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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低低飞过夏天》 30-40(第25/26页)
温侬提前好久从在为即将到来的告白紧张。
谢师宴那一天,她从踏进酒店的那一刻,就总是出神。
中途,她借着去洗手间的功夫,鼓起毕生最大的勇气,来到周西凛那班所在的三楼包间,她提前准备了信,脑子里不断预设要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敲门把周西凛喊出来。
就在即将踏上最后三个台阶时,她看见邬南和周西凛都在楼梯斜对面的走廊上站着。
邬南仰着脸,递给周西凛一个淡蓝色的信封,颤声说:“周西凛,我喜欢你很久了!”
温侬顿时懵了。
她屏息等待周西凛的反应。
只见周西凛嘴角勾起那抹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笑,点了点头,毫不犹豫地说:“好哇,我接受了。”
血液仿佛瞬间凝固,四肢冰凉。
温侬死死咬住下唇,尝到了腥甜的铁锈味。
她用尽全身力气才没让自己哭出声,几乎是落荒而逃,冲下了楼梯。
回家的路,阴云密布,她走了很久,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刚推开家门,就听见邬南在客厅里,用着外放的手机,和闺蜜煲电话粥。
“哎呀,当然是真的啦,我要和他报同一所大学……嘻嘻,羡慕吧?”
说到这,邬南看到了温侬,她一顿。
外扩的声音里,闺蜜问:“妈呀,你以后不会真的嫁给他吧!”
温侬眼波流转,声音故意拖长了,笑道:“没准儿,我还没见过比周西凛更优秀的男生呢,我当然想嫁给他。”
温侬避开邬南的视线,头也不回往卧室走。
却忽然邬南咯咯地笑起来,又道:“而且我觉得,以我们俩的基因,生出来的宝宝肯定超级漂亮。”
“……”温侬再也听不下去。
她转身,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家。
门板隔绝了一切,她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只是拼命地跑,跑下楼,跑进无边的酸涩里。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瓢泼大雨,豆大的雨点瞬间将她浇透。
冰冷的雨水混合着滚烫的泪水,冲刷着她的脸庞,她漫无目的地走着,最后停在一个无人的公交站台。
雨水顺着湿透的发梢滴落,她掏出老旧的手机,拨通那个她一直都知道,却一直没机会拨通的号码。
电话在三声之后接通。
那端传来周西凛慵懒的声音:“喂?哪位?”
温侬死死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
喉咙像是被滚烫的砂石堵住,又涩又痛,她用尽全身力气,才挤出一句:“周西凛……这通电话结束的那一刻,我就不再喜欢你了。”
说完,不等那边有任何回应,她果断按下了挂断键。
如此,也算告过白了吧。
那天最后,温侬绝望地这样想。
……
直到今天,隔着五年的时光回望那个雨夜,电脑屏幕前的温侬,心口依旧会传来一阵迟滞的闷痛。
或许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应该知道,她和周西凛,从来都是有缘无分。
是她自己,不肯认命,强求了这一场短暂的相逢。
指尖无意触碰到颈间冰凉的项链。
船锚代表停泊,代表安稳,代表他漂泊的心找到了归处。
她那样珍视,视若信仰。
温侬忽地笑了,带着几分释怀。
她摸索到项链的搭扣,轻轻一按,摘下项链。
拉开抽屉,手指一松。
抽屉被轻轻推上。
……
时间如指间沙,无声滑落。
春去秋来,寒暑更迭,一晃三年。
时光默然送走了温侬的学生时代,她完成了研究生学业,并在一个秋意深浓的午后,如愿发布了她的第二本书。
相较于第一本小说的青涩,第二本书的笔触沉静了许多,但也有许多读者深爱着她的第一本书,并说那样的笔触会随着她技巧和文笔的增长而再也不会有。
和周西凛确认分手后,温侬便再没和他有过联系。
哪怕他们就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哪怕彼此的住址都不曾改变,他们甚至从未在社交媒体上屏蔽或删除对方。
偶尔划过朋友圈,还会瞥见对方生活的碎片一角——他夜店抽的烟,她窗台新插的花。
当然,也曾偶遇过一次,只是视线一对,他们都很快别开了脸。
很多年以后,当温侬和周西凛牵着一只金毛犬,在落日熔金的沙滩上缓缓踱步时,也曾聊起过那空白的三年。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承认,他们看似天差地别,实际骨子里是太相像的人。
骄傲像双生的火焰,倔强是刻进灵魂的纹路,内心壁垒森严,连抵抗的姿态都如出一辙。
然而,这并非横亘三年沉默的唯一原因。
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连深藏的恐惧,都惊人地相似。
他们都怕捧出的真心,接住的不是同等的炽热。
怕那些掷地有声的誓言,不过是阳光下绚丽的泡沫,一触即破。
怕自己并非对方不可替代的唯一,只是众多选择中恰好路过的某某。
更怕追问会得到比当下更惨烈百倍的答案,于是,选择了最安全也最残忍的方式——宁愿守着心口那道未愈的伤,宁愿让思念在无声中疯长,也不肯见一面,去赌一个或许会万劫不复的结局。
有些告别,不是因为不再重要,而是因为太过重要。
不仅是对方重要。
自己更重要。
所以,就这样错过了。
研究生毕业一年后,温侬的生活重心便放在筹备新作品上。
这次的创作围绕一个海岛上的小渔村展开,时间横跨岁月变迁五十年,写尽生活百态,家长里短。
为此她搬去海州附近的一个小岛上居住,每天在渔村里过得简单而随性。
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刚卸下的海货银光闪闪,渔妇们手脚麻利地分拣的样子,午后,她常坐在屋后的树下,看邻居阿婆用布满皱纹的手修补渔网。
岛上只有一所学校,孩子们放学后常在沙滩上追逐嬉闹,有时邻居家的林婶会给她送来两条新鲜的海鱼,但她还是喜欢去林婶家蹭饭,一来二去,便渐渐熟悉。
这天,恰逢林叔出海捕鱼。
饭后的闲聊中,温侬流露出对出海的好奇,林叔便豪爽地一拍大腿,说要带她一起去。
于是,温侬生平第一次踏上了真正的渔船。
头几天,风平浪静。
白天碧海蓝天,海鸥盘旋,温侬新奇地看着林叔他们操作舵轮,起网收鱼,渔网拉上来时,银鳞跳跃,她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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