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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非主流美娱》 110-120(第3/15页)
触到的Hip-Hop。
可这哥走的是“学院派”。
他的经纪人虽然是高中时期认识的当地T恤店老板,不过发家之路一直都是靠着参加各种正规比赛和音乐电视节目磨出来的作品,在俄亥俄州收获了不少有分量的音乐奖项之后,他才被经纪公司递交橄榄枝。
这家经纪公司的创办人吹牛老爹从1989年开始活跃,千禧一代可能已经不太熟悉他的名号,可以给他的影响力打个比方——在Hip-Hop圈子里报他的名字要比埃米纳姆好使。
路易斯获得格莱美奖之前,他主要在西海岸圈子里杀出了一片天,后来正式进入主流媒体视线是靠着脸和炒作的心机上位。
他获得格莱美新人奖之后,正式进入主流娱乐圈,凭借2009年MTV颁奖礼活动期间跟泰勒·斯威夫特的恋情炒作,彻底把人气和知名度打响全球——之前主要还是在美国西部和小众Hip-Hop文化圈火。
而同期的贝克还在一个接一个的比赛苦熬,一张又一张地发行着他的mixtape,然而出了俄亥俄州查无此人,稍微有点讨论度缺德网友起的外号还是“低配勒布朗——东部洗剪吹版”。
等到2013年,在贾斯汀·比伯深陷毒驾门与zhaoji门风波之时,路易斯彻底靠着自己的本事远远甩掉了这位打的难舍难分的竞争对手。
他和卡戴珊一家子正在牢牢霸占全世界人民的社交媒体讨论榜,他又靠着世界名校毕业生的title王冠加身收获了不少家长的认可度——这点很重要,毕竟他们是消费力度最猛的青少年粉丝群体的直接经济来源。
而同年的贝克刚混到MTV大学生票选年度最佳艺人奖——俄亥俄州限定版;刚参演了个人电影——说是个人电影其实是给女主角作配当绿叶;年末的全国性最佳嘻哈艺人奖——还tmd是俄亥俄限定!
这时候他身边的所有亲朋好友,包括贝克本人都在想:论音乐作品质量我和路易斯·勒布朗是谁都不服谁,同为混Hip-Hop圈的白人,他不就是长了一张好脸吗?
靠着路易斯“变节”从Hip-Hop转到R&B这件事,贝克没少内涵,但前者忙着谈恋爱分手写歌发歌,甚至因为贝克不红,都不会有记者跑去问路易斯给他一个说“I dont know him"的机会。
2015-2017年,贝克痛定思痛,决定不蹭白不蹭,不学白不学,不会做学人精的rapper不是好男友!
不就是谈恋爱吗?他也有自己的女神想追!
不就是炒作吗?他看见谁红就diss谁,疯起来了他连埃米纳姆都喷!
他甚至做的比路易斯更周到一些,他甚至张开怀抱欢迎那些想跟他一起合作的歌手——他可不是路易斯那种看人下菜的家伙,不管红不红,只要发出邀请他都欢迎~
果然,他如愿地红了。
趁着路易斯被肯豆·詹娜甩耳光灰溜溜躲去澳洲的那段时间,贝克成功地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虽然有点晚,但他红的速度快呀!相信追上路易斯·勒布朗指日可待。
“现在Hip-Hop圈最看好的新人就是你了。”贝克已经换了的经纪人对他说,“你千万不要理什么Hip-Hop就是keep it real的屁话,尤其这话还是从侃耶嘴里说出来的,就他最会炒作。”
贝克原来那个旧经纪人现在也在跟着他工作,只是术业有专攻,T恤店老板现在更多地还是在管他服化道之类的事情。
新经纪人也不叫他理查德,世人也不知道他叫理查德,大部分人都叫他MGK。
只有他女友会叫他理查。
贝克对经纪人的话其实半信半不信,他不蠢,如果只是炒作没有作品产出的话路易斯·勒布朗也不会长红,同理可证,他在炒作的时候也不能忘记掉本心。
2017年开始的贝克雄心勃勃,势必要让自己的音乐彻底走出俄亥俄——其实现在已经靠着对圈内名人的diss走出家门了,可惜目前还没把黑红洗白。
不是他不想洗,也不是经纪公司不给力。
而是《Media》这张专辑横空出世了。
在所有人都盼着路易斯赶紧倒的时候,这家伙偏偏就在唾骂中又杀了出来,不仅没死,反而靠着这张专辑的质量和成绩变得比之前更嚣张。
连出柜都不能搞垮一个男性rapper的话,这只能说明没有任何事可以让世人厌弃他。
这时候他们才意识到大众对路易斯·勒布朗的包容性有多强。
如果将演艺圈的艺人星途比作日升月落的自然规律,有旧人下去自然就有新人顶上,没有人会一直悬挂在高处。
可即便是在趁着路易斯·勒布朗沉寂的时间这段时间里,MGK这个名字爆红的速度依然没有快到让他成长的足够成为现象级。
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是,贝克终于在路易斯休整的一年里总算成功混出了姓名——起码会有跟他新公司关系铁的记者在采访路易斯时询问他对MGK的看法了。
本来都已经打算好要蹭了,不管他是褒是贬,反正只要从他嘴里说出来反应他们就马上开香槟庆祝。
但人家正经回复了一句:“No clue here.”
比“I dont know her”还伤人一万倍。
费了半天劲,写了几首歌专门骂他,结果到人家那里还是查无此人。
别说是查无此人了,他连路易斯嘴里的人称代词都没混上。
都是混娱乐圈的,谁又比谁真的高贵啊?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目中无人。”
今天组这个局本意也是来说这件事。
“人脉”绘声绘色描述了一番路易斯过去混西海岸的时候是如何地势利眼,又骗来酒之后对着贝克说:“他就是一个很狂的人,只有比他强的人他才会看在眼里,但你看看之前他跟着混的阿姆,现在阿姆跟他割席之后也没见他登门道个歉什么的。”
贝克发自内心也觉得这件事不地道:“我虽然diss过阿姆,可是我一直都是很崇拜他的。我当年要是有勒布朗那样的机会,我要是能够在阿姆身边学习,就算阿姆拿枪对着我要我滚我都不会那么轻易就离开曾经的恩师。”
在场的人没几个乐意去探究他说的话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大部分人只需要知道MGK是不喜欢路易斯·勒布朗这一事实,他们就可以根据这个信息借题发挥他们的踩一捧一混半个月的饭吃——跟班谁不会做啊?
过去他们可以是路易斯的跟班,现在也可以是MGK的跟班,谁给饭吃谁是老大呗。
他们过去是跟路易斯玩得不错,那交情也是真的好,但人家现在飞升了去开世界巡演了,他们还在混着pub的live场子呢!
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这个道理在全世界都通用。
贝克想来想去,他觉得自己之所以没有在路易斯那边留下任何痕迹,还是因为他写的diss词太过于平淡了。
什么叫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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