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他思春: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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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竹喧噌的一下站起身,猛地朝山坡奔过去,只是才迈过十来步,便有十来只蜂警醒而来,朝她竖起尖刺。她面色一白,登时调转了方向,惊惶地冲回来,钻进草丛,大口地喘息。

    被骤然惊到的心跳如同牛皮大鼓被咚咚敲响,浑身一股寒意袭来,待她好不容易缓过神来,鬓边已渗出了一层薄汗。

    “阿姐,要不然我去捅蜂窝,你去捡?”阿鲤轻轻地握住她的手,提议道。

    崔竹喧摇头,断然拒绝,“不行,我去都不行,你肯定更不行,到时候被叮得满头包可怎么办?”

    她低眉审视手中的树枝,约有半人长,两手紧紧握住,不过是堪堪能举起,指望挥舞它来驱赶那密密麻麻的蜂群,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个夺蜂窝计划还是简陋了些,思虑不够周全。

    普通的树枝拍打,或是刀刃劈砍,都难以伤到那些动作敏捷、身体轻盈的蜂,不若,换成火攻。

    “我们先做个火把,然后扔到树上,等把蜂群烧光,我们再灭火,把蜂窝捡回来。”

    “好,听阿姐的。”

    崔竹喧原打算去院子的柴垛里寻根大小合适的木棍,谁料阿鲤已然将手中树枝斜放在石块旁,抽刀一砍,树枝应声而断。

    她一时有些讶然,未来得及赞叹几句,阿鲤已然熟门熟路地将末端劈出一个十字刀口,用细树枝撑开,最后用打火石引燃。

    “给我也做一个!”崔竹喧兴致勃勃道。

    阿鲤点头,于是将步骤重复一遍,这回,二人手中的树枝都变成熊熊燃烧的火把,雄心壮志由之而起,区区几只蜂,何足放进眼里?

    崔竹喧是这样想的,阿鲤也是。

    “三、二、一!”

    二人齐齐冲上去,炙热的火光无往不利,随手一挥,虎视眈眈的蜂便只能匆忙后退,偶有几只动作慢些,则被燎成焦炭,落到地面。

    “扔!”

    火顺着枝叶一路蔓延开来,裹住蜂窝。

    下一瞬,大片的蜂仓惶逃窜,铺天盖地。

    第29章 029 蜂口逃生 “我说了,我不喜杀……

    崔竹喧人生最最凶险的时刻有两个, 一次是几天前被酒鬼纠缠,还有一次,是现在。

    火焰燃烧的噼啪声、蜂翅颤动的嗡嗡声,皆逐着呼啸的风萦绕在她耳畔, 她不敢回头, 怕撞见百十根尖刺齐齐朝她袭来,可就算不回头, 余光中已有黄黑色的碎影, 挥之不去, 如蛆附骨。

    她抓着阿鲤,又或是阿鲤抓着她, 总归是两道慌乱的脚步匆匆逃窜。

    眼下才开始后悔计划的不周全, 显然为时已晚,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她穿的不是华美的重台履, 而是一双朴素的如意鞋, 不然,怕是在疾速奔驰的第一步便要摔得满身泥了。

    大大小小的砂石、崎岖不平的路面,平日里慢吞吞地走起来都有些费劲, 现下却全然注意不到了, 脚下生风, 只恨不能一步迈出百十里地去。

    在呼吸都要难以为继的时刻, 沙土路也行到了尽头, 面前是黄褐色的河水,身后是黄黑色的蜂群,二者择其一。

    崔竹喧深吸一口气,将交握的手攥紧。

    “跳!”

    *

    苍茫夜色里, 天上是一弯银亮的弓,水上是一只漂泊的舟,而下一刻,波澜相撞,涟漪四起,皎洁的月色里,爬出的,是见不得光的鬼。

    值守渡口的人被轻易地割断脖颈,喉头喷涌的殷红,熄灭了灯笼里最后一抹亮光。

    为首的恶鬼在新尸的衣上随手拭去刃上血污,“收拾干净了?”

    “检查过了,都死透了。”

    恶鬼眼眉低垂,瞧不出悲喜,“好,留人在这儿守着船,剩下的,跟我进去。”

    一行人在水上漂泊轮守了两天两夜,而今登岸,面上不见疲态,映着猩红的瞳孔,反倒透出一股子兴奋,“好不容易蹲到丁洪下水,咱们趁此机会,端了他的老窝,看他这怂包还敢不敢搁咱们面前横!”

    “这趟来捞人的,别一口气全杀了,看着点。”寇骞嘱咐道。

    “诶,记得的,金子呐!”阿树笑嘻嘻地应声,银亮的刀刃猛地捅进去,又倏然抽出来,带出一片猩红的浆液,飞溅满身,他草草抹了把脸,鞋底碾过尚且温热的□□,蹭去河岸边沾染的湿泥。

    寇骞扫过一眼,平静地挪开目光,手腕一转,刀刃亦是划破皮肉,淌下滴滴答答的红色,今夜的第四个,又或是第五个,记不太清了,也不重要。

    总归只是一帮匪寇,持刀杀人,死在刀下,再寻常不过。

    凄惨的嚎哭响了一会儿,然后沉寂下来,变成细弱的呻吟,或是压抑的呜咽。

    地上横七竖八躺倒了大片,赤南洲的人有,白原洲的人也有。

    “点点人数。”

    “丁洪部下杀干净了,咱们的人死了三个。”

    寇骞用布条缠住伤口的动作顿了下,眼睫微颤,手指翻动,系好绳结,声音无甚波澜,“都拖到一块儿,烧了吧。”

    阿树应了声,招呼着尚且能动弹的人去干敛尸的活。

    寇骞把刀收回鞘里,扶着左肩,慢慢悠悠地走到赤南洲唯一一个幸存者面前,蹲下身,暗色的眸子幽深得宛若一方寒潭,盯得人寒毛直竖,面上尚残余着未能抹去的猩红,唇角却已勾起了一个浅浅的弧度。

    “金玉书,我没记错吧?”

    被唤到名字的人忍不住瑟缩一下,双手抱着头,试图将整个身子蜷得更小些。身上的锦缎泡了水、沾了泥、破了口,发髻将散未散,左边垂下三条,右边落着四缕,好端端的一位富贵公子,忽而成了个难民模样,好不惹人怜,可寇骞不怜。

    他没什么耐性地拧起眉,语调更冷了一分,“说话。”

    金玉书浑身抖得跟筛糠似的,张了好一会儿的嘴,才有一点声音从喉头里流出来,细若蚊蝇,“没、没记错。”

    “那就好,”寇骞道,“你的手下许了我些金子,求我来救你。”

    “真、真的?”金玉书咽了口口水,灰败的眸子里突然有了一点光彩,求生的本能作祟,他如同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般,去攥住他的衣角,“你带我走,我一定、一定把金子给你!我们现在就走!”

    寇骞看着他,倏然轻笑一声,下一瞬,便有刀刃架上来他的脖颈,“手撒开。”

    那双手仓惶退去,寇骞低眉,拂了拂自己远比他的手更脏的、满是血污的衣摆,可惜无甚成效,大抵还是得用上好些皂角揉洗,又或者,连皂角都洗不干净。

    “除了金子,我还想要一样东西。”

    “只要不是我的命……都、都行。”

    “要你的命做什么?”寇骞歪头看向他,声音温和,“我说了,我不喜杀人,你不信我?”

    鸡皮疙瘩一下冲到头顶,身体比大脑更先做出反应,金玉书跪伏在地上,也顾不得沙砾会不会划破皮肉,胡乱地叩首,“我、我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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