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是唐小姐: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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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去年冬天的事儿,不禁开始追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那个后来被查封的会所吗?还抓了两个人。”

    “应该是吧,”刑亦合插一句,等着看好戏,“听说出了人命,秘书也能掺和进去,那家人去南池子求傅董,被傅董一脚踹开了。”

    黄先生扶一下眼睛,颇为不屑,“嗬,求个屁呢,自己犯错还想抱别人大腿。”

    “还好,没有连累到高总,”傅程铭声色沉笃,像是宽慰,“以后高总用人一定要谨慎。”

    高蒙因干笑几声,“是呢,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不会看人,手底下的都给我惹事儿去了。”

    “都过去了,”他倒杯茶,淡淡说,“我以茶代酒,加上谭部长的份儿,替你庆祝。”

    唐柏菲骤然记起,在她刚搬进院的第二天,成姨绘声绘色对她讲的,什么大雪天,半夜有男人敲门求饶。

    所以傅程铭和成姨讲的是一回事,高蒙因也和事件有关。

    他们这些人在圈子里,还真一环套一环。

    刑亦合觉得今天真热闹。

    北京啊北京,你可比伦敦有趣多了。

    在场的除了唐小姐,哪位不知道傅董和高总积怨已久,那件事怎么可能和姓高的没关系,他没被抓,只是后续责任变更洗得干净,高蒙因就像个泥鳅,傅董找证据,却次次落空,无奈任由他在泥里恶心得上蹿下跳。

    包厢内七嘴八舌,传来一阵敲门声。

    安静下来。

    黄先生喊道,“进。”

    侍应生推门后,先鞠躬,“时小姐来了。”随后等人进了屋,又将门关上,退出去。

    唐柏菲对“时小姐”三个字还保留着一定的敏感度。

    她看过去。

    时小姐一身白色v字裙,黑高跟,脖颈挂了一串珍珠项链,外面披着浅棕色风衣,利落干练的短发别在耳后,露出耳垂上的耳钉,她原本斜插进风衣口袋里的手掏出来,将衣服脱了,挂在衣架上,坐在高蒙因旁边。

    她的眼神移过来,和唐小姐交汇一瞬,后者即刻回避。

    “我来晚了,”时菁大方笑,“先罚一杯酒再说。”她酒量好,一大口白的下去,脸色不带变。

    “唐小姐也在啊。好久不见。”

    说这话时,唐柏菲正准备拿只螃蟹吃,忽然蹦出来一问,手不小心握住蟹钳,被刺了下。

    她猛地收回手,递给时小姐一个笑,又低头去看。

    还好没扎破,有点红而已。

    而斜里伸出傅程铭的手,握住她的,温热感袭来,拇指在她指尖摩挲片刻。

    他全程没说话,只是拿手边叠整齐的新毛巾,覆在她被扎的地方。毛巾水分还有,冷冷的,真不那么痛了。

    她自己捂了会儿,再抬头时,他人的视线早已从自己身上离开。

    本以为就此不动声色告一段落,唐小姐又见他重新拿起刚才那只螃蟹,放在盘子里,用工具不急不缓开始拆解,整个人有条不紊,动作规范漂亮,她都不禁想,这得吃几百个才练得出来吧。

    当然。

    只是猜测。

    时小姐胳膊肘撑在桌面,下巴轻倚着手背,看向他们的眼睫微微颤动着,眼神晦涩不明。她垂眼,盯着傅程铭的手,看了好久,“原来你这么会拆螃蟹啊。”

    他笑着回应,“嗯,之前特地学过。”

    “哦,要是能教我就好了。”时小姐声音柔柔的。

    “网上一搜应该不少,你可以去看看。”傅程铭这么答,像是处理惯了这类问题。

    “好。”时菁回得爽快,刚才的柔情全然消失了。

    她靠住椅背,给自己倒酒,豪爽的喝了四五杯。

    唐小姐都看呆了,这可是一口气啊。

    她觉得时小姐有点奇怪,却也没细想,只是问他,“她这么想学啊。”

    螃蟹拆好了,都在盘里摆着,傅程铭放在她面前,看那双未经世事的眼睛,轻笑出声,“你也要学?”

    “我不要。”

    他抬眉,在问缘由。

    “能吃就行,我懒得动手。”

    傅程铭把蘸料小蝶也拿去,用下巴指着,对女孩子说,“趁热。”

    “哦。好,”唐柏菲双手捧着,佯装这碟子珍贵无比,“谢谢啊。”

    他垂眼看她吃,片刻,觉着看久了,才收回眼。

    刑亦合看向高蒙因那张和苦瓜一样绿的脸,以及头顶那绿帽子,瞬间有点同情。

    但仔细想,他们同病相怜。

    高总太太时小姐喜欢傅程铭,怎么看出来的,无非是眼神不清白,而他自己欣赏的唐小姐,又和傅程铭是夫妻。

    高蒙因就坐在刑少爷旁边,刑少爷口型不变,用腹语似的说着,“难怪你看傅程铭不顺眼。”

    高总好像还和刑亦合很自来熟,回他,“招女人喜欢不会有好下场的。”

    “所以你在他洁身自好和暗中勾结的两个选项里”刑亦合半捂着嘴,“你信后者?”

    “怎么不信,只不过伪装得好,而已。”

    刑少爷不信,但再怎么样,他不至于给别人造谣、泼脏水,听过这话后,不再同高蒙因交谈了。

    不知过去多久,时小姐酒喝多了,脸红着,支着脑袋,整个人身子软下来。

    “唐小姐,你在哪里留学的。”时菁突然问她。

    唐柏菲直起腰,“伦敦。”

    “学设计?”

    “嗯。”

    时菁视线是向上的,看着天花板,那一颗颗水晶晃得眼睛疼,“我觉得在米兰学设计更好。”她反驳她。

    唐小姐没听出这是反驳,倒是笑着,解释,“我选伦敦是因为喜欢那里的建筑风格,爱德华,乔治亚和维多利亚,伦敦很浪漫。”

    “伦敦阴天很多,很阴暗,总体不适合人居住。”时菁再次反驳,在有些人眼里,这已经是拆台了,“而且米兰才适合发展时尚,阿玛尼,范思哲,芬迪,古驰,华伦天奴,杜嘉班纳这些都是米兰的,它可是设计之都。”

    “可能我喜欢伦敦的英语腔调吧。”

    “我认为意大利语更好听,比伦敦腔更上档次。”

    第三次反驳。

    唐小姐说东,时菁说西。

    一桌人起先不在意,聊到第三句开始纷纷看去。

    “时小姐,”她顿了顿,“那个,你是不是喝太多了。”

    “确实有点儿,要不你陪我喝几杯?”

    “好啊,红酒可以吗?”唐柏菲举起红酒瓶,晃了晃。

    “不要,白酒。”

    “我不爱喝白酒,用红酒代吧。”

    时小姐笑了,“不行,不能作弊。红酒才多少酒精量啊。”

    高蒙因脸色难看,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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