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临童云千: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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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云千笑了笑,不无苦涩地说,“事业编也不一定就有公建房住。”

    他们又略略聊了几句。

    电话铃响,司机告知,将车停在了医院大门外,童云千起身,告辞,离开没多久,那扇百叶窗毫无征兆,噼里啪啦,唰唰价响,朝着大理石窗台倏然下坠。

    章序被这声响惊动,走向窗台,拽起挂绳,将它往上卷,但徒劳无功,依然失败。

    似乎很久没对一件物什如此执拗。

    他掀开白色金属页片,透过那寸狭小长方空隙,从二十二楼,朝下俯瞰,寻找她的身影,童云千变成小小的一个点,在秋日的晨曦下,沿着雾灰色柏油路,走进前面的重症大楼,慢慢地,不见了。

    男人滚烫的额头贴到颈边,烫得童云千一激灵,讶异:“你……你发烧了?”

    他眯着眼,白天统领全局时震惊冷酷的凤眼此刻昏着病态的混沌,像是不相信一样的:“嗯?我?”

    童云千无语,“你这头烫得都快能煎鸡蛋了?不知道自己生病吗?”

    邵临从小身强体壮,身体素质好到好像怎么造都不会坏。

    所以他没想到自己会因为着凉感冒直接发了烧。

    “原来是发烧了。”

    邵临埋在她颈窝,明知装傻,不肯挪开半步,缓缓闭上眼,闻着她身上熟悉的体香:“我还以为是欠-撸-了才这么躁得慌。”

    童云千听这糙得过了头的话,羞得浑身激颤。

    他神经病啊?没常识吗?

    果然……不管赚多少钱,事业多成功,他还是那个死流氓没变!

    第 79 章   没有人知道你踪迹

    Blame:79.

    邵临身宽体壮,身上的肌肉都是实打实的,对身板单薄的童云千来说压下来,跟砸下来一块八十多公斤的硬石头没区别。

    这人像滩烂泥一样趴在她身上,压着就算了,他的脸还使劲埋在她颈窝里,挺直的鼻子蹭来蹭去,滚烫的嘴唇略过她细腻的皮肤,擦出一阵阵酥麻激栗。

    知道的是发烧,不知道还以为是个喝多了趁机揩油的酒蒙子。

    “邵临!”童云千推着他,脚步不稳,感受到自己身上已经迅速被邵临染上了独属于他的味道:“……你快走开啊!有病吃药,耍流氓算什么?”

    “道歉。”他没松手,却说。

    她怔忡,只觉得这对话好像有点熟悉。

    “我道歉?你看看现在这个样子,该道歉的是谁?”

    他直言不讳:“你偷看我打飞机,还看起来没个够,道歉。”

    拂晓,童云千半梦半醒。

    听见一声清脆啾鸣,窗外有飞鸟掠过,灰黑的剪影透过玻璃窗,落于病房的洁白床单。

    她眼皮轻颤,从床边起身。

    四周弥漫着浅淡的消毒水味,肩膀覆了件男士羊毛外套,有星点雪茄气息,不轻不重的分量感。

    墨丘赶来后。

    走廊的两个男人又扭打起来。

    直到某刻,沈谅被掼在鱼缸,后背“哐”一声撞在缸壁,发出暴烈巨响,棱角不平的玻璃碎片坠了满地。

    夜店风波方才平息。

    邵临被送往医院,左臂嵌进几枚玻璃碎片,扎得很深,差个几寸,就能割破动脉,护士为他打镇静剂,又做了全身麻醉。

    尖针刺入皮肉,痛感锐利。

    他想起KPLER正在开发的那批仿生手臂,高分子材料模拟出的肌肉线条异常清晰。

    肉-体沉睡,知觉却清醒得可怕。

    仿佛听见了,计时器冰冷的嘀嗒声,仿佛感知到,那两条游动的蛋白缝线,它们正绕过肌腱,牵引,定点,又穿过神经的空隙,触角般向前延伸,将断裂处缝合,打成微小的结。

    医生透过微创镜,给他做切口缝合,线在手臂形成裂纹般痕迹,似蔓生的临千,又像丑陋的白色蜈蚣,他的皮肤则是凝固琥珀,将它百足缚住。

    “手术很成功。”中年医生低声说,摘下乳白色橡胶手套,又嘱咐身旁的副手,“待会给他打个石膏,避免缝合张力。”

    副手医师回答:“好的。”

    邵临意识昏沉,终于有了睡意。

    未褪的麻药,变为致幻剂,他已经分不清是现实,还是虚幻,梦境和记忆,两股交缠,形成虫洞般的漩涡。

    第一个梦,他和童云千四五岁。

    那时他还寄养在她家,他们像思维混沌两头幼兽,跑来跑去,不知疲倦,都有野蛮生命之力,总因小事争吵,动辄互相扭打,他阴郁乖戾,童云千也没外表那般乖。

    她被他的恶作剧惹哭,那时还留荷叶短发,根根乌发,从头顶立起,像只炸毛的小天鹅。

    女孩浑身发抖,红着眼,冲他嚷:“邵临,我再也不要理你了!”

    第二个梦,他和童云千七八岁。

    女孩的发育要更快,她忽然比他高出半头,做起姐姐样,偶尔温柔,偶尔骄矜,像小大人,告诉他,阿临,你应该这样做,阿临,你不能这样做。

    他们已能和平相处,他默默跟在她身后,闷声说:“噢。”

    心里却在想,我比你要大哦。

    从幼年,到少年,童云千都是他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人。他对她,永远有少年人最真挚的感情,不掺任何杂质。

    每次见她,虽然不说,格外雀跃。

    不知何时,那雀跃变了味,多了些甜。

    心事慢慢发酵,愈发难言,像被尘封在玻璃罐的一颗梅,那些甜味,也开始变酸,变涩,甚至变苦。

    那或许是他十三岁,又或许是他十四岁,最后一年在上海生活,他们已许久未发生争吵,但他却又将她惹哭,他懊恼,他后悔,童云千也好几天没联系过他。

    他恐怕她再不肯理他,决定去舞室找她。

    童云千的舞室在学校附近的弄堂里。

    他骑着山地车,穿过七拐八绕的街道,经过数不清的旧洋房,石库门,上海的夏天,有蝉鸣,有梧桐,空气里传出老式面包房的香甜气息,又路过一家熟食店,刚做好四喜烤麸和爆鱼,淡淡的油烟味飘过来。

    他加快骑,扑面的风,将白色T恤鼓起。

    终于进入弄堂,晾衣杆上的衣物在轻轻荡,他心跳变快,越来越紧张,球鞋踩住地,按下刹车闸。

    弄堂里的爷叔刚退休,闲来无事,卷着纸烟,刚衔嘴边,看见来了个陌生少年,眼神戒备,问:“你找哪家?”

    “我找陈老师的舞室。”

    “男孩子去舞室?”爷叔眼神愈发警惕,“来接女朋友?屁大点岁数,就晓得早恋!侬赶紧走,再不走,阿拉喊人赶你走。”

    邵临嫌老头事多,嗤笑一声。

    也没辩解,将自行车停稳,锁好。

    少年从车筐背包拿出游戏机,挑了处路边石阶,坐下,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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