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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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1章

    干了坏事的刘彻毫无心理负担地用姐夫平阳侯顶锅,但就算是侯爵,也不能随意踩踏人家的秧苗啊!

    一年的收成都指望着田里,但听闻这一伙人是侯爵,围拢过来的百姓们都有些害怕,李盛扭头看看刘彻,再看看韩嫣,这两人都是出生富贵又年轻气盛,可能是拉不下面子?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要补偿人家的意愿。

    这就有点无耻了!

    怪不得史书中都记载你们这群人“扰民甚重”,还曾经被人“疑为奸盗,聚少年欲攻之”,合着只干坏事不善后啊!

    果然,法治科普任重而道远,刘彻和韩嫣这种贵族子弟都纨绔惯了,很需要教育啊。

    这不行啊!你可是皇帝,你得了解民情啊!

    李盛一扇翅膀,从刘彻肩膀上飞起来,飞到韩嫣身边的树枝上落下,翅膀尖尖指了指他腰间的囊袋。

    韩嫣有些疑惑地把囊袋从腰间金扣上解下来,小鹰又拍一拍那上面的系带,韩嫣瞄了一眼刘彻的脸色,顺着小鹰的意思解开了。

    李盛弯下身子瞅了瞅,不愧是史书留名的“得宠于武帝”,帝王近臣果然豪奢,这都是金质弹丸啊!

    刘彻对于自己在意的人,向来很大方,何况韩嫣从他六岁陪伴至今,两人十几年同窗学习起居作伴,关系非比寻常,如今韩嫣才二十岁,在汉武帝的提拔下,已经是“日益尊贵,官至上大夫”,出身贵族又多有赏赐,韩嫣有钱得很,《西京杂记》中记载韩嫣常常以黄金为弹丸射猎鸟兽。

    长安城中有歌谣曰:“苦饥寒,逐金丸”,长安城内的孩童只要听说韩嫣出来打猎,常常蜂拥跟从以求散财。

    已经四个月的小金雕,爪爪也不小了,李盛想伸爪子进去抓一把,袋子口太小了,不好操作,于是他张开鹰喙进去叼了颗金弹丸出来。

    成年金雕的喙长度能达到六厘米,李盛现在还小,只叼了一颗出来,他看韩嫣还呆呆的,伸出翅膀拍拍这傻子的手——伸手接着啊!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叼了三颗金丸出来,每颗都有小指肚大小,应该足够补偿这一片秧苗的产出了吧。

    看着那只鹰朝着自己飞过来,为首的那个中年男子有些害怕,但那只鹰在他头顶盘旋了两圈,扔了点东西下来,他大着胆子借助,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金的!

    李盛把三颗金丸扔下去,在空中叫了两声,又飞回了刘彻的肩膀,扭头蹭蹭他的下巴:喏,学着点。

    李盛觉得平阳侯应该感谢自己挽救了他的名声。

    刘彻是出身好心气儿高,锦衣玉食地长大,自来高人一等,一时间难以与平民百姓共情,但是他不傻,一看这情况,便朝着韩嫣看去,韩嫣心领神会,立刻扬声道:“我等无意伤及田地,这些尔等便收下吧。”

    一群人呼啦啦又跑了,到了中午停下来的时候,刘彻把小鹰揽在怀里细看,越看越觉得小鹰不凡,他一边用兔子肉投喂小鹰,一边给它顺顺翅膀上的羽毛,扭头问韩嫣:“该给小鹰起个正经名字。”

    韩嫣正在烤鱼,闻言把手里的活儿交给亲卫,转过头来认真考虑这件事,俩人头对头,开始琢磨给小鹰起个什么名字比较好。

    李盛吃够了,蹲在刘彻怀里听着他们商量,一边听一边在心里纠结。

    “玄飞?”——太普通了。

    “墨羽?”——跟毛色相合,但不够霸气。

    “金鸿?”——嗯,不够特别。

    “鸣云?”——有点简单了吧?

    “金曜?”——这个不错,就是跟本鹰鹰的种类名字重了,他本来就是金雕啊。

    “元曜?”

    这个可以!

    刘彻自己是很偏爱“元”这个字的,看他的年号就知道了,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

    “元”字几乎贯穿了汉武帝的整个执政生涯,以汉武帝的年号为名,很有意义啊。

    “曜”字也挺不错,有日光之意,且日、月、星都可以被称为曜,这个字够霸气,有格调,而且很特别!

    “噍!”李盛赶忙叫起来,用翅膀尖尖碰碰刘彻的手背,这个名字好,就这个了!

    刘彻低头看小鹰,栗褐色的眼睛正专注地看向他。

    他试探着叫了一声“元曜?”

    “噍!”

    刘彻笑起来,果然,小鹰注定是属于他的,他也最喜欢这个名字。

    于是李盛就有名字了——元曜。

    但是刘彻不怎么叫他大名,他似乎更习惯叫自己的小鹰为“阿曜”,就像私底下他会叫韩嫣“阿嫣”一样,对于亲近的人,他总是更随意一些。

    “阿曜,回来了!”刘彻在马上,抬头看向远处的小鹰。

    “噍——”李盛回应一声,随即在空中调转方向,扇动翅膀俯冲下来,在离着人十米左右的地方收势急停,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刘彻的手臂上。

    刘彻伸出手给小鹰揉揉翅膀根,捏捏翅膀尖尖,被小鹰回蹭了两下。

    “回宫吧。”一行人策马回程。

    皇帝陛下出门游猎,虽说是借着平阳侯的名号,但宫里两位太后也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次一回去,王太后就把儿子叫去了,劝他收敛些,本来就年轻不能服众,老出去折腾,那些老臣嘴里更有说的了。

    李盛是跟着刘彻一起去的太后宫里,刘彻进去跟母亲说话,李盛就蹲在屋里的灯架上乖乖待着。

    他从王太后的话里感受到了她对韩嫣的些许不喜。

    “弓高侯家的那个韩嫣,虽说你喜欢他,但也不可太过了,整日带着你出去胡闹。”

    “你也该多去看看皇后,那是你祖母心尖儿上的人,哄好了她,你祖母岂有不高兴的?你闹了一场,连你舅舅都受了连累。”

    刘彻敷衍过去,拉着一张脸出来。

    李盛跟在他旁边低低地慢慢飞,他知道王太后为什么不喜欢韩嫣。

    一部分原因是韩嫣自己情商有点低。

    王太后在进宫之前曾嫁给金王孙,生有一女,为讨刘彻欢心,也为了巴结王太后,韩嫣打听得此女就住在长陵邑,便悄悄向刘彻禀告,刘彻亲自前往,带着金氏女来到太后的长乐宫,一起拜见王太后,当即封金氏女为修成君。

    但实际上,这件事经不起细想,长陵邑离着长安可是很近的,韩嫣都能轻易找到金氏女,以王太后的权势,难道寻不得?可见是王太后有意隐瞒。

    而韩嫣这场自以为是的讨好,却在不自觉间得罪了王太后。

    另一方面,王太后是有族人的,但王氏族人的子弟却不是特别出众,在皇帝跟前的脸面显然不如韩嫣,王太后多少就有些不满。

    且王太后跟全天下的家长一样,觉得自己家孩子最好,但凡有什么错处,都是他身边的人带坏了,很不幸,跟刘彻玩得最好的小伙伴,就是韩嫣,这就被迫背锅了。

    刘彻压着一张低气压的脸去了椒房殿,太皇太后还在,他不能不顾及。

    其实,他跟陈皇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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