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人夫: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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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小声问:“那您这婚假是多久?我们没结过,不太清楚这一项福利。”

    “加上我之前的加班条,一个月请满。”

    众人瞳孔地震。

    整个机关上下,谁不知道张初越二十四小时待命,如今竟要消失一个月!

    不过郭旭东安慰大家:“又不是要走,只是请个假,而且头儿结婚是好事,大家高低聚一场。”

    张初越手里握着电话,点开温霁的聊天框,没信息,怎么,回国后连社交软件也不用了?

    抑或是还未醒来。

    如此一想,他此刻随意搪塞下属:“我回去问她意见,你们好好当差,别回来让我动手。”

    众人顿时唯唯诺诺。

    张初越的“动手”肯定不是替他们收拾烂摊子的意思,而是真的会对他们动手。

    此人出了名的脾气暴躁猖獗,但架不住技术一流,都敢踹上司的办公室,又是中央派来的,很多人都说他在基层绕一圈就回去升官了。

    不过张初越做什么事都不奇怪,除了下午五点钟,他准时下班要走。

    郭旭东最后一个文件死皮赖脸地要他签,张初越说又不是明天不来,但他哭着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老板跑路,都是谁都无法阻止的事啊!”

    张初越签字又不是一笔带过的事,文件过他的手都得看完,今日送过来的多有纰漏,让他们全部改过,明日再签。

    以前说走便走,现在仿佛拖家带口,心情烦躁。

    出来一看时间,五点一刻,更烦躁了。

    开车先是去市场。

    斩了最新鲜的卤鹅,小城镇的师傅手艺精巧,片片切得薄厚均匀,比日料店的菜色都精致。

    又去买了两份胡椒猪肚汤,白胡椒辛辣,猪肚处理洁净,白花花地浮在浓汤里,他带回了家。

    宿舍是老城以前的国有单位楼,虽老但也检点,院子没人住,他图清净,就要了这间房子。

    长腿迈上二楼,铁门拧开时他收着劲,一进屋,先是闻到浅浅的茉莉花香,他今日饿鬼投胎,都没来得及觉察她手里戴的那串茉莉花环。

    还是在去市场的路上看到有老太太在串,他想到温霁手腕里好像戴的是这么一束,做的时候让身体烘热,香得彻底。

    于是他又买了一串回来。

    原本那串散在地上,全是被他抓着她手腕往上抬的时候揉碎的。

    张初越心里一叹,真是要命。

    这点情趣也忘了拿来逗弄她。

    不过无妨,大把机会。

    宿舍是单间,没有卧室,一进屋就是床,倒是有个吃饭的餐厅,挨着门边,他把打包的晚饭放到桌上,先是走到床边看她。

    睡得恬恬静静的,就露一张脸蛋出来,像面包房里新鲜出炉的白蛋糕一般饱满,三年了,也不知是怎么过的。

    但养成这样,微不可察地一喟:“辛苦了。”

    转身去阳台时,没注意温霁的眼睫轻轻转醒。

    阳台有个小洗手盆,他洗过手去打开洗衣机,临走前把衣服扔了进去,想着回来晾晒,然而盖子一揭,里面是空的。

    再抬头,一件白色的软烟罗胸衣藏在他宽大的衬衫后面,被晚风一吹,小荷才露尖尖角。

    温霁把他的衣服晒了。

    他又往厨房里过去,刚要烧壶水,发现壶里满当当的,指腹一碰,还有余温。

    这时客厅里有声音响动,张初越背着她倒水,没有马上转身,那种热烈的情感像一团火,转身就要将他吞没。

    塑料袋被扒拉出声,张初越听见温霁说:“拿盘子和碟子出来。”

    “不用,有一次性餐具。”

    温霁确实看到袋子里还配了塑料勺和木筷子,此间揭开餐盒,扑鼻而香的味道撩动食欲,她说:“这么好的美味,应该用漂亮的餐具让它身价倍增。”

    张初越拿着茶杯出来,说:“我不常做饭,没有。”

    温霁微微张唇,他的视线落在她身上。

    洗过澡了,只穿了他的黑色衬衫,领口开了两粒纽扣,锁骨似湖水泛光的一道涟漪。

    “你先吃,我去洗个澡。”

    温霁早就饿了,闻言就“唔”了一声,汤还烫舌头呢,温霁夹了块卤鹅肉送进嘴里,好吃到她闭着眼睛轻轻晃着身子。

    张初越的澡洗得快,等他出来,鹅肉和汤才去掉一点,温霁把饭盒往他面前推,说:“卤鹅肝,入口即化,比我在国外吃的米其林都美味!”

    张初越喉结滚动,望着她说:“吃不完再给我。”

    温霁说:“肯定吃不完,你快点动筷子。”

    也好,张初越心里想,一起吃完,节省时间办事,拿起筷子问她:“下午睡饱了吗?”

    温霁微点头:“这儿好凉快,不用开空调,风吹一吹我就昏迷了,可能是昨晚太累了。”

    又是轮渡又是救人。

    张初越敛眉:“那看来中午的事并不算太累。”

    温霁夹猪肚的筷子差点打滑。

    抬眸看他,发现他依然望着她,一双眼睛直白,就是要看她,反倒她在闪躲,才见面不过二十四小时,还未了解谈心,她说:“你快点把汤喝了,不然冷了!”

    张初越听她的话。

    温霁吃饱了,就坐在桌对面看他,本来是要等他吃完再收拾,可等着等着,目光就落在他眉宇上,黑了,眉眼跟被刀斧打磨过一样,变得更硬更挺,还有……更壮了。

    明明成年后那树根不会再长了吧,还是她的错觉?

    或是因为路途久未有人进入变窄了,相对就显得他更壮了吗?

    “我来收拾,你去洗漱。”

    温霁说:“才几点啊,我还没来过这里,想出去看看。”

    张初越收拾好桌面往厨房进去,水龙头在流,没吭声。

    温霁发觉张初越好像比以前更沉默了。

    因为沉默,所以第一次见面也没说话,没有问她怎么会在那艘船上,就当她抱着的那婴儿是她的小孩。

    他以前从不犯这种错误。

    温霁进浴室洗漱,其实她下午已经洗过一次才睡觉的,这会刚转身要出门,见他进来,门没有关,于是侧身给他让了位置。

    “你对这座城市需要了解什么?看什么?你我三年没见,你该看的不是这里与你无关的街道。”

    温霁被他无端低声说了一句,转眼,手腕让他套来了一串茉莉花环,他今天揉碎了她的,赔回来。

    她往外走,忽然想出来回怼他的话:“那到底是你生活过的啊。”

    回应她的又是水声。

    温霁抬头晃了晃手腕上的花环,嗅了嗅,沁人心脾。

    呆了一会,刚要去拉阳台的窗帘往外看,腰肢就让人揽住,一道长臂横亘,将她抵坐在他腰上,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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