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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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自己安全的。

    “李将军说的,可是您在上郡驻守时的旧事?”韩嫣捧哏道。

    景帝时,李广曾任上郡太守,他与匈奴的一次交手,最为人熟知。

    当时有一名“中贵人”,也就是皇帝的宠爱近臣,在上郡鲁莽出去,被三个匈奴人追杀,这三人,便是“射雕人”。

    李广带了一百人前去救援,不料匈奴竟有数千骑兵在后面。

    当时凶险万分,一百对数千,这就是送死啊!

    但是李广却当即下令,让一百汉军迎着骑兵齐头并进,直到了离着匈奴阵营只有二里地,还下马解鞍,表示自己暂时不会离开。

    这一举动果然迷惑了匈奴人,他们以为这是一小股诱兵,便不敢轻举妄动,只派了一名白马小将试探。

    李广当即飞身上马,把白马小将射杀,而后又不慌不忙地回去。

    见汉军这么狂妄,匈奴更加以为,汉军一方必然有大军伏击在后,便悄然离开了。

    这一战,为李广的名号增色不少。

    但后世人点评李广,说这一战同时暴露了李广的长处和短处。

    他擅长射猎,心理素质强,有急智,带兵灵活机变;但相应的,也太过莽撞,行事太过冒险,只带着一百人就敢脱离大部队乱跑,如果那天的匈奴人就是莽上来打,那就完蛋了。

    性格的体现是多方面的,李广治军也是比较随意,军中不设警报,人人自便,崇尚简易,关心士兵,愿意为他们行方便。

    而程不识正好相反,他治军严谨持重,管教士兵很严格,要求严守军纪,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军队的纪律和战斗力。

    在李盛看来,虽然李广名声更响亮,但是实际带兵的时候,还是程不识这样的将领更保险更让人放心。

    这两人,李广擅长带领小股部队奇袭;而程不识,则更适合统率大军。

    但无论是谁,在这一晚上,都被烤羊香迷糊了,真好吃啊。

    第二天,李广和程不识的部队就分开了,李盛跟着李广去了云中郡(后世内蒙古托克托县),而程不识,则去驻守雁门郡(今山西省朔州市)。

    反正金雕脚程快,有的是时间,大不了在云中郡玩儿够了再去雁门嘛。

    就在李盛快乐得公费旅游的时候,被扔在宫里的空巢皇帝刘彻正站在未央宫中,看着天上摇动闪烁的漫天星斗。

    ——元光中,天星尽摇,上以问候星者,答曰“星摇者,民劳也”。

    这预示着天下百姓会更加辛劳了。

    其实,在去年,也就是建元六年,也曾有过天象预示,八月的时候,有一颗长星夜出当空,持续了一个月才消失不见。

    “长星”,即蚩尤旗,它的出现,代表人间将有强者征伐四方。

    无论是蚩尤长星,还是星摇民劳,似乎都预示着兵事将起。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从接下来的元光二年开始,刘彻,就开始了他执政时代中最频繁的一段战争时期。

    ——“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第230章

    李盛在云中郡的日子过得非常逍遥自在。

    士兵们尚且要守着边境线,但大金雕无所谓啊,他整天跑出去飞,云中郡位于内蒙古中部,归属后世的呼和浩特市,北依阴山,南临黄河,四季气候分明,日照充足,这会儿正是夏末秋初,天高云淡,温度和宜,李盛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偶尔还带些猎物回来。

    他出去玩儿,韩嫣就跟着李广他们操练跑马,没两天就被晒得黑了一层,看样子还有继续变黑的趋势,晚上在屋子里摸着大金雕的翅膀叹息:“阿曜,还是你好啊,有毛毛遮掩,看我这脸上,都曝皮了,等我回了京,陛下和卫青他们肯定笑话我。”

    李盛凑上去蹭蹭安慰他,你这纯属容貌焦虑,卫青比你黑多了。

    不过这边日照是真的很强,李盛那天在外面打了只兔子吃了一半,就跑到树上睡觉,那棵大树上有个很大的窝,但是看起来很久没有鸟类住了,都结了蜘蛛网,李盛就在里面休息了一个多时辰,等睡醒了下来看,发现剩下的那半拉肉表层都快晒干巴了。

    韩嫣以往也跟着在上林苑围猎,但在外面真正地跟着大军跑动还是第一次,那天跟着李广出去沿着边境查看岗哨,早上出去,夜里黑透了才回来,连眼里都没有光了。

    李盛蹲在营帐门口的柱子上看着,觉得韩嫣现在的状态就跟后世超市里冰冻的死鱼差不多,废了啊。

    韩嫣就算自小练武骑射娴熟,也从没这么跑过啊,连着急行军跑了一天,吃的是冷饼子喝的是凉水,颠得他从大腿到屁股都是麻的,人都累傻了。

    连下马,都是侍从扶着这位小爷下的,韩嫣刚进屋就躺地下了,连晚饭都吃不下,被侍从伺候着换了衣服洗了脚擦了手脸,刚躺在床上就昏睡了过去。

    跟多年屯守边疆的老资历李广相比,韩嫣这种久在京中安逸度日的年轻公子还是差得太多了。

    不过韩嫣还是很有韧劲儿的,歇了一天,第三天李广出去,韩嫣又跟着去了。

    年少志高,祖上又是以战功得封的弓高侯,陛下是势必要打匈奴的,韩嫣也想着能上战场攒战功,靠自己封爵。

    知道上进是好事儿,李盛看着韩嫣夜里在灯下就着烛光,一边给自己大腿内侧磨破的地方上药,一边嘴里嘶嘶地倒抽凉气,心说坚持这几天不容易,得犒劳犒劳年轻人啊!

    然后第二天就去捉了只蒙古黄羊,用爪子抓着黄羊回去的路上,又看到下面草丛里过去一只青灰色带着角的动物,系统告诉他那只是青羊。

    李盛:青羊?没吃过,搞一只尝尝!

    于是,把黄羊带回营地后,李盛又再次出发,去找青羊,眼下初秋,但吃了一夏天的草,青羊们已经长得膘肥体壮,李盛看着那只看好的大青羊,那两只角有点凶啊,螺旋状向着外面延伸,看起来很锋利的样子。

    系统说那是一只公青羊,提示他母青羊更好抓一点,母青羊的角比较小,而且是向后上方伸出,伤害技能稍微降低了一点。

    李盛拍拍翅膀,就要这只公的!他觉得这只青羊的皮毛一看就特别好,带回去给刘彻做皮袄!

    金雕攻击地面上的动物,常规动作是先俯冲,用锋利的爪子刺穿猎物身体,然后趁着猎物吃痛回头的时候,用爪子攻击猎物的脸部,等猎物失去战斗力后,把猎物抓起来飞到空中抛下,彻底摔死。

    但是看着青羊那两只大角,李盛有点犹豫,套公式估计不好用了啊,最好是直接把羊抓起来往下扔,他有经验,一旦被抓起来腾空,猎物就很难再反制了。

    为了避免被两只大角扎穿,李盛在上面盘旋了好一会儿,终于,等青羊在溪边喝水的时候,他的两只角深深地低压下去,好机会!

    李盛迅速下落,两只钢钩一样的爪子深深扎进青羊的靠近头那边的背部位置,不等青羊回头,金雕立刻使力气,带着青羊往上飞。

    一时竟没飞动——这只青羊太沉了!李盛一上爪子就感觉出来了,这只青羊大概有刚才那只黄羊两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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