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和她的漂亮作精: 15、翡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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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太晚了,只能挂急诊。

    “t23号,狂犬针。”

    拿着病历和开药的单子,沈墨卿轻轻地出了口气。

    外面的雨还是没怎么停,一直在下,淅淅沥沥的,在路灯下晕开模糊的光影。

    司徒厌打了针,沈墨卿找人给她安排了单人病房,随后是一条短信。

    提醒她,私家侦探把查来的东西放到了书房里。

    沈墨卿怔怔时,她电话又响了。

    “我听助理说,那个女人又来找你了?”

    母亲的声音很低,也很严肃,她带着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iris,不要再给她钱了!”

    沈墨卿面色平静地“嗯”了一声,“我知道了,母亲。”

    电话另一头是冷笑:“你回回知道,回回不听!”

    沈墨卿不语。

    “你不接手沈家,去做什么游戏,又阴奉阳违的给那个女人钱——”

    电话另一头的声音渐渐失却了冷静,带着一些失控的情绪:“卿卿,你还是怨我,是不是。”

    沈墨卿说:“没有,只是……”

    她也顿住了。

    电话双方,都陷进了一阵漫长的,难熬的沉默里。

    过一会儿,手机里传出嘟嘟嘟的忙音,一阵,又一阵,像翻涌的海水,把她的未尽之言,轻轻地淹没。

    “……”

    沈墨卿垂下了眼睫,放下了手机。

    沈墨卿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沈家乖巧的女儿。

    这事情复杂,说来却也简单。

    沈墨卿的母亲,沈清妍,是跨国公司click的董事长。

    她回国休养的时候,爱上了个男人。

    她和那个男人结婚了,也怀了孕,谁知沈清妍意外早产,大出血了,在医院几度进入icu,生死攸关。

    生下来的早产儿,就是沈墨卿,她在医院呆了半个月,情况稳定后,连名字都没有,就被人送到了家里,请专人来照顾。

    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故,女主人公福大命大,捡回一条命来,和女儿团聚,故事到此,本应如此皆大欢喜。

    可偏偏有人生了贪欲。

    沈家有位保姆叫葛兰,她贪图沈家的富贵,用自己的女儿,把沈家的女儿换了,把沈墨卿卖给了人贩子。

    沈墨卿生下来算是早产,有天缺,身体并不好,没人想买个病弱的女孩。

    第一家买小孩的,读过一点书,叫她墨卿。但是后来,眼看着她快病死,就又骂骂咧咧的给人贩子退了货。

    她被人贩子几度转手,也没能卖出去,在几个城市与大山之间,颠沛流离。

    后来,她在六岁的时候,被一户姓白的人家收留了,那家人有个五岁的小女孩,叫白翠翠。

    沈墨卿是八岁的时候,被沈家找回来的。

    在沈墨卿六岁的时候,那个代替她的孩子因为dna鉴定被发现不是沈清妍的孩子,沈清妍大发雷霆,把那个孩子和葛兰,一起逐出了沈家。

    葛兰害怕坐牢,联系了人贩子,几番周折,替沈家把沈墨卿找到了。

    当时,白家并不愿意把养得好好的女儿还回去。

    白父和沈清妍谈了谈,回去的路上思绪恍惚,出了车祸,变成了植物人。

    白母哭成泪人。

    沈清妍答应付白父的医药费,但前提是,要把自己的女儿还回来。

    而对于这个失而复得的亲女儿,经历过欺骗的沈清妍,似乎也无法再赋予多少真正的温情。

    那年春天,鸢尾花开得很好,沈清妍给她取了个英文名,叫iris。

    沈墨卿想起她与母亲通话时的未尽之言——

    “没有,只是……”

    只是什么。

    是看她失去了女儿丈夫,很可怜。

    还是在怨恨她把她从白家要回来?

    沈墨卿没有答案。

    ……

    沈墨卿的童年,是轰鸣的绿皮火车,玻璃窗外起伏的山峦,还有哭泣颤抖的孩子。

    六岁,沈墨卿孱弱的身体,终于承受不住这样的劳顿与流离,几天高烧不退,人贩子不想花钱买药,也不想带着个累赘,带着健康的孩子走了,把她扔在了山脚下,自生自灭。

    童年的记忆大多都模糊了,但沈墨卿记得,那大概是一个很明媚的春天,耳边有小狗在汪汪叫。

    她吃力地睁开眼睛,能看到近处从青草叶间滑落的晶莹露水,远方,是一片翠绿,清新,干净的起伏山峦。

    她想,她也许会死在这个春天。

    然后她看到。

    穿着碎花小裙子的女孩,扎着个羊角辫,牵着个小黄狗,从那片翡绿的春色里,向她走来。

    她喊小黄狗的名字,欢快地叫:“翡翡!!”

    然后一个踉跄,摔在她面前,摇晃的青草,飞洒的露珠,还有小女孩当场瘪下的嘴巴,她哭着叫——

    ……

    “哎呀,疼死了——”

    回忆被强迫中断,沈墨卿猛然回过神来。

    司徒厌打针之后,哭得厉害,好像全世界的委屈都在她身上了。

    沈墨卿捏了捏眉心。

    ……

    打完了针,天色已经很晚了,司徒厌也哭得犯了困,没空再找茬,她昏昏欲睡的,沈墨卿把她抱起来,发现她特别特别轻。

    她嘟哝着:“疼……”

    沈墨卿没有说话。

    在单人病房里安顿好了司徒厌,沈墨卿便驱车回了家。

    金毛小狗妮娜委屈地叫。

    沈墨卿一边拿着那个有点旧的兔子,一边蹲下来安抚它,看看它肚子上的伤口,联系了宠物医生上门来看。

    妮娜摇摇尾巴,高兴起来了。

    随后,她去了书房。

    书案上,依然是一沓有关司徒厌的很多资料,曾经放在上面的是她暗中找水军,还有一些其他林林总总侵犯她名誉权的证据,它们被整理的很好,干净,井井有条。

    昂贵的私家侦探,做事情总是干脆又快捷,为了让雇主十足满意,恨不得把目标人物祖宗十八代都翻个底朝天。

    然后,沈墨卿在翻阅的时候,发现司徒厌之前,也被拐卖过。

    她本来只是有些在意,也没有太过在意。

    甚至觉得私家侦探送来了没用的,与证据无关,且浪费时间的东西。

    只是泳池派对以后,她总是会不觉想起她,因此不太能睡得着。

    她睁开眼睛,眼前是深浓的夜色,闭上眼睛,就是那片盈盈的绿光。

    后来她睡着了,又梦到了那片翡杏村的远山。

    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牵着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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