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作精女配[快穿]: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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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车里很快挤满了人,连过道都是站满了,提的东西还很杂,活物都有。

    随着司机喊了一声“开车咯”,沈佑春只能对着江惊墨挥手,车子渐渐远去,她回头喊,“我们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去吧,天都要黑了。”

    “知道了。”江惊墨走了两步跟上,等班车离得很远了,他这才放下手。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车站旁,下来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江惊墨身后,“惊墨,老爷子找你。”

    “嗯。”江惊墨转身上了后座。

    车子缓缓离开。

    过了一会儿,开进了一栋中式院内,院内有一颗很大的银杏树,风吹落叶,傍晚仅剩的夕阳余晕透过银杏树照进窗棂,分散的金光落在屋内陈设,也落在了江惊墨身上,他站在光影的交汇处,神情是一面光一面暗。

    他拿着手摇电话,垂眸,安安静静的没有吭声,听着对面在说话。

    等过了许久,江惊墨抬眸看向

    窗棂外的银杏树,平淡的眸光接住了这最后的亮色,他抬起手,光束从指尖穿过,他握住,又握不住,依旧能够从指缝溜走,这种感觉,令人心中很不愉悦。

    他想要的,就从没有失败过,无论什么事。

    江惊墨终于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嗯,我知道。很抱歉,目前我还不能回去。是,这边我有私事要处理。”

    挂了电话,方才那西装男人走进来,就这样站在江惊墨不远处,见着江惊墨转身走出去,他也紧跟其后。

    江惊墨从书架拿出一本书,他坐在了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屋内寂静,只有他翻看书页的细微声音。

    西装男人去倒了一杯茶过来放在茶几上,是刚煮好的茶,冒着热气,一股醇香。

    他说,“惊墨,饿了吗,我已经安排厨房备好晚饭了。”

    江惊墨垂眸看着书,没有接他这话,只是说,“孔叔,你去帮我办一件事。”

    他说的“帮”字只是客气,语气淡淡的带着命令口吻。

    “好。”西装男人点头。

    他也没问是什么事,安排给他的,他完成就好。

    江惊墨合起书放在膝盖之上,倾身去端起茶喝了一口,他微微嘁眉,没有再喝,放了下来。

    “不喜欢了?这茶是你最喜欢喝的。”西装男子坐在对面沙发,手里同样拿着一杯茶,他喝的还是一样的味道没变。

    “不是。”

    江惊墨嘴角勾起,镜片后的眸子略带深意,“只是喝茶之前,嘴里含过一块糖,甜味太重,两者相冲,会坏了甜味。这茶,还是改日再喝吧。”

    闻言,西装男人没再说话。

    他抬眸,见着江惊墨眉梢有笑意,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他大概懂,这块糖是指什么了。

    ——

    “哈秋——”

    班车回到进入村里的路口,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

    此时已经很晚了,夜幕降临,周边草丛里发出蟋蟀叫声,虽还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可一层黑暗笼罩下来,晚风吹来,还是很凉快。

    “姐,你冷不冷,我这里有衣服,赶紧披上。”沈有金立马积极的关心,迟一秒都不允许。

    要是真感冒了,周一回去让江惊墨看见,他不死也惨啊。

    沈佑春摇头,“不冷,大热天的,这风吹来刚好解热,有什么冷的。”

    两人说着话时,远处有一架牛车赶来,赫然正是沈父,见着儿子,他黝黑的脸上扬起很大笑容,很自豪。

    当然了,见到女儿,他的笑容也没减。儿子让他在族里兄弟,还有村里挺直了腰背,五女儿长得漂亮嘴巴甜,走出去他都被夸这女儿养得好,将来享福,时间久了,他也就看重沈佑春。

    “爸,你怎么才来啊,我这都等了多久,肚子很饿了。”沈有金被父母惯坏了,在父母面前的态度可以说是很坏,可沈父不介意,还是笑呵呵的赔不是,牛车停在面前,利索的将东西搬上去。

    沈佑春也跟着喊了一声爸,慢吞吞地爬上牛车,得亏洗干净了,还铺上一层垫子,否则她都要捏鼻子不敢呼吸。

    而且,她总觉得,沈父刚才来时对她的笑容里带着几分不怀好意,令她毛骨悚然的,心里立马戒备起来。

    沈佑春几乎是没有怀疑的肯定,她这个爸一定是在打坏主意,还是打在她身上。

    第29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6家里有发生了啥事……

    回村的路经过田地,路两边都是稻谷,沉甸甸,明月高悬,好似一个硕大的路灯,照亮了山间的小路。

    偶尔还能见到萤火虫在飞,有一只飞来了沈佑春面前,她伸手要碰,萤火虫受到惊吓又飞走了。

    牛车上还有一小堆柴火,回去的时间有点久,沈佑春都犯困了,她用书包垫着,斜靠在柴火堆打瞌睡,意识渐渐模糊,耳边沈父和沈有金说话的声音在放空。

    她都要睡着了,忽然车轮压进一个坑里再出来,然后又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和黄泥混杂路,哪里还能睡,沈佑春爬起来,弹得屁股好疼,麻了,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幸好不是下雨天。

    每逢下雨天,她宁愿睡在学校门口,也不想回来,泥泞的黄泥路,别说牛车拉人,他们都要下来推车,雨水溅起黄泥落在衣服上,鞋子陷入泥泞的湿泥里踮不起脚,怎么看都是狼狈。

    每当回来一次,沈佑春都在心里坚定的想,她一定要出去,并且一定要成功!

    现在已经通电,可也不是家家户户都用电,装了灯泡的更是少数,就算拉了电,装了灯泡的也不会亮太久,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舍得打开,光是交电费就是一笔钱,村里人可舍不得。

    沈家也是一样的情况,虽然拉了灯,因为沈父很好面子,他自己的亲兄弟拉了,他要是不拉,总觉得没有面子,好像生活被比了下去,所以咬咬牙,还是拉了,就是舍不得用,除了过节,或者他宝贝儿子说要用才会开,就连沈佑春嘴巴再甜,那也是坚定不移的拒绝,能送去读书,已经是头一份了。

    他们回到村里时,依旧很晚,静悄悄,这个点也没人出来讲话了,偶尔有几家还开灯,在夜里格外明显。

    今晚的沈家也开了,就是为了等沈有金回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生怕他在外面饿着,至于沈佑春的也有份,作为孩子里第二个受宠的,她的碗里虽然没有鸡腿,也有一个有肉的翅膀。

    沈佑春回到家时,就是得到了这样的晚饭,她不饿,在县里的时候早就吃饱了,不过装模做样的把鸡翅给吃了。

    剩下不喜欢吃的,她也不会表现出不喜欢,而是笑着推到了沈母面前哄一哄,动嘴皮子的事,不亏,“妈,你在家等我们肯定也累了,还有爸也是,那么忙了还要去接我们,我又没做什么活吃不了这么多,你们吃。”

    她这碗的量还不错,有菜有肉的,虽然不多,可也算是丰盛了。

    但是,都是肥肉居多,老一辈都喜欢吃肥肉,认为这才是精髓,宝贝着,大部分都是用来炼油,然后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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