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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用漫画看贝克街221B好邻居》 300-320(第24/55页)
继续说道:“英国华生先生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写的半纪实刑侦小说。他在前文第一章,就提出自己是医学专业出身,从未接触过刑侦相关的领域。之所以会协助福尔摩斯先生,是因为他的专业和法医方面可以相挂钩。福尔摩斯先生需要他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可是他的文字里面又透出对刑侦学、犯罪痕迹学,犯罪心理学的知识的了解。”
“我那时候在想,是不是作者他其实本身就从事这方面的职业,只是虚构了一篇以真实案件为原型的博客?后来,我在博客里面发现,华生先生曾经提到过自己写小说的时候,会有一个朋友帮忙检查里面的常识错误,并且补全故事里面出现的逻辑链。不过华生也很少提到自己有朋友这件事,一开始他入住现在的公寓时,是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医学专业的朋友。后来他曾经提到自己的居住的公寓里面底下住着一个跟他同校的大学生,有时候遇到委托的时候,那个青年会帮忙接待一下。”
“于是,我对这个隐藏人物产生了好奇心。我从这半年多的文章里面陆续拼凑出一些信息,在华生公寓里面,除了福尔摩斯先生做侦探之外,其实有两个侦探助手,一个是华生,一个是伦敦大学数学系的大学生。相比于福尔摩斯先生的无所谓,这个大学生性格内敛低调,不爱在人前表现,对自我隐私保护意识很强,甚至有点敏感,不喜欢别人窥探自己的生活。”
琼恩看着我,表情诚挚地说道:“从刚才接触的种种细节来看,我觉得,你就是华生作家的室友。希望你不会因为我这样的推测和接近感到不适。”
原来是这样的。
那我肯定是会因为陌生人突然对我这么热情感到不舒服。她要是能解释给我听,那我还是能接受的。
琼恩笑道:“可是,即使对立,你们关系也很好啊。这位路易斯先生对吧?”她说话间也把目光移到了路易斯身上,随后才看向我,继续说道:“他一直很关心你。即使阵营对立,也不妨碍他帮助你。不过这也是能解释得通的。”
为什么?
我不认为这个人就能知道我还救过路易斯。
我才刚觉得费解,路易斯率先当我的嘴替问道:“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有什么意思呢?”琼恩女士反而觉得他的话费解一样,可是她从容的神情还持续挂在脸上,“毕竟这是和平的21世纪了。只是上司和兄长有竞争心理,丝毫不影响双方交好,不是吗?”
“……”
那还真不是。
我对这句话认同,但不接受。为了避免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被没完没了地聊下去,我决定左耳进右耳出。
刚打算糊弄过去,警察大厅的正门处亮起了一道明亮干净的声音,“路易斯,兰尼。”
我一回头看,正是路易斯的哥哥莫里亚蒂教授。
而我和他目光刚互相接触,穿着浅色针织衫毛衣的外套教授便微微含笑。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样的教授,我觉得这样真的很好。
然而下一秒,我很快就清醒了。
X来去无踪,在很多时候都会让人觉得他是不是其实在米尔沃顿家里面装了摄像头,才能够做到这样事无巨细都能了如指掌。可是,他现在盯的又只是兰尼,X却有反应,这不就是在说X的身份就是兰尼吗?
一直以来,米尔沃顿都有强烈的直觉。
兰尼这个在新闻媒体低调而又顺从的青年却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对他表现出奇特而强烈的气场,这足以说明,兰尼这人藏着巨大的秘密。再来,后期X又恰到好处地救了路易斯。此后他针对兰尼,都会有实质上的报复。“你还和你的朋友在一起,我想应该有他的保护,你不用太担心。”
朋友?
我觉得,这个词已经被社会在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时,已经用烂了。
我解释道:“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是一起的。”
路易斯只是一个路人。
说话间。我也开始打量面前的女性——这是一名亚裔女性,年纪在25岁以上,属于成熟可靠的大人范畴。
不过,她应该在美国长大的,美式发音并没有太大的口音问题,有着欧美女性喜爱的深棕肤色。上手臂的肌肉线条告诉我,她还是个规律地锻炼身体,热爱运动的人。
这名女士态度很大方,听到我的解释,很快抱歉地说道:“我看你们都是英国过来的,再加上也是这位金发先生陪同你,押送抢劫犯过来的,我还以为你们是一起行动的朋友。”
因为她的这句话,我下意识往路易斯的方向看了一眼,顺便思考,她刚才并没有在我们聊天的物理空间范围里面。
她是怎么知道是路易斯押送人过来的?
我记得她是在本尼被送走的后一秒才过来的,并没有看到路易斯扭送本尼进警局的那一幕。除非她是在其他地方看到了我们,而我没有留意,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信息差。
如果不是她亲眼看见的话,这也有可能是她在本尼衣服身上的皱褶和灰尘判断出压制抢劫犯应该是右利手。这一点跟我的惯用手是左手,相矛盾。
要真的是后者,那面前的人真的是观察力相当敏锐了。
路易斯似乎对这个推断很感兴趣,追问道:“你怎么看出来我们都是来自英国的?”
这个问题太简单了。
我不知道路易斯的葫芦里面卖了什么药?
“最明显的是英式发音,先生。”对面的女性从容大方地说道,“在美国刻意用英式发音,多少有些卖弄的痕迹。不过光从发音来判断,实在有些草率。最主要的是语言表达方式,英式语法更偏向于动词短语,而美国这里更习惯用名词。除此之外,英国人习惯使用have got这样的词,英式用语习惯很难改。美国人可以改发音,但时时刻刻留意语法用法就没那么容易了。”
“至于这位黑发年轻人,他身上的衣服是英国本土品牌Dunhill限定的款,这是最近一个月才新出的。要在美国能穿到这身衣服,哪怕是邮寄,也得要有一个月的等待时间。除此之外,我刚才也听到他说,他是海外游客,要参加数学积分比赛。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近期内唯一一场数学积分比赛是由麻省理工大学举办的,半决赛中有一支队伍来自英国伦敦大学。”
她说完之后,朝着我的方向友好地笑了一下,“我室友是英国人,而我是警局的咨询顾问。”
这样敏锐的观察力,有条不紊的分析推理能力,再加上优秀的信息知识储备,她真的很优秀。
见到我很惊讶,她继续微笑道:“我听到你叫「何学」了。你的名字很好,也很好辨认,是华夏国的吗?我也会说一点华夏语(Mandarin)。”
异国他乡遇到能跟自己一样说同种语言的,真的太叫人喜出望外了。
我也说道:“是的,我是华夏人,请问您叫什么名字呢?真的是有缘,我在英国也有当咨询顾问的助手。”
我对她很感兴趣,主动抛出我们之间的共同点来聊天。
她听到我也是做侦探有关的相关工作,立刻也有兴致了,“我叫琼恩·华生(Joan Wat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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