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后随机连线到前男友: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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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留在洛杉矶,郑千玉很难问出口。

    就像隔着一块布猜一只大象,大家都默契地不去捅破这一层纸。

    “我可以取消。”

    郑千玉听到他的声音道,几乎能够想象出他皱着眉头的样子。

    是啊,刚发生完关系就谈分开的话题,郑千玉可以感觉出他的警惕。

    郑千玉走到他面前,伸手揽住他的腰,轻轻地把自己靠在他的身上,像哄人一般:“我不想你取消。”

    他的语气好像在说“你要陪我去”“没有你我就不行”,但却是在说着完全相反的事。

    “如果因为我影响你的工作,这会让我不开心。”

    郑千玉仰起脸,虽然他看不见,但他很知道自己是看起来是什么样子。郑千玉可以让叶森即使心里很不情愿,也会对他点头。

    “我也有自己的工作,我需要自己来处理,总不能一直找人陪吧。”郑千玉继续道。

    叶森环抱他的腰,很固执地说:“为什么不能,我会处理好。”

    郑千玉半开玩笑:“那你把工作丢了怎么办?让我养你吗,也可以啊。”

    叶森很冷静地说:“我不会丢工作,即使没有工作,我也不会有任何经济问题。”

    郑千玉把脸埋进他的怀里,道:“那你好棒。”

    叶森静了,郑千玉知道他拿他没办法。

    “叶森,我需要自己去做成一些事情,不要别人帮我。我需要自己有价值。”

    他轻轻用面颊蹭他:“现在我能做的事情已经很少很少了,你能明白吗?我不是你,我没有太多底气,我好想和你说一样的话。”

    叶森将两个人视为一体,不分你我,他不在乎谁付出得多,谁付出得少。这是身体健全者对不健全者的慷慨,他觉得他理应照顾郑千玉。

    是的,郑千玉斤斤计较,他能做到的很少,自然也付出的不太多,或是根本无所付出。

    在郑千玉年少时,他认为能给予爱就好,因为他的爱比金子还要珍贵,而他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便散尽千金。

    现在郑千玉不觉得自己的爱很珍贵,他只是盲着眼坐在这里,叶森偏偏爱他。

    最后,叶森终于答应让他去。他执意要送郑千玉到B市,再从B市起飞去洛杉矶,这是叶森最后的让步了。

    郑千玉说好,叶森为防止他反悔,立刻安排好了时间买票。他一手握郑千玉的手,像他们已经坐在分开前的最后一秒,叶森将他紧紧抓牢,不允许郑千玉再离开他。

    第49章 Chapter49 “分开这件事,不……

    在已经完全进入盛夏的这个月底, 因为离出发去下一段工作还有一小段时间,郑千玉也不再像之前一直忙着试音,日子突然悠闲下来, 让郑千玉感觉自己好像在放暑假。

    夏天非常热烈,所有的植物都在疯长,并不畏惧高温与阳光的曝晒。在这座南方城市,夏季的天气极端而多变,有几日蒸腾烘烤,瞬息之间是乌云压顶,遥远的天边响起阵阵闷雷, 大雨将至。

    在很小的时候,郑千玉其实不喜欢夏天,他怕热, 因此很苦夏。郑千玉一到夏天就无精打采,不想吃饭,只有胃口吃冰淇淋, 郑辛评价夏天的郑千玉“瘦得像我们家虐待孩子了”。郑千玉把自己挂在沙发靠背上吹风,心里惦记着冰箱里的薄荷巧克力甜筒。

    后来的大学暑假他和男朋友在一起, 去了北方或者进了山里。在一些不那么热的地方,郑千玉知道自己不喜欢的是让人昏昏沉沉的高温,而并非夏天本身。

    而且自从他开始画画之后,他对夏天的感情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夏季不仅太阳热烈, 天气、动物、植物……各种各样的东西都比别的季节更加活跃,这是一个灵感迸发的季节。

    因为喜爱画画,郑千玉从而喜欢上以前最不适应的季节。而且夏天在他的城市是很长的,当郑千玉开始喜欢夏天时,时间就此焕然一新。

    他开始体会到夏天的一切优点:可以穿得很单薄清爽, 让皮肤尽情感受夏风;可以去海边,夏天的海是一年四季里最蓝的;这个季节走进山里可以观察到更多动物,因为夏天是动物最活跃的时间。

    还有一点永恒不变,在夏天郑千玉不仅可以随心所欲地吃冰淇淋球,作为应季甜品,冰淇淋的种类也会推出更多,其中就包括他最喜欢的薄荷巧克力味。

    在郑千玉失明之后,夏天这种迅猛、多变的特质成为他触碰这个世界真实一面的窗口。即使看不见、不出门,在黑暗之中郑千玉包裹住自己的心,使自己躲进更深的黑暗之中,夏天让他仍旧听到蝉鸣、雷声和暴雨。

    随着它们的到来与渐隐,四季在他的黑暗之中流转,郑千玉想要忘记时间,但夏天让他无法真正做到。

    在这个夏天,郑千玉出的门比以往要多一些。他作息健康,起床较早,如今几乎和一同睡觉起床的人进入同居生活。

    他们会早起出门,趁太阳还没有爬到最高处散发强烈的光和热,走去附近的市场买菜。

    清晨的空气清新,余留夜风的凉爽,郑千玉拿着盲杖,和叶森走进清晨就略显热闹的市场之中。对于应季的蔬菜是什么,天气如何影响鱼类和海鲜,以前的郑千玉一概不知,因为他从来没有买过菜,也几乎不会做饭。

    以前他的生活总是转得太快,郑千玉计划着上学,画画,恋爱和家庭,要走去很远的地方,于是他无法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停留,或者说,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来研究一些“小事”。

    那时他的男朋友也同样如此。在他的世界里,分界线比郑千玉的要更明确:有必要的和没有必要的。

    工作是有必要的,和郑千玉见面,关心、满足郑千玉是有必要的,让郑千玉把注意力多放在他身上是有必要的,让郑千玉说喜欢他是有必要的。

    除此之外都是没有必要的。

    现在郑千玉走进菜市场里,听着叶森在买菜。这种感觉实在奇妙,他以为叶森是只会线上买菜的类型。但来到真正的菜市场,他对这里同样了解。

    也是,一个真正会做饭的人,怎么会不了解食材呢?

    叶森挑选的时候依然安静,而菜市场的摊主大都热情,喜欢和顾客交谈。他们看到郑千玉拿着盲杖,没有问他的眼睛,只是问他们是不是兄弟。

    叶森直接答:“不是。”

    郑千玉被他吓得一激灵,怕他口吐惊人之语。好在有人结账,摊主又忙着去称重。

    叶森选完,也结了账。又去了几个海鲜摊和肉摊,摊主全都很热情地推荐,叶森是很有主见和选择性的,有在认真筛选,挑了一些,有的摊只是看看,没有买。

    走远了之后,郑千玉悄悄问他:“怎么不买呀?”

    叶森答:“天气不好,鱼不新鲜。”

    他的语气平直,全是筛选,并无抱怨。对郑千玉这样没上过菜市场的人来说,很难知道买菜的标准。他道:“你好熟练啊。”

    也只有和郑千玉,叶森的话才会多一些。

    “我这几年经常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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