上的语气也重了几分。

    眼看红灯就要变成绿灯,他一只手抓住沈茁的肩,另一只手松下手刹,脚踩油门冲了出去。

    将车停在最近的停车位,林庭安扶着沈茁下了车。

    沈茁心里犯恶心,嘴里总觉得有股味道,蹲在马路边就是一阵呕,不过还是跟之前一样,什么东西都吐不出来。

    这是没有尽头的折磨。

    林庭安用脚抵住车门,从车上拿了瓶矿泉水,扭开瓶盖递给沈茁:“喝点,顺一顺。”

    两人蹲在马路牙子边忙活,就见之前一直跟在林庭安身后的白车缓缓开了过来。

    开车的是个老大爷,在经过二人时车窗缓缓落下,寸头老大爷探出头对着林庭安骂了句:“会不会开车?”

    然后立刻摇下车窗,嗖一下把车开走了。

    沈茁几乎要把自己吐晕过去,却还是依稀听到那个老大爷在关上车窗时小声嘟囔:“操,要不是看这车贵老子准保撞上去!”

    他突然想笑,没憋住把刚含进嘴里的水全喷了出来。

    沈茁也不知道被戳中了哪根筋,头也不晕了眼也不花了,听林庭安被骂他就像被戳中了笑穴,抱着肚子就是一阵大笑。

    林庭安满头黑线,脑门的青筋突突地跳。

    他扶着沈茁在路边的椅子上坐下,待人坐稳后半蹲在沈茁面前,表情严肃:“到底怎么了?”

    沈茁看着面色阴沉的男人,惊觉自己做的似乎有点过。

    “对不起,”他不呕了也不笑了,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我没笑你,我就是突然不开心。”

    “为什么不开心?”林庭安问。

    沈茁想了想,觉得还是要说实话。

    他把林庭安拉起来,两人并排坐着。

    燥热的夏,天将黑时吹过来的风依旧像火炉里飘出来的一样,打在脸上晕乎乎的。

    沈茁热得一脑门的汗,双手撑在长椅上,弯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就是不敢看林庭安。

    林庭安穿的比他多,闹了这么一会头发却还是一丝不苟挂在头上,他仿佛天生耐热一样,吐出来的气息都带着寒气。

    沈茁不说话他就静静等着,林庭安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觉得沈茁就跟青春期的孩子一样,心里有事又别别扭扭说不出口,这种情况只要给他点时间,他就会把心里话都说出来。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字——耗着。

    又过了许久,就在路灯亮起时,沈茁看到自己鞋子上的银饰在灯下闪着光。

    到膝的短裤盖住了他大腿根处麻麻赖赖的伤痕,那是小时候他还没对亲缘感到彻底绝望时,被他爷爷打的。

    说来也奇怪,沈茁小时候的性格其实是有点调皮的。

    有一次隔壁邻居家小朋友的爸爸给他买了根棒棒糖,那个小朋友就跑到他面前炫耀,说他吃不起糖。

    沈茁那时候还有底气,觉得自己也是有爷爷奶奶的,怎么就吃不起。

    于是气鼓鼓跑回家去,说:“爷爷,你给我买一罐子棒棒糖,我要气死那个小胖子!”

    他爷爷上来就踢了他一脚,骂道:“滚一边去,你爹一分钱没给老子,你还想让老子给你买糖,天杀的小犊子,我就说不能接你过来,一天天就知道吃。”

    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沈茁那时候就跟个倔强的小牛犊一样,冲过去抱住爷爷的腿,大声说:“我就要,你给我买一个也行,那小胖子说我吃不起。”

    他爷爷是个一米八三的高个子,身材壮实得很,稍一用力就把他给甩飞了出去,“妈的,你可不就是吃不起,你个吃白饭的给你点米就不错了。”

    说完,这个高个老头推开门就往村子里的麻将馆走,一个没人要的小屁孩可没有他多摸一圈麻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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