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男靠卖腐在娱乐圈爆红了: 11、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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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要是他不把他带回家,李微澜的父母就会心软呢?然后他就能回家了。

    沈宜团习惯性地想着。

    或者李微澜有没有别的富二代朋友?富二代住的地方肯定跟他现在住的地方不一样呀,电子锁,有浴缸,淋浴系统是恒温的,有独立的客房,总比跟着他挤窄窄的出租屋要好吧。

    沈宜团生出一些犹豫的心思,打算问问李微澜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突然一个人拉着行李箱没地方去,有别的朋友吗?看怎么才能帮助他。

    要是李微澜的爸爸妈妈心软了,而李微澜却不知道,一直在他家,那沈宜团觉得自己的罪过真是太大了。

    下了声乐课之后,今天便利店不用上晚班,难得晚上有空。

    沈宜团去打包了两份猪脚饭,想了想,还是要了二十块钱烤乳猪前腿,拎着熟食的袋子回家。

    打开门,就看到李微澜躺在沙发上,跟他今天早上出门的动作一模一样,要不是他脸上的面膜摘了,沈宜团还以为他一整天没动过。

    傍晚五六点,出租房也很暗,没什么阳光,唯一落在门板边缘的光,还是门最上面的栏缝落进来的。

    没有办法,阳光也不是公平的,对穷人格外吝啬。

    沈宜团觉得更应该把李微澜送回家。

    沈宜团在门口顿了两秒钟,抬手,“啪嗒”一声拧亮了客厅的灯,家里瞬间亮了一些。

    李微澜抬手捂了一下眼睛,半天之后,才慢吞吞地转头,看向门口的沈宜团,一脸漫不经心。

    李微澜已经摘掉了脸上的面膜,一张脸完整的展露在灯影下。

    饶是见过很多次李微澜的脸了,在他看过来的那一刻,沈宜团的内心还是被李微澜的脸蛋美貌程度震了一下。

    不化那些妖孽的夜店妆,整张脸原原本本地露出来,更好看了是怎么回事。

    雪白绮丽的皮肤,桃花眼眼头无比深邃,眼尾迤逦朦胧,睫毛又浓又密,微微眨动,自带眼线和阴影,呈现一种朦胧迷离感。

    李微澜的鼻尖右侧,那枚漆黑的小痣点在白皙细腻的皮肤上,让黑色黑得更纯粹,让雪白白得更诱惑。

    真是天生大少爷脸。

    但是每次开口说话,总让人想打他一顿:“你回来啦?我躺了一天呢。”

    练舞累到想死的沈宜团:“……”

    沈宜团把猪脚饭和烤乳猪放在桌子上,看了一眼厨房没有动静,今天中午公司饭堂也没看到李微澜的身影,他问李微澜:“吃午饭了没有?点外卖了吗?”

    “没有呀。”李微澜无辜地说,“我不是说了吗,躺了一天。”

    沈宜团:“……”

    他感觉他好像理解了李微澜死都不想出道的原因。

    沈宜团:“你不想出道,是不是嫌累。”

    李微澜不以为然:“我是啊,怎么了。”

    沈宜团扑哧一声笑了。

    李微澜皱起眉毛:“你笑个屁。当偶像多累啊,要练唱歌跳舞,要背各种东西,要饭撒,要上综艺,要商演,要赶电台行程,还要被公司抓去满世界巡演,惨过黑|奴。傻|逼才每天上赶着出道,搞不懂你们。”

    李微澜还懂挺多……难道他真的事先了解过?每天扮猪吃老虎装作什么都不懂?

    沈宜团不知道怎么问,只好顺着李微澜的话题反驳:“可是出道的话,可以唱歌,可以见到很多你喜欢的人,收获来自世界各地的爱,你也爱他们,很幸福的。”

    “呵呵。”李微澜冷笑,然后突然扯着嗓子嚎了几句不是地球人能听得懂的旋律。

    沈宜团:?

    他怎么了。

    李微澜又胡乱“啊啊啊欸欸欸”了几句,才说,“我在唱歌啊。”

    沈宜团:?

    真是不能理解。

    好像一个神经病。

    虽然很好笑。

    到底是谁说李微澜脾气暴不好惹,这不是挺好笑的吗。

    李微澜欸完了,才说:“我在唱歌啊。不用做偶像也能唱歌,声乐是人类的本能。至于得到喜欢,首先我不需要。其次,就凭我长成这样,随便拍张照片,搔首弄姿点的,等着就行,然后就会有人喜欢了。”

    沈宜团:“……”

    这算什么。

    美而自知,还特别得瑟是吗。

    沈宜团承认,虽然李微澜说的话真实的。

    不然那张公交车站牌之前的糊图也不会一夜之间万转。

    但是听起来就是有点嫉妒。

    沈宜团决定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免得被这个神经病气死。

    沈宜团换了一双拖鞋,拉开窗帘,尽可能让阳光照进来,回头又问:“中午不吃饭的话,不饿?”

    “不饿。饿了就闭上眼睛睡觉,睡着就不饿了。”

    “要是醒过来还饿呢?”

    “那就继续睡呗。反正又不会死。”

    沈宜团真是服了他了。

    李微澜这时候闻到隐隐约约的香味了,坐起来,鼻子像小猫那样动了动:“买什么吃的啦?”

    “猪脚饭,还有烤乳猪。”

    “哇。”李微澜去扒拉着袋子,然后自觉去厨房拿了三个碗,把饭和熟食倒进去,用微波炉加热。

    猪脚饭很快就好了,从微波炉里端出来,香喷喷的。

    等到沈宜团从房间里出来之后,李微澜才动筷,刨了一口饭混着肉。

    “好吃。”李微澜幸福得眼睛眯了起来,下定决心一般绝决,对沈宜团说,“我要潜回家里,看看还有什么能偷的,统统卷走。命令你,骑士!以后你天天给我买猪脚饭吃。”

    “好,尊敬的李微澜公主陛下,我给你把风。”

    沈宜团在孤儿院照顾弟弟妹妹习惯了,经常顺着小朋友的话乱说。

    现在又被李微澜传染了神经病,现在能毫无波澜地,顺着李微澜的话说下去。

    别人听见沈宜团说这种话肯定是很吃惊的。

    李微澜不满意,一本正经地:“叫我国王陛下,请。”

    沈宜团想了想:“公主和骑士听起来才比较像一对吧。”

    沈宜团说的一对纯粹是搭子的意思。

    但是李微澜联想能力无比丰富,还以为是情侣的那种一对,气急败坏:

    李微澜恨恨地戳着筷子:“什么一对?不是一对,谁跟你一对……国王。我是国王,懂不懂。”

    沈宜团心想就是公主啊。

    一般公主是全国最美丽的人,谁能比李微澜更美丽呢?

    而且用公主逗李微澜真的很爽,沈宜团觉得自己真不是人,还在继续说:“公主陛下怎么生气了。尊敬的猪脚饭公主陛下。”

    李微澜气得想掐沈宜团的脸。

    沈宜团脸颊侧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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