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退婚的哥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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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你再违背我的意愿私自出门一次,就不一样了。”

    说完,议会长重重松手,温臻被他近乎甩出去,白色的神官袍子翻飞,踉跄地撞到一边。

    薛柏寒没有再看他,冷冷地大步离开。

    “一周后就是婚礼,我不希望再看到任何岔子。”

    温臻半伏在地上,他的身形颤抖,长长的睫毛垂下闭着眼,咬破的唇角溢出一抹殷红。

    佣人惊慌地上前,高呼着医生。

    许久,他慢慢睁开眼。

    带着水雾的深绿色的眼睛盯着地毯,温臻感到冰凉的泪顺着脸颊流淌。

    又茉……又茉。

    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第17章

    神官与议会长的婚礼,被称为“世纪婚礼”。

    每一任议会长,都要跟神官温家最负盛名的那一名神官结婚。

    这是写进联邦法典的一部分,也是政治与信仰结合、社会稳定的象征。

    人们热爱温臻,迷恋他,崇拜他,从婚礼宣布开始民间就已经举行了大量的庆祝活动。

    婚礼现场会被全联邦直播,而所有的A级公民,以及少部分信用点高的B级公民,都会骄傲地盛装出席,毕竟能亲眼见证这场仪式,被视为一种莫大的荣耀。

    联邦历320年,6月20日,仲夏节前日。

    当天,神官温臻身穿纯白礼袍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他浅金色的长发明亮、柔顺,深绿色眼睛平和,唇色微白,他将手顺从地递给一旁的议会长,像是被安放在祭坛上的神像,圣洁、温驯、纯洁,完美地像一块白玉,毫无瑕疵。

    他被狂热的民众叫做“联邦之妻”。

    人们对那场婚礼赞不绝口,他们回忆着婚礼当天场面的盛大,神官的美貌,沉浸在庆典刚刚落幕般的喜悦中。

    无数信徒珍藏着神官的画像,前往各地教堂虔诚祈祷,信仰的热忱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会是载入史册的一场婚礼。

    **

    一个月后。

    联邦南洋,某处海岛。

    “大哥,真的不能再便宜了啊。”

    “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四处问问人

    家都是什么价格。”

    港口处熙熙攘攘,人声鼎沸,这里是联邦有名的夏日度假地,人们在夏季海水一般涌来,成为季候性寄居生物。

    但今天似乎不一样。

    海岛的高耸教堂前忽然一片乱哄哄,有不少愤怒的公民集体涌过去,朝着教堂的围墙扔着什么,嘴里不干不净地辱骂肮脏的词汇。

    “荡夫!”“俵子!”“贱货!”

    黑发疤脸青年皱眉扫了一眼,以为是什么新的抗议游行。

    什么事能闹到教堂?字词那么难听,他还以为回到了都城红灯区。

    他没在意,点着烟转回自己半张疤脸,继续跟小贩扯皮:“这橄榄油岛那边才三分之一价,给我再便宜点,下次还照顾你生意。”

    小贩翻白眼:“别搞错了,人家私人岛一年就榨那么点,我能给你留点货不错了。”

    “我都是老主顾了。”

    “老主顾也不行。”

    “算了那这样吧,你再送我这俩八角海星,我朋友刚死,我顺手给他烧过去……”

    黑发青年刚开口,余光瞥到不远处码头的一艘船上的身影。

    他如遭雷劈一般愣住了,连烟烧到手指都没发觉。

    “大哥?”

    “……操。”

    黑发青年骂了声,把烟头踩进脚边的沙子,头都不回地就追了过去。

    “红刀?——红刀?!”

    他大步跑上码头岸边,边跑边高声叫喊。

    快船驶离港口,马达声嗡鸣,激起一片水花,他的喊声被甩在风里,逐渐被淹没。

    船只似乎没有听到他的呼喊,只是越驶越远。

    “红刀——你小子不是他妈的死了吗?!”

    “红刀!”

    *

    绛刀站在船头。

    海船破风,呼啸的风猛烈吹起他的衣角。

    少年表情漠然,眉眼精致秾丽,虽然眼下有一道被刀剐过似的疤痕,但完全无损他的美丽,反倒像一件带着裂痕的艺术品,

    他上衣领口扣子解开,脖颈上拴着一根黑色的颈环。

    仔细看的话,会发现,少年锁骨下方也有一道同样的剐伤,与脸上的疤如出一辙。

    绛刀回头望了一眼,岸边那人影还在奔跑,直到力竭停下,只剩一个小小的黑影,停在码头尽头,艰难地气喘吁吁。

    绛刀垂下眼。

    拿出一部光脑,在通讯录里滑动,片刻后,锁定了对应的人脸。

    他手里的是红刀的通讯录。刚刚想追船的黑发男人是上一届议会长的狗,算得上红刀的“前辈”。

    无用的信息。

    绛刀淡漠地收回视线,将光脑关机——很快他将用不到任何电子设备。

    绛刀上岛时,林又茉正在森林深处。

    私人海岛植被茂盛,与世隔绝,悬崖峭壁、高山密林,与世隔绝。

    像一个电子信息的天然法拉第牢笼*。

    林又茉穿着一身浅白的亚麻吊带裙,双手手指绑着绷带,握着一把短刀,从林间走出来。

    在物竞天择的原始森林里,所有生物的阶级只按食物链排序,而她走路不紧不慢,如此轻松,毫无疑问站在这条阶级链的顶端。

    她单手拖着一头雄鹿。

    年轻的少女有着不符合她样貌的力气,巨大的雄鹿被拖曳在身后,留下一串模糊血迹。

    林又茉的半张脸沾着血,她冷淡地转过头,和绛刀对视。

    “上次我应该说过了,不要打扰我。”

    “抱歉,执刑官。”

    林又茉没有理会他,径直拖着那头巨型雄鹿走向林间一旁的木头猎人小屋。

    小屋后方是一个屠宰室,挂满了铁制钉钩和各类宰杀动物用的刑具。

    绛刀在原地站了片刻,还是跟了上去。

    在过去的一个月内,绛刀仿佛像一条换了主人的狗,一声不吭、规规矩矩地跟在她身后,宛如影子。

    大多数时候林又茉并不理会他,但也没排斥他存在,于是绛刀就如影随形跟着。如果她心情不好,他就会自觉离远一些,但不会离开。

    他剐去了眼下和身上的红痣,戴上了与红刀一模一样的黑色颈环,忠诚地扮演好那个“赔给她的新玩具”的角色。

    “看来你对你原来的主人很听话。”林又茉有一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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