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藏在我的身体里: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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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依稀记得他一整天都在独自看书。

    如果真像秦书亦说的那样,他跟对方争论了几个小时的弦论,那应该记忆深刻才对,不可能才过两年就忘得一干二净。

    他怀疑秦书亦在编故事,但又想不到对方有什么说谎的必要。

    “我能问问,当时你为什么弃赛吗?”

    秦书亦停顿一秒,声音低了下去:“是不是因为我和你争论的时候,说话太难听,打击到你了?”

    怪物对他有种油然而生的厌恶和憎恨,忍不住跟明慈说:“他的眼睛、眼神很讨厌,声音也很讨厌,明慈不要理他,让他滚得远远的!”

    明慈短促地叹了口气,终于停下脚步。

    他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秦书亦:“你想多了。”

    说话一多,喉咙就痛,因此他言简意赅:“首先,我不记得我们之前见过面,那天也没有和人聊过弦论。其次,我弃赛是因为意外,跟别人没有关系。”

    秦书亦皱起眉头,不相信明慈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好吧,不管你记不记得,反正我记得。我在物理系新生群里看到【明慈】,就猜是你,给你发了好友申请。”

    明慈抿着唇,意味不明地嗯了声。

    秦书亦沉默片刻,说:“你的那本笔记,我带过来了。虽然你现在可能用不到了,但等会还是还给你吧。”

    明慈心想:估计秦书亦捡到他的笔记,在考场签到表里看到他的名字,昨天又发现他是室友,一连串的巧合下,开始编故事了。

    逻辑链还挺通顺。

    秦书亦往前走了一步,近距离地看着他:“抱歉,我翻过你的笔记本,想问问,为什么你后来没参加过竞赛了?”

    明慈有点不耐烦了,尤其怪物还在窃窃私语,它的语气不太对劲,似乎对秦书亦异常憎恶,连带着让他也觉得这人挺讨厌的。

    “这应该跟你无关吧。”

    他冷漠地回道,转身走上台阶,越过花坛,径自穿过亮起绿灯的路口。

    秦书亦站在原地,静静地注视着他的背影。

    明慈领了军训服之后,在偌大的校园里逛到中午,吃过午饭才不紧不慢地回到寝室。

    推开门,里面空无一人,安安静静。

    他走进房间,看见自己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棕色封面的旧本子,封面右下角写着两个小字【明慈】。

    明慈心跳乱了一拍,突兀地感到难受。

    其实他对这本笔记没什么深刻的印象,高中三年他写过那么多本笔记,这只是普普通通的其中之一。

    弄丢之后,他没有很在意,很快将它抛之脑后。

    但奇怪的是,现在再次看到它,竟然有种说不上来的难过。

    明慈怔怔地拿起本子,一页页翻过去,上面都是他曾经写下的物理笔记,随着时间推移,纸张已经泛黄,字迹微微变浅。

    “明慈。”

    红痣滑移到他指尖,接触纸张边缘,像一滴猩红墨水缓缓晕开。

    “我可以吃掉这个本子吗?”

    明慈回过神,立刻蜷缩手指,将猩红从纸张上拖了回来:“你想吃纸?”

    “唔……想吞掉。”怪物小声道。

    怎么会突然想吃纸?之前没发现它对纸张感兴趣啊?

    明慈有点诧异,不由联想到乱吃纸巾、塑料袋的猫猫狗狗,开始担心怪物也有这种坏毛病。

    他垂眸盯着指尖的猩红,回想起每次流血时它贪婪无度的模样,轻声问:“小红,为什么想吃纸?”

    “是不是因为我给的不够,所以你一直在忍饥挨饿,因为太饿就忍不住乱吃东西了?”

    欲望永不停息,怪物从来没有吃饱的时候。

    但它想要吞掉这个本子的原因不是饥饿,而是因为它一看到这个东西,就感觉十分难受,格外讨厌。

    这股厌恶感跟见到那个人类的感觉差不多,如果不是明慈禁止它杀死人类,它一定会把那个秦书亦撕碎,吞掉,融得干干净净。

    在怪物沉默的几秒钟里,明慈回想起前两次拿刀想划破皮肤,都被它及时制止。

    它分明对他的鲜血垂涎欲滴,却不愿意再让他自残放血了。

    仅仅摄取少量的体.液,压根没法满足需求吧,所以昨晚在树林里才会失控成那样。

    其实它很乖,为了避免伤害他,总是在压抑物种天性。

    明慈想到这里,心软得一塌糊涂,近乎怜惜地说:“不要乱吃东西,以后我会好好喂你的。”

    怪物愣了一下。

    它并不在意明慈说的前半句话,关注点全在“好好喂你”四个字上。

    “可是明慈会受伤,会疼痛,会虚弱。”

    怪物已经对人类的脆弱程度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因此惴惴不安。

    “我可以不吃血,你不要弄伤自己。”

    明慈眼神温柔地注视着它,回道:“放心,我不会的。”

    只要间隔足够长的时间,偶尔抽血应该没关系。

    如果不够,还有体.液……它好像很喜欢摄取唾液,是因为活细胞含量比较高的缘故吗?还是需要特殊的生物酶?

    算了,不能用人类科学推测它的食性。

    明慈若有所思,随手将旧笔记本放回桌上,然后抬起左手抚摸自己的唇瓣。

    食指轻轻探入唇间,指尖划过湿滑的舌面,沾染津液之后,他用这根湿漉漉的手指碰触右手的猩红。

    第一次主动喂唾液给怪物,他有点不好意思,脸颊微微发烫,还在强装淡定:“给你。”

    “明慈。”

    怪物变得异常兴奋,瞬间裹住他的食指,将液体舔舐得干干净净。

    “我很喜欢,我好开心,非常开心。”

    它说话的同时,身躯变成手掌的形态,与他左手十指相扣,亲密无间地交握在一起。

    明慈错开视线,望着雪白的墙面,忽然问:“你知道对人类来说,这种握手的姿势是什么意义吗?”

    第23章 暗潮

    怪物不懂这种姿势有什么深层的意义。

    之前见过其他人类这么握手, 所以明慈伤心哭泣的那天,它下意识模仿了这个动作,想要安抚他。

    没想到这个姿势让它格外喜欢,在脱离明慈身体时, 它总想这么做。

    怪物诚实回答:“我不知道, 但我很喜欢。”

    明慈垂下眼睛, 沉默片刻后, 轻声说:“这代表两个人非常亲密,彼此毫无防备。”

    “挚友、至亲、爱侣,一般只有这种关系, 才会这么亲密地握手。”

    怪物并不明白这三种关系有多重要,但它听到这种姿势代表非常亲密, 顿时开心到灵魂都飘了起来。

    在它有限的记忆里, 没有见过明慈和别人这样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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