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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引导者扮演从漫画开始》 80-90(第4/18页)
白的小满还是聪明且在底层长大的小狐狸,肯定都是懂得这些的,但他们两个还是很纯粹的友谊,超越性别和一切,只是小毛团子挤在一起暖暖的过冬!太好了哭哭-
18L-:哭哭。其实捏总和小满也完全没那种cp的感觉……明明站一块儿应该很和谐。好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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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L-:看看深色组同人觉得你说得对-
20L-:反而是崽和尘醒比较有张力……当然和粉毛姐更有,果然她的xp就是粉毛吧!!!-
21L-:俩粉色系还挺有共同点的,比如极度自我,看起来又美又软其实鬼鬼的。还有点儿疯-
22L-:他们身上吸引小满的到底是什么啊.jpg-
23L-:反正不是疯的那部分,不然小满不会给捏总一枪(乐)-
24L-:好吧我缺德地笑了。捏总到处创人的时候肯定想不到自己也会被创吧!-
25L-:捏总:对手是那个嘴硬还年老色衰的鸟~我怎么可能会输~
于是开着屏就过去救人了,并毫无畏惧非常自信的对线,遂卒-
26L-:他当时是真的很自信!灰溜溜告辞的时候也是真的看上去要碎掉了(憋笑)-
27L-:这么看还是不像小狐狸,小狐狸是在别人面前低调冷漠的,在小满面前春花灿烂得连尾巴毛毛都显得蓬松柔软起来。捏总对所有人发疯,但在小满面前莫名其妙的像个流浪猫,脸上写着我很乖。我的直觉觉得他像!-
28L-:果然还是形似神不似……或许只有形似就够了-
楼主-:毕竟捏总就算缝了,缝的也不只有小狐狸。能比较明显的在方方面面体现出来或许都是因为小狐狸的执念强烈了……-
30L-:哇好好的为什么刀我一下!素袂啊——
……
当然不会像啊,毕竟素袂是我自己写好剧本专心演出的,涅菩是疯疯癫癫的副官先生即时发挥的。连扮演者都不同嘛。原骞想。
“你说,小满会期待五号更像素袂还是更不像素袂?”他问。
[我回答像的话你会自己来演吗?]
“……同时精分三开太难了。”原骞想到就会头痛,下意识就要拒绝。
[而且太像的话,人们就会特别在意不像的每个地方啦。不建议你那么做。]
原骞一想也对,是这个道理。反倒是一开始就体现出鲜明的不同,会让人出于对原版的思念,更专注于那些共同点啊。
“那你继续加油,我看好你。”他默默比个大拇指。
不同于专心偷懒的原骞——在秘银之城的主线情节已经差不多攒够更新量,但这其中可以说是毫无现役由他控制的四号与六号活跃痕迹——副官先生很忙。
忙着准备跟小满偶遇。
原骞也觉得,比起秘银之城那帮人认为的主动来抓人这种重逢开局,偶遇的方式更好。因此在知道小满的钓鱼执法路线后,相关布置就紧锣密鼓地展开了。
幕后工作做多了,副作用就是原骞开始认为他回去之后再也看不下去所谓偶然的故事情节,他必然会疑神疑鬼地揣测那些也都是提前布置好的。即使他知道其他作品不可能都有个自带人设系统的家伙在背后忙活,也免不了会这样想。
[所以我不喜欢骗人,布局太麻烦很快就没意思了。除非真的很好玩。]队友诚恳道。
“我以前甚至没骗过人……觉得谁也骗不过。”原骞无奈地按了按额头。
[难怪六号也演得很好。]副官先生一语双关。
第083章 第 83 章
在小满接下来自秘银之城的委托后, 将她送回商业的并非约露缇娜,而是那位公主。
塞瑞斯·埃尔——至圣之城的王室正统,国王的长姐。
小满此前并未与身份这么高贵的人相处过,但她从前跟一头龙打过交道, 于是此刻的感想也只是平常。不管公主的真实性格是怎样的, 至少在她面前对方表现得挺平易近人。
远远见到商业之城那标志性的水晶尖顶,这位公主在独自返回施法者大本营前对小满说:“要不是你有自己的使命……真想写封信举荐你进入卫队, 担任下一个授勋骑士。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了。”
“谢谢。但我的能力还差得远。”小满说。
“每个人擅长的都不一样。那位阿玛拉阁下也对领兵或者说统率下属一窍不通, 你们是同一类人。但那又有什么关系?不够精明狡猾有时恰巧是优势, 无论是圣堂还是王室,都不会忽略如此可以信任的一股力量。”公主笑了笑。
“如果我在当时即位称王, 现在早就发来邀约请你做我的卫队长了, 哪怕不成功也一定会尝试几遍啊。可惜我与魔法更相爱。”她摊手说道。
小满默默听完, 连她都隐约察觉到了公主对王室或者说现在的掌权人有些许不满意的这种态度。但这些事其实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就像王室的兴旺或覆灭都不会惊扰到拉萨瑞斯那座与世隔绝的小楼。
公主回去之后,小满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她有些没拿准主意, 回来之后要不要再去见见阿玛拉。
阿玛拉非常诚实, 也非常正确, 但和他相处很难。
他被誉为圣堂之剑,也真的活成了一把剑,冰冷而且坚硬,丝毫没有令人心生喜爱的柔软。
他很强大, 然而他所展现的强大是通过异常执着地逼迫自己达到的那一种, 如果小满没有与老师、贝鲁甚至烈烈接触过,或许也会一心相信只有如此才是强者的模样吧。
走着走着, 直到小满途径那片广场,因此想到不太愉快的初见, 旅人转道走向城门。
既然计划中包括用自己当诱饵,引来“那个人”上钩,而城中有阿玛拉,她不确定那个人会不会因此暂时收手观望,所以决定主动创造条件,比如先去商业之城周边的城镇逛逛什么的。
第一天……第二天。
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钱都很好用,商业之城这一带的风气更甚。潮流、交易和花样繁多的工作名称背后都是飞快流转的金钱,作为走过很多地方的旅人,小满深深感受到了这点。
至少在以前,她从没见过一名拥有黄金之血的兽族会愿意放下尊严,以野兽的形态给一名矮墩墩的富人当拉车的座驾,而周围的人全都习以为常。
在别的地方,即使他们去做护卫,甚至因为欠债而用自由做抵押,也不至于因为金钱连同为兽族的尊严都随意卖掉。
极度的经济繁荣背后的这类景象看得她有些不适,只能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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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满也因此感到好奇——尘醒所拥有的大概丝毫不逊于商业之城近来最有名的一批富豪,而且她也时常从或豪气或锱铢必较的商人处听到温彻斯特的假名,那他为什么偏偏要留在艺术之城那边呢?这里才是商业的土壤和心脏啊。
为此小满花了一点钱去当地的佣兵公会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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