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欢: 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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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对你考到年级前五、演讲比赛拔得头筹的奖励,还有一些节日,比如情人节、圣诞节,当然更多的是没有原因的心血来潮。”梁沂洲嗓音低缓,“看到它们时,就想起了你,也觉得它们应该属于你。”

    他和言叙钦在这一点上的观念不谋而合:他们的小鱼,值得天底下最好的东西。

    言欢愣了足足两秒,回神后立刻捂住半张脸,但有些欢喜是遮不住的,会从眼睛里跑出来,实在没法挡了,她就索性松开手,大大方方地把自己的感受袒露出来,然后暂时丢下这一堆的礼物,扑进对方怀里。

    “本来我还想跳到你身上的。”她的声线被压得有些闷,叹气时,又多了种无可奈何感,“考虑到三哥年纪不小了,怕把你的腰压坏。”

    梁沂洲掐她的脸,“你现在还开始替我的腰着想了?”

    她无辜地眨眨眼,说起大尺度话题脸上不羞不臊,“毕竟和我以后的快乐有关。”

    说完,踮起脚尖,飞快在他唇上留下一吻,赶在对方想要回应前,跑回原位,不嫌脏似的,坐到地上,兴致昂扬地拆起礼物。

    梁沂洲安安静静地在一边陪她,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看见她指着另一半没有拆分的礼物问:“这里面有衣服吗?”

    梁沂洲摇头,“想要衣服?”

    “想在老爷子寿诞那天穿。”

    “喜欢什么款式的,回头我让人订制好送来。”

    言欢暂时没主意,随口说了句:“都行。”

    “都行”和“随便”这两个词才是真正考验人的

    ,梁沂洲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拿捏不准她的心思,干脆让人把各个款式、各种颜色的都准备了一套,落实旁人口中铺张浪费罪名。

    等言欢一一试穿完,他才进试衣间,“决定好了穿这件?”

    言欢最后选的是条正红色的旗袍,贴合身型,下摆那块岔开一道口子,白皙的双腿藏在其中若隐若现,风情款款,却不显媚俗。

    言欢点头,笑说:“这件最红,能图个喜庆。”

    梁沂洲不傻,很快察觉到她去参加寿诞就和言兮的探病一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不过他没出声询问,更别提阻拦,她想做什么就去做,闹得再大也无妨,他总会给她兜底——她还需要着他,那他在她面前就是有价值的-

    言老爷子今年的寿诞是前所未有的兴师动众,请来的宾客全是北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附近的停车位上塞满了动辄百、千万的豪车。

    外人眼中的言家风光无限,可只有言家人才知道,里面养着一只无形的兽,又像鬼魅,能把人吃掉。言欢曾多次迫不及待想要逃离,不曾想到,多年后的今天,她会满怀期待地踏进那扇红漆大门。

    宴会还没开始,言庭越也没出现,问过管家,都说老爷子在和小儿子谈心。

    这节骨眼上谈心,有点微妙,不少人开始揣测言老爷子是打算把继承权转到这位刚认祖归宗不久的私生子手上。

    言欢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留在脑子里的全是得知言叙钦车祸真相前和言知珩的一次见面。

    是对方主动联系的她,问她愿不愿意带他去见识一下她年少时意外走进的那间密室。

    言欢没有不乐意的道理,见到言知珩后,她愣了下,他瘦得实在厉害,两腮都有些陷进去了,本就深邃的眼眶瞧着更像被毒瘾掏空的形状。

    “四叔这是怎么了?”

    “生了点病。”

    “看起来挺严重的。”

    言知珩笑笑没说话,片刻切入正题,“老宅的监控今天会停一段时间,人也差不多都被我支走了,一会儿你不用怕,只管给我引路。”

    言欢懒得问他到底使了什么手段,才会让言家戒备如此松散,而是听从他的话,老老实实地当个指路明灯。

    这十几年来,老宅翻修过几次,不过规模不大,只是边边角角处的修修补补,但言欢小时候去过的那地方还是一片萧瑟,门外杂草丛生,哪怕没挂上“闲人勿入”的类似标识,也已经给人一种这是不该踏入的禁地感。

    门上的锁锈迹斑斑,言知珩直接用蛮力踹开,言欢敏捷地朝旁边一躲,避免了呼吸道被灰尘侵占的危机。

    里面没装灯,黑压压的一片,木质地板上有昆虫的尸体,言欢循着回忆指了指其中一面墙,“我当时来,这里还有扇门,现在没了,可能是被填上了。”

    话音刚落,她眼前晃过一道虚影,是言知珩抄起角落的砖块往墙壁上砸。

    拿砖头敲墙这行为本身有点荒唐,被削薄的砖片扑簌簌地往下掉,没一会,就成了言知珩在拿自己的拳头砸墙,手掌变得血肉模糊,看得言欢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不知道过去多久,言知珩终于停下负隅顽抗的举动,撂下一句“在这等着”后离开,十分钟不到再次出现,明显是跑着回来的,脸上全是汗,手里拿着一根铁棒,高高挥起,砸下。

    言欢顿觉撞击耳膜的不是墙体倒坍的声音,而是言知珩那颗破碎的心。

    要说到这份上,对他还没有升起丝毫同情是假的,他在她脑海里的形象也在一点点碎裂开。

    墙洞越来越大,能往里看见的东西也变多了,里面整洁很多,像女人的卧室,有梳妆台,床是双人位的,一旁的墙壁上挂着两条铁锁,隔得远,看不清上面的痕迹,手电筒往那一照,反射出森冷的光。

    言知珩大脑宕机足足十余秒,猛地回神,双手紧紧抓住言欢手臂,像要将自己的指节扣紧她血肉,片刻又突然撤回手,故作平静地问:“你在见到她后,她和你说什么了?”

    言欢敛下心头翻涌的思绪,装出思考的模样,两分钟后才抬起头,“她说见到我很高兴,还有,她有个儿子,和他分别时,那孩子和我当时一样的年纪。”

    言知珩的脸色瞬间像水泥一般,白里混着灰,只是双眼依旧猩红,仿佛能滴出血,差不多半分钟,他恢复如初,扔下铁棍,挤出的笑容失了真,僵硬到扭曲,“今天得谢谢你满足了我的好奇心,我现在就送你回去。”

    回去的路上,言知珩突然开口:“我八岁和我妈分开,老爷子说是我妈不要我了,但他可以养我到大,只要我够听话,等到合适的时机,他会让我见到她。”

    “你们都说在所有孩子里他最宠我、看重我——”他笑了声,“你们都错了,他再恨、忌惮你爸,也是因为他把你爸当成了他儿子,我不一样,我是被他当成狗养着的,这些年,他所有的脏事都是我替他干的。”

    言欢心脏剧烈打鼓,“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总要有人知道真相。”

    言欢皱了下眉,揣测道:“你不打算去找她?”

    “我没时间了,找到也没用,她应该是死了。”言知珩面无表情地说,“老爷子心狠,喜欢的时候能把人宠成宝,厌恶了,人就不再是人了,是他随手一抛的垃圾。”

    “没有时间是什么意思?”

    “活不久的意思。”坦白到这地步,言知珩什么秘密也不藏了,“我有病,已经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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