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到底有多少马甲: 3、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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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背景:现实世界的圣蒂斯自由而美好,但在“建筑师”的梦境里,这里是一座犯罪之城,终年迷雾缭绕]

    [大小商会把控城市命脉,政府权力架空,私人武装势力肆无忌惮,平民宛如蝼蚁,几大家族疯狂相争……埃德蒙·本顿(梦境主人,代号“建筑师”的超凡者)是圣蒂斯大学的建筑系学生,家境贫寒,才华横溢,本该拥有不错的未来,但他的真实身份,却是贝克家族现任家主马库斯的私生子]

    [一次意外让马库斯痛失爱子,为了家族的利益,他不得不认回从小被他抛弃的埃德蒙,将其作为继承人培养]

    [按照家规,每一位直系血脉都需要一位“教父”来引导,教父必须在商会里任职,职位不能太低,且须全心全意效忠贝克家族]

    [在您进入之前,埃德蒙的梦境已经循环了整整十六次,每一次他的教父都会换一个人,每一次他的教父都会利用他达成某种目的,然后将其杀害或抛弃;这与他在现实世界中的经历有关]

    [现在,埃德蒙的精神状态濒临崩溃——您,卡洛斯·林,商会中的佼佼者,将在第十七次梦境中成为他的教父]

    [教父的身份或许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同样也是破除梦魇的关键]

    [请时刻记住,您是霍顿大学的校长,而他们,是您的学生]

    [祝您好运]

    汉娜的声音逐渐远去,更多的背景信息被灌输到奚佑脑中。

    埃德蒙悲惨的童年经历,混乱的圣蒂斯,疯狂残忍的商会家族……

    奚佑微微皱了下眉。

    教父吗?这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1号梦境开启]

    ……

    雨夜。

    埃德蒙忐忑不安地站在路口,四处张望,像是在等什么人;破旧的霓虹灯时而闪烁,在他白皙的脸庞上投下一串诡异的阴影。

    他是一个高大的青年。

    面容俊秀,眉目立体,淡金色的短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这或许是因为他买不起也不会使用发胶。从背后看,他的肩膀十分宽阔,此刻正委屈地缩在一把格纹伞下,衣袖微微被雨水沾湿。

    他似乎有些分心,没注意到右侧驶来的出租车,飞驰的车辆溅起一串泥点,弄脏了他唯一一条还算体面的西裤。

    “唔。”埃德蒙懊恼地叹了口气,纠结片刻,刚想回家更换,来接他的车辆就出现在路对面。

    一个老人从副驾驶下来,西装笔挺,手中撑着一把巨大的黑伞。

    红灯还未变绿,他站在路对面与埃德蒙对视,片刻后微微垂下眼——那是在表示尊敬。

    可惜,年轻的埃德蒙并没有接收到他的敬意。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建筑系学生,还有两年才会毕业,却在上周得知自己的父亲不是什么警察,也没有在他小时候“出车祸身亡”。

    他老人家不仅活得好好的,而且还是贝克家族的现任家主——没错,就是那个“贝克”,让人提到就会联想起纸醉金迷的贝克。

    埃德蒙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是什么心情。

    很显然,他是个私生子,那位大名鼎鼎的马库斯·贝克一开始并不想认他;而他的母亲玛丽亚则选择隐瞒他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直到死前最后一刻也没说出来。

    无意识地,埃德蒙摸了摸手臂上的伤疤。

    他打定主意,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尽可能地远离贝克家族,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金钱还是地位,都与他无关。

    他只是个学生,那些不是他可以触碰的东西。

    绿灯亮起,老人大步走向埃德蒙,彬彬有礼地请他上车,眉间却皱出一条纵深的沟壑。

    他委婉地请求埃德蒙收起那把破烂似的格纹伞,站到自己伞下。

    ——贝克家的人什么都喜欢盖戳,连雨伞都不能随便用,只能用印着家徽的黑伞。

    埃德蒙有些为难,但他不忍心拒绝一个老人。

    于是,他站到了那把黑伞下,又等了一个红灯才顺利过街,老人为他打开驾驶室后座车门,埃德蒙坐进去,座椅已经加热到最舒适的温度。

    宾利低调地滑进夜色,埃德蒙盯着自己裤脚的泥点看了片刻,突然扭头转向窗外。

    雨更大了。

    ……

    贝克家族的总部坐落于城西。

    那里到处都是金碧辉煌的舞池和歌厅,酒店一栋接一栋拔地而起,私人会所鳞次栉比,烂醉的男女随处可见,耀眼的霓虹几乎永不熄灭;

    迷乱的氛围下,某栋一般辉煌、一般庸俗的建筑藏于其间;它看上去是那样普通,完全和四周的景观融为一体,然而,在无人知晓的暗处,森严的守卫层层铺展,几乎把这里围成了一个铁桶。

    外人面前,贝克家的儿女夜夜笙歌,挥金如土……回到总部,他们脱下那身沾满金粉的皮囊,换上低调的西装,反复背诵戒律,聆听家主教诲。

    他们从不以享乐为耻,也不以享乐为荣;纸醉金迷只是一层用来遮挡的幕墙——只要外表够蠢,就没人会关注深渊里暗藏的屠刀。

    现在,奚佑就在这间“平平无奇”的会所里,准备接待他的教子——埃德蒙·本顿。

    他深吸一口气,单手撑住衣柜门,苦大仇深地看着这些衣服。

    清一色的黑,清一色的白,几十条一模一样的领带……贝克家的人是有什么受虐倾向,还是审美都被狗吃了?

    “林,你换好衣服了吗?”

    有人在外面敲门,是卡洛斯·林的朋友。

    刚刚奚佑从这具身体上苏醒时,他正在和朋友聊天,手里端着一杯酒。一个不小心没拿稳,洒出来大半杯,现在浑身都是那股酒香。

    “快了!”

    奚佑闭上眼,随便拽出一套西装,三下五除二整理好自己,重新打开门。

    他现在不是奚佑了。

    他是卡洛斯·林,一个因为老爹被嘎,匆匆回国收拾烂摊子的商业奇才,心黑手也黑,在国外时天天逛画廊,看艺术展,看秀,回到家却要陪着这些中二病发疯,每天在“穿金戴银”和“□□杀手”之间无缝切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奚佑确实也算本色出演。

    “林,你看起来太年轻了,可能比那小子大不了多少。”李尔煞有介事地摇摇头。

    卡洛斯的一贯表情就是面无表情,这倒省了奚佑的事。

    于是,他模仿卡洛斯的样子,冷淡地瞥过去一眼:“那小子?”

    “呸,我乱说的,说错了,”李尔私下看了看,紧张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起来比少主大不了多少。”

    少主。

    埃德蒙本人还被这场大雨堵在路上,他在家族中的角色就已经确定。

    ——他必须,必须代替那位未曾谋面的亡兄成为新的继承人,没有任何拒绝的余地。

    奚佑收回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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