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穷作者的霸总文里当特助: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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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能不能让我和于张小姐去换一下衣服?我们两个现在这样子,实在是……”

    她们两个为了帮霸总王富贵推车, 弄得一身狼狈, 裤腿和鞋子上全是泥点子。

    现在,她们站在霸总王富贵的一众亲戚面前,就像是过年过节上门讨口子的一样。要是让邻居看到了,实在太丢人了。

    霸总王富贵的大姑上下打量着于张子涵, 这些年,霸总王富贵只带过黎月这位跟了他多年的助理回过老宅。这位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她还是第一次见。

    大姑上前一步,把于张子涵挡在门槛外头。

    大姑审视着于张子涵, 用和霸总王富贵极为相似的一字一顿的语气对于张子涵说:“小姑娘, 你, 是谁?你特意在这个时候来我们王家,有什么目的?”

    感觉到没由来的恶意, 于张子涵紧张地看着大姑。

    大姑身穿红色大花褂,蓝色包头巾下隐约可见黑白相间的卷发。她的脚下踩着今年最流行的灰色旅游鞋, 耳畔的越南沙金耳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将她的气质展露无疑。

    面对大姑强大的气场, 于张子涵不自觉有些畏惧。

    黎月作为一个优秀的助理, 果断赶在霸总王富贵开口前向大姑解释:“大姑, 于张小姐是我们公司新入职的员工, 是非常优秀的员工。她这次过来, 只是为了安葬一下她死去的宠物花枝鼠,没有别的意思。”

    大姑眯了眯眼睛,她双手环抱着手臂, 露出了手腕的越南沙金手镯,“黎特助,你不过是富贵的助理,我们王家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得到你一个外人来插嘴?”

    说完,大姑看着霸总王富贵刚刚拿出来的宠物棺材,阴阳怪气地说:“区区一只灰耗子,也想入我王家的祖坟?”

    于张子涵闻言,眼中溢出了泪水,“它不是灰耗子,它是我心爱的花枝鼠!它有名字,它叫吱吱!”

    黎月:!!!

    黎月:憨憨,那句“拿着这笔钱离开王富贵”不会是霸总王富贵的大姑说出来的吧?

    【憨憨: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说,大姑可能会摘下她的沙金手镯,让于张子涵拿着这个手镯离开霸总王富贵。】

    黎月:……

    这也太寒碜了吧。

    黎月:她一个大姑,又不是亲妈,为什么要管霸总王富贵的事情?

    【憨憨:因为老爷子说了,以后宅基地给谁,除了看小辈们的表现,还要看谁先让他抱上曾孙子。霸总王富贵的大哥王有财这些年一直单身,但是霸总王富贵身边却不乏优秀的女生。】

    黎月:你等会儿,霸总王富贵的叔叔婶婶的孩子呢?他们不也是“王家人”吗?

    【憨憨:他二叔三叔的孩子还没成年呢,怎么可能比霸总王富贵先结婚生子。】

    黎月:可是,也不对啊。按照这种设定,姑姑已经是嫁出去的,她的孩子应该不能继承王家的宅基地吧?她为什么要在这里为难霸总王富贵带回来的女孩?

    【憨憨:因为王家是难得的大家族,大姑的丈夫心甘情愿地入赘了王家,所以,大姑的孩子也是有继承权的。只不过,大姑生的是女孩,因为王家的家庭状况……暂时找不到第二个像大姑父一样愿意入赘的,所以大姑的女儿还没有办法和霸总王富贵竞争。】

    黎月:……也就是说,这一大家子,也只有霸总王富贵看起来能在近几年结婚?

    这也太惨了吧。

    虽说在现实世界里,三十来岁不结婚的一抓一大把,独身主义也会被接纳。

    可这个世界观下,这里人的思想可能没这么先进。

    这一大家子,在农村,一直不结婚,是会被村口情报站的老人们戳脊梁骨吧。

    黎月看向已经换好衣服的霸总王富贵,霸总王富贵终于脱下了他那万年不变的100%聚酯纤维西装,换上了一件看起来比他年纪还大的灰色夹克配水洗牛仔裤。

    霸总王富贵看到他的大姑在为难于张子涵,他刀削斧凿般的一张脸上明显露出了不悦的神色。

    他踩着不怎么合脚但洗得很干净的灰色旅游鞋,来到大姑面前:“难道我‘能力有限公司’的员工进我王家,居然需要大姑的允许?”

    霸总王富贵强大的气场让院子里的温度下降了几分,霸总王富贵的大姑在他的压迫下,不自觉后退了半步:“富贵,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被外面的女人骗了。”

    “子涵她不是这种人看,大姑,你不必担心。更,不要越界。”说完,霸总王富贵看向黎月:“黎特助,三分钟,带子涵去东边的厢房换一下衣服。子涵,你放心,有我王富贵在,‘吱吱’一定能在清明节下葬的。”

    在霸总王富贵的维护下,于张子涵对霸总王富贵的好感度又上升了1%。

    黎月如释重负:“好的,总裁,我这就带于张小姐去换衣服。”

    黎月说完,又有些不确定地看向于张子涵:“你……带衣服了吗?”

    这次,于张子涵好像主要带了她的花枝鼠的尸体,随身的行李只带了一点。万一她没有带衣服,那可怎么办。

    于张子涵绞着手指,有些为难地说:“我不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只带了睡衣,没带换的外衣……没关系的,我洗一下就可以。”

    黎月:……

    黎月有想过把她带的衣服借给于张子涵穿,但是,她总觉得,在这种的设定下,于张子涵是不会接受她的衣服的。

    王富贵的大哥王有财见状,十分绅士地说:“这时候洗了,干不了会感冒的吧?子涵小姐,我这里有些干净的衣服,你不嫌弃的话,可以先穿我的。”

    王有财穿着一身水蓝色的西服,他身上的劣质香水味和发胶味有些刺鼻。

    王有财特意加重了“子涵”两个字,显然,他知道霸总王富贵的白月光章梓涵的事情。

    霸总王富贵听到王有财的话,眉头皱得几乎能夹死一只苍蝇。

    “大哥,她们是我的员工,请你,不要越界。”

    最终,霸总王富贵找出了他高中时候洗得发白的校服,交给了于张子涵。

    于张子涵看着手里校服的logo,有些难以置信地说:“这,这居然是A市唯一一所能够参加高考的海洋技工学校?!要知道,一般的中专可是不能参加高考的,只有这所学校才有高考班!想不到总裁的高中生涯如此与众不同!”

    黎月:……

    黎月忽然觉得,霸总王富贵能够在中专的环境下考上大学,真的是很厉害了。

    可是,别的霸总要么是重点高中,要么是国际学校,这个霸总怎么学习这么差啊!

    由于霸总王富贵的高中校服洗了无数次,现在已经有点缩水,于张子涵穿在身上,可以说是刚刚好。

    换好衣服后,于张子涵将脸上的灰尘洗净,将头发随意扎了个马尾。由于她皮肤好,这身打扮,看起来真的像是高中生一样。

    霸总王富贵见到她穿着旧校服的样子,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样青春又富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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