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不离十: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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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她在INS和推特上的粉丝也有几十万的粉丝,偶尔接一条广告,也能有不少钱赚。

    “有钱了也不能偷懒。”

    高风除了收藏古玩,唯二的乐趣就是魔术,温把酒既是他的徒弟,不当魔术师,做个魔术博主也勉强能通关,也就高宽,学古筝学不会,学魔术手也笨,最后只能在学校门口开个奶茶店混生活。

    “当然了,我这人最勤奋了!”温把酒一如既往地夸海口,“保证今年完成百万粉丝目标!然后给师傅孝敬个一百万!”

    高风知道温把酒又在给他画饼,这些年她画的饼,双开门冰箱都塞不下,听着却是开心。

    陪完高风,稍稍午休了一会儿,温把酒就打车去机场。

    她的导师刘雪是今天下午的航班,因为昨天是她二十周年结婚纪念日,所以格外重视,只能让学生温把酒先过来把会议的琐事代为处理完毕,她过完甜蜜的纪念日之后再回国。

    前往机场的途中,温把酒忽然想到这茬,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应该买束花。

    她从英国出发的时候,是导师结婚纪念日的前一天,飞了十多个小时才回国,根本来不及送花和礼物。

    虽然按照时差来算,中国比英国快七到八小时,结婚纪念日早就过完了,但她的导师刘雪在生活中是个纯粹的浪漫主义者,现在送花也不迟。

    飞机逐渐降落,进入滑行阶段。

    沈肆打开手机,白涛教授果不其然又发来了好几条叮嘱的消息。

    自从知道得意门生会回来给他祝寿,白涛教授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立马给沈肆安排了相亲。

    还三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提前两天到。

    不为别的,因为这两天里,白涛给他每天安排了两场相亲,每天一场,不至于太频繁让沈肆感到厌烦,也能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看着自家导师给他发来的时间安排表,沈肆觉得比和刑侦科合作破案还费脑,下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的佛珠。

    若照着他少年时的性格,怕是连面子都不会给一个,一场相亲都不会去。但他现在毕竟是二十好几的人了,白涛对他又向来是长辈的关怀。

    沈肆吃过年少狂妄的亏,以至于现在对所有算得上长辈的话都有些难以拒绝。

    出了机场,白涛的消息又发了过来,叮嘱他去买束花,别空着手就去吃饭,又不是饭搭子。发完了又强调,把买的花拍给他看。

    这是怕他不买,远程查岗了。

    沈肆在A市读了好几年的书,别的地方不熟悉,机场附近却算熟,他记得出机场没多远就有一家私家花店。据说店主的丈夫是飞行员,为了方便丈夫工作,才把店铺开在机场附近。

    花店整体的装潢是北欧绿色调,店铺外甚至还种了爬墙月季,密密麻麻的铺满整片墙。进去后,也是以鲜花为主,绿植只有右手边一小块的地方。

    沈肆对送什么花没太多讲究,随手选了一款花朵,便让店员包一束。

    花束的包裹需要一段时间,沈肆寻了处沙发坐下等待,戴上耳机,点开视频软件打发时间。

    他在INS上关注了一个叫Dita的魔术师,每期最后都会有一段变糖的视频,还会配合“叭!”的特效音,每一期变出的糖果都不一样。

    他对前面的魔术兴趣不大,每次都是在等待最后的“糖果”,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博主最近已经很久没有更新视频了。

    花店的木门被推开,一串风铃声响起,应该是又有客人来了。

    温把酒跟着导航走了好久才找到这家花店,店铺的客人不算多,很安静,只有店员用剪刀修剪花枝的声音和偶尔的几句交谈。

    刘雪不喜欢学生送百合和康乃馨这些花,偏爱更浪漫更独特些的花朵,选月季或者玫瑰绝对不会出错。

    店员手里的花束已经包裹的差不多了,正在给没完全开下来的花朵手动开花。温把酒扫了一眼,便被里面瑰色的花朵吸引,花朵很大,花瓣边缘是波浪卷边,很独特,有股油画的质感。

    “这是什么花?能包一束一样的给我吗?”

    “赫默莎,是玫瑰花,花语是美丽,甜美。”店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很热情地讲解,“不过很抱歉顾客,今天最后的一束赫默莎玫瑰已经被那位先生订了。”

    温把酒顺着店员指着的方向望去,恰巧和来人对上目光。

    岁月不居,流光瞬息,一瞬间好像又回到了从前。

    “温把酒,好久不见。”

    月圆又缺,日升又落,无数个日月里痛苦的挣扎都会被时间抹平,可思念却不会。

    越是压抑,越是想念,像是一个无法破解的魔咒。而等最终破开的那一瞬间,便会如汹涌的海浪,席卷着他沉入名为想念的海。

    沈肆对温把酒的想念,永远在第一象限。

    明明才见面,明明还在眼前,却已经开始想念。

    第63章 八九不离十

    温把酒脸上带着的笑一瞬间冰冻,她看着沈肆一步步走来,甚至产生了逃走的想法。

    惊慌、错愕、逃避。

    不是没想过和沈肆的相遇,或许是在伦敦的大本钟下,或许是在图书馆恰巧拿了同一本书,又或许是在某个共同朋友的宴会上。

    但她也清楚的知道不可能。沈肆常年居住在维市,除非她主动回去,才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碰上。

    来不及思考为什么会在A市遇到沈肆,只能尽可能地维持住神情,不露声色,“好久不见。”

    像是久别重逢的普通朋友,客套又疏远地维持着一份体面。

    花店的店员在一旁惊讶道:“两位认识?是朋友吗?”

    温把酒只能点头,“算是吧。”

    沈肆觉得讽刺,曾经的种种不提,如今连朋友也只能勉强算是。他又摸起佛珠,前尘往事不可追,她要划清界限,他却在心里廉价地祈求她回头,真是贱的慌。

    “重新给我包一束玫瑰吧,随便什么品种都行,这束花给这位小姐。”

    玫瑰?沈肆要了玫瑰?

    温把酒这才有些迟钝地反应过来方才店员说的话,赫默莎也是玫瑰的一种。

    酸涩的情愫上涌,她还没思考好,试探的话却已经先说出了口。

    “这么漂亮的花应该是送给重要的人吧,不必割爱。”

    既然推拒,沈肆也不强求,“你挑一束。”

    这话便是要把她的这束花也买单的意思了。

    “多谢。”

    沈肆不缺钱,一束花钱也不需要多客套。

    温把酒没了仔细挑选的心情,随手挑了束橘色的奥斯汀,沈肆结账。

    店员抱着一堆花朵修剪,温把酒和沈肆面对面坐在沙发上等待,气氛略微有些凝滞。

    温把酒找了个话头,“挺巧的,能在A市遇到。”

    “过来给一个长辈祝寿。”沈肆三言两语地回答完,便把话题转了回去,“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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