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死对头沦落荒岛后: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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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边走边做记号,走着走着就来到之前的事发地点。

    那颗老柳树依旧悬在崖壁之间, 树干布满了植被,仿佛已经沉睡千年。

    两人决定在此歇脚, 顺便伐几根木头做风轮。

    “小心点, 别掉下去,”枭风不忘提醒 ,“同一个地点,不能摔倒两次。”

    王昕往下瞅瞅, 斜坡的弧度竟然比记忆中陡峭,不免心有余悸:“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滑下去的,枭风,我是滑下去的吗?”

    “不知道,我当时晕着呢。”

    “好吧,吓失忆了。”

    闻言,枭风笑起来:“救命恩人,你是个逆流而上的勇士。”

    王昕瞪他:“别损我,伤感情。”

    “你把我背上来的时候,难道不够勇吗?”枭风的手落在一颗树上,眼底浮现感慨之色,“昕昕,你看这棵树,你当时应该借着它的力量把我拉上来。”

    “不行,”王昕当即摇头,“我那时候猜到你受了很严重的伤,如果用藤蔓把你拉上去,万一伤口血崩了怎么办,我不敢冒险,必须亲自确定你的情况才行。”

    原来不是想不到,而是想得太周到。

    枭风望进王昕的那双眼睛,世界突然变小,小到只能容下这份悸动。

    “看我干什么?”王昕摸一下脸颊,很快笑出声,“枭,你现在看起来真温柔,连样子都变得无害,像个小男孩。”

    他奔向枭风,展开双臂求抱抱,想在事故地点亲密一番。

    枭风一句话打破幻想:“先干活。”

    “好家伙”王昕的两只胳膊耷拉下来,嘴角撇成一条线,“我说什么来着,跟你过日子就是受苦的命。”

    枭风眼底浮笑,揉了揉他的头发,“来,帮临时老攻抬下木头。”

    王昕打趣道:“哎呦,你可算学会了。”

    “出门在外,总是胡思乱想,”枭风的语气里既有欣赏也有责备,“别忘了我们在什么地方,脑子里的故事先放一放。”

    “我控制不住啊,这就是天生的故事家,”王昕一脸真诚,说出来的话也颇有道理,“我正处于灵感爆棚的阶段,尤其是跟你在一起,创作欲与日俱增,可惜手里什么都没有,我很怕自己漏掉一些重要的情节,不过无所谓了,我决定忘记手绘屏的样子,沙滩才是我的归属地。”

    听了这番话,枭风眸光闪烁,心中有了主意。

    他喜欢一个人,就会对这个人好,好的因素里包括让喜欢的人感到开心,他是实干家,必须付诸行动来证明。

    下午,两人回到营地。

    趁着王昕午休,枭风钻进密林采取行动。

    他摘了很多大叶子做防腐纸张,再用燃烧后的炭条代替画笔。

    几天后,这件事大功告成。

    当枭风把‘纸张’和‘画笔’交到王昕手中时,后者惊呆了,激动得浑身迸射出火花。

    王昕简直像花痴一样嗷嗷叫:“啊啊啊啊!这么好的人怎么就让我遇到了。”

    “我会再想其他的办法,”枭风话语微顿,换一种深情且真心的语气,“我是你最忠实的读者。”

    他讲话时眼中的温柔朝王昕扑面而来,是如此的有魅力。

    王昕的眼眶毫无意外地变湿,心中奏起狂想曲,歌词是:事实上我踏马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回去,枭风就是我的幸福,我是王昕,我很快活!

    他冲上去,抱住枭风亲了起来。

    枭风加深了这个吻,像是要把所有未尽的情意都倾注进去。

    纸张散落一地,他们不管不顾,拥着彼此从洞外滚到洞口,再从洞口滚上了木床。

    木床“嘎吱嘎吱”响。

    外面,涛声依旧——

    枭风不嫌麻烦的造纸又烧炭,王昕用的很开心,觉得自己也该做点什么回馈。

    于是他跑到船骸附近搜刮,转悠了一上午,直到枭风叫他回去吃午饭,他才在船舱里找到一捆旧船帆。

    帆布特别破旧肮脏,不仅褪色严重,各种小虫洞层出不穷,是那种卸下来丢进角落里的淘汰品。

    王昕觉得问题不大,作为潮男一枚,具有设计天赋的他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些小洞洞,他对服饰搭配有种天然的直觉。

    先用沸水消毒,晾干后进行剪裁。

    缝纫技术哪家强,来荒岛,找王昕。

    他利用帆布给自己和枭风一人做一套衣服,带有小洞洞的布面做成汗衫,枭风出海的时候可以穿,他还做了一条大裤衩,肥的要命,非要枭风试试不可。

    剩下的一块布,他做成一件万能衣,既能穿在身上也能当做大布袋使用,还可以挂在树上当婴儿背带,当然这是后话。

    枭风见了都由衷佩服:“创作方面,你确实可以。”

    王昕得意的像只狐狸,看着又懒又淘气:“我是被灵感眷顾的宠儿,希望永远没有创作瓶颈期!好吧,有点痴心妄想。”

    现在只剩鞋子的问题没解决,两人的初代装备是缝了又补,已经快到极限。

    枭风接过这个任务,一天内就打造出四双草鞋,结实程度不言而喻,而且穿在脚上还挺好看。

    可是到了晚上,王昕的脚踝就磨出两个大水疱。

    夜幕降临,万籁俱寂。

    两人回到了山洞。

    他们分别坐在床头和床尾,枭风拖着王昕的脚处理水疱,后者则是靠坐岩壁,懒洋洋地吃着坚果。

    “你这双脚丫,保养的还不错。”枭风拿自己的脚对比一下,得出一个客观的评价。

    其实不止是脚,王昕的手也很秀气,虽然没少干活,还把手掌磨破过,但要不了多久,那双手就自动恢复出厂模式,而且骨节没有变宽。

    王昕困得双眼半阖,语调拖得很长:“你是脚控吧,第一次睡我的时候,你就玩半天,幸亏我不怕痒。”

    “可能吧,”枭风一点不避讳,好像在讨论很正式的话题,“我也喜欢你的手,我觉得它们很好看,不是单纯的生理冲动,纯粹是一种欣赏,像艺术品一样。”

    “哥们儿,滤镜有点厚,我这个当事人都听不下去了。”王昕特意举起手,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一番,没觉得哪里出奇。

    枭风持反对意见,神色正经地解释道:“你没懂我的意思,一个人喜欢一件东西,并不是证明那件东西有多完美,是一种感觉,简单来说,王八看绿豆。”

    王昕竖起拇指:“狠人,狠起来自己都骂。”

    枭风笑了笑,眼睛黑亮:“就像你喜欢我的胡子一样。”

    “”王昕的耳尖悄悄染上一抹红,使劲嚼着坚果,“说什么来着,越没有什么越想要什么,人都是这样,你也不例外。”

    “别吃了,坚果吃太多肚子会痛。”

    枭风把剩余的坚果挪到洞口,随口说句:“你最近变得很能吃。”

    王昕没觉得:“还好吧,证明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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