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竟是我老婆?!: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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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躲在屋里不出来。陆雩过去给她拿了一块桃酥,她小声道:“谢谢舅舅。”

    陆月怡:“舅舅都来了,你还躲在房间里干嘛呢?”

    周桃脱了鞋爬到床上,直接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

    陆雩走出去,掩上门,没再打扰她。

    一岁大的奶娃白白胖胖,两只伸出的肉手就像半截圆藕。

    陆雩看着好玩,抬手逗弄了他两下。男娃娃也不哭,反而看着他笑了起来,手舞足蹈地吱呀叫唤。

    陆月怡:“叫舅舅。”

    被取名叫周鑫宇的男娃笨拙地开口:“酒,酒……”

    陆雩大笑起来。

    “舅舅!”刚到家的周乐乐一看到陆雩就眉开眼笑地扑过来。跟羞怯自闭的妹妹相比,她的性格要外向热情许多。

    “呦,乐乐。”陆雩本来想把她抱起来转两圈,试了一下发现自己抱不动,只得讪讪放下她。

    陆月怡笑骂道:“你这丫头,又跑哪里去野了。”

    周乐乐扮了个鬼脸,旋即就跟跟屁虫似的围着陆雩。陆雩经常会给她讲故事,她很喜欢这个长得好看又幽默有趣的舅舅。

    得知陆雩前几日在祁县科考,她不禁好奇道:“舅舅,我也能参加科考吗?”

    陆雩摸了摸她的头,道:“现在还不行。不过你可以先开始读书识字。”

    “因为我是女子?女孩不能科举对吧?”周乐乐耷拉着肩膀,有点失落道:“爹就不允许我识字。他不给我买书,上次还撕坏了你送给我的读本!他总说女孩子只要学好女红做饭,以后安分找个好人家嫁了就行……”

    “谁说的?你也可以识字。”陆雩皱眉,心想下次得找这个姐夫好好说说。

    在他看来,不止周乐乐,等周桃长再几岁后也应该一并识字学习。

    因傍晚还要赶回溪源镇,陆雩并未在周家久待。

    他要走的时候周英毅还没回来,他便跟陆月怡讲了这件事。

    “姐,你有没有想过送乐乐和桃桃去读书?”

    第29章 29 榜上有名 揭榜。

    29

    陆月怡很惊讶。

    就算是她也从来没想过要让乐乐和桃桃去读书。

    陆雩看到她这副神情便猜想到封建荼毒对女子之深, 不禁摇了摇头。

    陆家这样天然有免费教育资源的家庭,也只是简单教会了陆月怡识字,而没有让她参与读书。

    “她们俩是丫头, 送她们去读书有何用?能识几个字, 不至于做睁眼瞎就成。若要读书,你姐夫肯定不会同意的。他连鑫宇读书都不想送。”说到这里陆月怡深深叹了口气。她生长在陆家, 从小受的教育观念就是科举兴家,功名至上。这并非虚言。爹娘总说, 陆爷爷当初就是靠考上秀才改变了人生, 从土里刨食的农民搬到镇上,让他们一家人过上了衣食无忧、不会被人看不起的好日子。

    陆月怡亲眼见到过那些私塾学生的家长们逢年过节给爷爷送礼, 巴结爷爷, 只求他能教导自己儿子。

    还有遇到县令、镇长等官员时, 爷爷不用下跪。也因为爷爷的秀才功名,他们一家可免除徭役。且家里经营的朝食铺子, 不用交税。

    陆爷爷那会还抱着她和陆雩讲故事, 讲谁谁考上举人后平步青云当了大官, 谁谁光宗耀祖, 整个村的祠堂至今供奉着他的石像……

    这些都给陆月怡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印象。

    故而哪怕从小家里有什么好吃好喝都紧着弟弟陆雩先,她也没有任何怨言。

    因为她知道就像娘亲所说,只有弟弟考上科举有了功名, 她才能沾光过得更好。

    可之后嫁进周家,周家就完全没有这个观念。

    周家基本没有任何考科举的亲戚, 他们家亲戚要么卖鱼要么就是卖柴种地, 都是商、农、屠户。

    因而周英毅并不认为科考有大用。在他看来,这是一项投资与回报完全不成正比的生意。

    与此倾家荡产扶持自家下一代去科考,倒不如老老实实在家杀猪卖肉, 吃穿不愁,日子过得也很惬意。

    陆雩:“读书的作用可多了。姐,你该送他们去读。大的小的,无论男女,三小只都应当去读。”

    “不成,成不了的。”陆月怡神情难为。

    送三个孩子读书,那可不是一笔小开销。

    但,倒不是周家缺钱,而是财政大权都掌握在周英毅手中。他若是不同意,她也没法子。

    至于说服他同意,那更是难于登天。

    陆雩:“钱的问题吗?若是,姐你不用担心,我可资助他们读书。”

    陆月怡连忙摇头。她哪儿能让弟弟资助自己,在她看来,要考科举的弟弟反而需要自己的帮助呢!

    “别说了,就算要送她们读书,时今又哪里来的女夫子?”她话音刚落,似是怕陆雩开口要当三小只的老师,仓促摆手道:“行了,莫要再言,你且回家去。”

    陆雩并不气馁,临走前还道:“我听闻政策,时今女皇在京招收女官,要求精通学识。眼下正是缺人的时候。若乐乐去读书识了字,往后长大了说不定能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女官呢。”

    陆月怡闻言一愣。她以前从未听说过此新政,但陆雩这番的话,却在她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

    回到溪源镇之后,陆雩先养了一段时间的身体。

    考试完他暂时给自己放一个短假。

    待他风寒好转后,季半夏则变着花样地给他熬汤大补。

    可能是补太多了,陆雩嘴唇上方都上火长出了燎泡。

    他还是有点在意自己形象的,每回照镜子都十分忧虑。

    可惜古代没有祛痘的护肤产品。

    季半夏端着补汤进来时见他拿着自己的铜镜还在照,便道:“你那只是长了粒面疱,不是天花,用不着担心。”

    陆雩摸了摸脸颊,委屈道:“我是怕我变丑,你就不要我了。”

    “说什么呢。”季半夏把补汤搁在他身旁桌上,自己都没注意到自己笑了。

    陆雩放下镜子,拿起勺子在汤里搅拌两圈,道:“你放心,我早晚会恢复的,不会一直这样。”

    他想起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灰色运动裤和脸是男人最好的嫁妆。

    人颜控是本能。所以陆雩上辈子就格外注意保养,也坚持健身。

    “难道你以为我要嫁给你是因为你的长相?”季半夏挑眉。

    陆雩:“当然不是啦,是因为我们有婚约。”他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季半夏忽而深深看了他一眼,道:“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

    不是原来那个软弱无能,色眯眯的陆雩,而是眼前这具身体里鲜活的另一个灵魂。

    陆雩怔住,心脏似停了一拍,而后鼓擂般快速震动。

    天啊……人生第一次,他喜欢的女生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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