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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猎罪[刑侦]》 140-150(第3/12页)
回到高院市之后,高向阳又想起一件事情来,于是他又拦住了连峙他们的车:“连公安,你之前是不是说你想要收藏一些票证?”
连峙:“对。”
高向阳:“你想要多少?”
连峙:“三千块钱左右。”
高向阳:“好,这个生意我接了。”
“你给我半个月的时间,半个月之后,你等我的好消息。”
连峙:“……这个倒是不急。”
毕竟高向阳接下来还得料理高天荷的后事呢。
高向阳:“没事。”
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传遍了大半个高院市公安局。
“也就是说,一个星期不到,连拓就侦破了两件杀人案?”
“嘶,我之前还以为连拓能一眼就看出刑兴邦夫妇是被谋杀的,是因为他只是资历深,生活经验比较丰富,可是现在,他又凭借一条短信,就判断出高天荷是遇害了——”
“我们的这位新任大队长,好像有点东西啊!”
而后像是想到了什么,其中一名中年公安转头看向了余天和。
他说:“余队,这几天你有新收获吗?”
余天和最近还在研究那件连环强/奸杀人案。
他当然不是在嘲讽余天和。
余天和显然也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苦笑着摇了摇头:“那些卷宗都快被我翻烂了,但还是一点新的发现都没有。”
那名中年公安:“那你看,要不要请连队帮我们看一下这个案子?”
第143章 新的发现!
0212案的第一个死者, 死时才不到二十岁,她本来应该是在2002年12月2号这天结婚的,结果12月1号这天早上, 一群小学生在上进路的一处桥洞下,发现了她的尸体。
她死于头部遭遇重击,而且是一击毙命。
她手上绑有麻绳,脸上和屁股上有巴掌印,手腕上有掐痕。
除此之外, 她的下/体有新鲜的撕裂伤,但是法医没有在她的身体里检测到精/液。
当时负责这件案子的原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彭宏儒研究发现,一号死者手腕上的麻绳的捆绑的方法, 是军队常用的八字捆绑法,主要用于制服和束缚敌军俘虏,防止敌人逃脱。①
他由此判定, 凶手应该是蓄谋已久, 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役士兵或者是退伍兵。
随后他们就对一号死者的人际关系展开了调查。
很快, 他们就筛选出了三个嫌疑人。
一号嫌疑人是个在役士兵, 一号死者以前跟他相过亲, 他看上了一号死者, 但是一号死者没有看上他,案发当天, 他正好请假回了家。
二号嫌疑人是一号死者的邻居,他们两家的恩怨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上一辈,案发前, 两家刚刚因为二号嫌疑人家的狗咬死了一号死者家的两只老母鸡而大打了一架。
三号嫌疑人是一号死者的父母以前资助过的一个人, 他以前也向一号死者表白过,但是被一号死者拒绝了。
然而就在他们针对这三名嫌疑人展开详细调查的时候, 2003年2月1号,一个钢铁厂的搬运工下班途中,路过阳台街的一条小巷子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
她同样死于头部遭遇重击,而且是一击毙命。
她手上也同样绑有麻绳,用的是八字捆绑法,脸上和屁股上有巴掌印,手腕上有掐痕。
除此之外,她的下/体同样有新/鲜的撕裂伤,而且法医没有在她的身体里检测到精/液。
毫无疑问,这两件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可问题是,在二号死者遇害的时候,那三名嫌疑人都正在他们的严密监视之中。
那三名嫌疑人因此洗清了嫌疑。
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随后针对二号死者的人际关系展开了详细调查。
经调查,二号死者和一号死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随后他们根据二号死者的人际关系,再次锁定了四名嫌疑人。
然而就在2003年4月1号这天,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被人发现了。
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前期所有的努力,再次付诸流水。
他们由此认为,这是一件连环强/奸杀人案,而且凶手是随机作案。
根据前三名死者的死亡时间——
2002年12月1号。
2003年2月1号。
2003年4月1号。
他们推断凶手是有预谋的作案,每一次作案的间隔时间是两个月。
所以凶手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很有可能是2003年6月1号。
为此,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上了乾省军区,准备在那一天,对全市进行地毯式搜索。
结果2003年5月17号这天,第四名受害者就出现了。
——显然,他们发现的这一作案规律,就是凶手故意放出来的烟雾弹。
这同时也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在故意戏弄公安,同时他作案时肯定是遵循着某种规律。
高院市公安局随后就对这四名受害者展开了更为详细的分析。
很快,他们就又有了新的发现。
一号死者死在上进路,那是高院市的东边。
二号死者死在阳台街,那是高院市的南边。
三号死者死在高院市的西边。
四号死者死在高院市的北边。
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由此推断,凶手下一次作案的地点肯定是在高院市的东边。
最后他们就第一时间在高院市的东边布下了天罗地网。
结果,2003年6月30号,五号死者死在了高院市的北边。
一个月后,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人再次发现,凶手的作案时间都是晚上十点之后,五名死者死时穿的全都是白色的连衣裙。
于是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里,高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特地安排了三十多名女干警,身着白色连衣裙,在晚上十点钟之后,去街头巷尾游荡。
结果,2003年8月30号,六号死者的尸体被人发现在东郊的一块菜地里,她死时穿的是一件红色的上衣和绿色的裤子。
法医从她的下/体中取出了一个纸团,上面用红笔圈出来了一个‘春’字。
2003年10月30号,七号死者死在了位于高院市西边的前锦路。
她死时穿的是一件白色连衣裙。
法医从她的下/体中也取出了一个纸团,上面用红笔圈出来了一个‘?’字。
春加?,不就是蠢吗?
这不是赤/裸/裸的嘲讽又能是什么?
于是一个星期后,高院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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