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杀手[穿书]: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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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看管,一般人连大门都进不去。

    韦天赋早早地就到了,只等候着沈沧大驾光临。

    沈沧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身子,韦天赋便弯腰行礼:“见过王爷。”

    “起来吧。”沈沧折扇一抬。

    “谢王爷。”韦天赋直起身子,一眼就看见了缀在沈沧后边的宋连云。

    韦天赋身子歪了歪。

    宋连云感觉韦天赋快要碎掉了,但,作为在沈沧手下拿高薪的打工人,他不能崩,只能给韦天赋来一点震撼人心的东西了。

    “韦大人,愣着做什么?”高福多有眼力见,朝韦天赋挤眉弄眼,“还不快快给王爷引路?”

    韦天赋从失态中回过神来,坚决不再多看宋连云一眼:“王爷请。”

    “阿云,来。”沈沧可不会照顾韦天赋的情绪,韦天赋想要自欺欺人都做不到。

    宋连云跟上沈沧:“王爷。”

    韦天赋狠狠吸气。

    到底不是来参观京纱要怎么制作的,韦天赋并没有把人往后领,而是去了提前就准备好的会客厅,待会只管叫人把京纱送来供沈沧挑选就是。

    沈沧大喇喇地一坐,还不忘招呼宋连云也坐下,宋连云都觉得沈沧给自己的宠爱过了火。

    “王爷,今年已制成的京纱数量不多,只有这三匹。”作坊的人很快就把三匹京纱送到了沈沧这儿,韦天赋贴心地介绍,“雪青、月白、琥珀,三色各一匹。”

    沈沧指了指:“雪青的给本王瞧瞧。”

    一声令下,立马就有人将雪青色的京纱轻轻展开,花纹繁复却又轻薄透光,捧在手中如无物。

    宋连云眼里流露出惊叹,古代人的智慧当真是不可小觑。

    “这匹挺好看,阿云,你用这一匹裁衣裳来穿。”沈沧随意地就把雪青色京纱送给了宋连云。

    “王爷!”韦天赋一急,“臣以为不妥!”

    沈沧目光冷冷:“哦?你以为哪里不妥?”

    韦天赋急得冒汗,但还是有理智尚存:“臣以为这颜色不适合宋公子,倒不如另外一匹月白色更衬。”

    沈沧良久没有开口,所有人都极力地垂头,不敢触沈沧的霉头。

    宋连云一肚子疑问,这京纱不就是颜色不一样?花纹不一样?韦天赋怎么这么大的反应?

    “韦天赋,本王看你是在教本王做事。”沈沧终于张口,然而这一句话,就让韦天赋快速跪地叩首。

    “臣不敢!”

    沈沧意味不明地笑了笑:“本王说什么,你只需要照做,要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你这京州刺史也不必干了。”

    宋连云为韦天赋默哀,沈沧是不容许任何人顶撞他的性格,当然,若非有如此性格,也无法帮沈沐淮守大启江山,只是韦天赋太过古板,领会不到沈沧的意思。

    “王爷,不是来给我挑料子做新衣裳?”宋连云手按在沈沧的肩膀上,“何至于动气?”

    沈沧似是被宋连云捋顺了毛,语气瞬间变柔和了许多:“阿云说得是。”

    “雪青色这匹给阿云,月白色和琥珀色送回京城,呈献给太后。”沈沧吩咐。

    “韦天赋,你身为京州刺史,公务不能耽搁,回你的刺史府去。”沈沧直接下了逐客令。

    韦天赋磕了个头:“臣告退。”

    只是在临走前,深深望了宋连云一眼。

    宋连云:“???”究竟是什么意思?

    第32章 第 32 章 去!速速离开!

    等回到了马车上, 宋连云迫不及待地挤到沈沧身边:“王爷,雪青色的京纱怎么了?韦大人都失态了。”

    沈沧:“哦,也不是什么要紧的问题, 不过是紫色的料子一向比其它颜色昂贵, 加之用的图纹不是一般人能用的,本王把那匹京纱送给你, 韦天赋认为不合适而已。”

    宋连云震惊:“这确实不合适。”

    沈沧反问:“有哪里不合适?”

    宋连云咽了咽口水:“王爷, 你都说了图纹不是一般人能用的,那匹京纱, 应当是准备献给你的吧?”

    沈沧笑了一下,很是嚣张:“本王想给谁就给谁,轮得到旁人说三道四?”

    宋连云默了默:“这样真的好吗?”

    韦天赋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人都萎靡不振了啊。

    “你自己承诺的,要陪本王演戏, 本王送你一匹京纱表示谢意不行?”沈沧挑眉, “你别管韦天赋,他一天到晚惦记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

    宋连云讪讪:“行吧。”

    沈沧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 他要是还拒绝,那就太过分了。

    也不知今天因为一匹京纱闹出的传言, 又会怎么穿出去。

    宋连云感觉自己陪沈沧演戏,赚的是荣华富贵,赔的是节操。

    今天倒也长了见识,原来紫色会比其它颜色的料子贵,是因为染料?

    昂贵的颜色、昂贵的京纱,常人不能用的图纹,韦天赋也许还在期盼沈沧只是想玩玩,以后依然娶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做王妃, 今天闹了这么一出,韦天赋剩下的那点幻想大概是破灭了。

    而他宋连云,深受沈沧宠爱这个消息,也将会传遍大江南北。

    沈沧在京州还有公务要办,回到别院把宋连云给放下之后,马车都没有下,队伍又浩浩荡荡地去另外的地方。

    宋连云很识趣,沈沧既然不带他,他也不会多嘴问,优哉游哉地晃回自己住的小院。

    周全正领着下人们在洒扫,京州和京城离得不远,却要热些,洒洒水也能凉快凉快。

    “公子回来了,可要什么水果茶水?”周全屁颠屁颠地跑到宋连云跟前,“今天有新送来的西瓜,小的已经放井水里镇上了。”

    宋连云摆摆手:“晚点再切吧,再冰一冰。”

    古代没有冰箱,夏天要吃点凉快的,要么就是用井水冰镇,要么就是用冬日里存的冰。

    京城是有冰窖的,宸王府天天吃冰都行,奈何他们在巡视路上,不比在京城方便。

    宋连云在宸王府呆的这些日子,被沈沧纵得挺会享受生活,有西瓜这种好东西,当然要吃冰镇过的。

    “那公子先到屋内凉快凉快。”周全体贴得很,“今个新泡的花茶,这会已经凉了,公子要是口渴就先对付一下。”

    宋连云点点头,溜达进了屋里。

    不出门就不需要穿那么多,宋连云把外衫脱下搭在衣架上,只穿了里衣,坐到了书案前去练字。

    刚提笔,宋连云便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沈沧握住他的手教他写字的一幕。

    宋连云手指一抖,笔戳到了砚台外。

    去!速速离开!

    宋连云集中注意力,不敢多回想哪怕一眨眼,生怕自己又想起来什么不该想的。

    有一点宋连云不得不承认,那就是沈沧的字的确好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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