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金鱼的日记: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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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诺曼, 你要知道, 我对你的好奇,自小开始, 长大越烈。

    我曾经也考虑过,也许是因为特殊的失忆症,让你变得如此特殊,如此引人入胜?

    我不能确定。

    世间就一个你。

    一个如此特殊的你。

    在你的身上的确有很多谜团,有很多我看不透的地方,有很多我想不明白的神秘之处。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知道,你就是你,我最好最好的朋友,会为了我出头不顾危险与别人打架,会为了我细心留意那些你从不感兴趣的事情,会为了我更改自己的志向选择一生职业的诺曼。

    我最好的朋友,诺曼。

    你对我的好我将永记于心,所以我也想自己能帮助到你。

    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的优缺点,在运动天赋方面的缺陷,让我难以成为一个身手卓绝的人,想要成为警察、军人诸如此类的强大之人更是无从说起,所以在这次救你出来后,我找到了另外一个保护你的方法。

    成为侧写师。

    同时,拯救他人于水火之中,也是你我共同的志向。

    你既然选择为了我成为一位医生,我为了我们共同志向选择成为一位FBI探员也就根本算不上什么,只是一种讨巧方式的回报罢了,即使这种选择的确更多是因为这是你我共同的志向,但不可否认,我自己感兴趣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但是我看着你替我高兴的样子就明白,你大概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选择成为一个医生是一种牺牲。

    所以你只会替我高兴我找到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替我高兴我找到擅长又有意义的人生目标。

    而不是和过去一样总担心,我被人生之中的不幸压垮,生活中的目标就只剩下了茫然的学习,不断的用书籍来麻痹自己。

    其实,在威廉离开之后的那段时间,我嫉妒过你。

    你的父亲母亲虽然感情并不算甜蜜,却生活顺遂,对你也都很关心。只是,他们关心的方式你并不太能接受而已。

    而我的父亲,抛弃了我。

    至于我的母亲,她则是行走在遗忘我的道路上。

    我很早就认识到,精神分裂症这种病,一旦病发就是越演欲烈,几乎不可能治愈。母亲终有一天会彻底将我忘记,我们过去的所有记忆,甚至最后大概只能留存于那些相簿和剪贴册里。

    或者说,我内心中,真正恐惧的是,我会如同母亲一样,忘记所有。

    先天性精神分裂症的遗传性,大的令人绝望。本就拥有不多的我,在失去了理智、失去了记忆、失去了头脑后,还会剩下什么呢?

    一无所有。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下午,在花园玫瑰丛旁你对我说的话。

    “斯潘塞,你在害怕什么呢?我即使从来都没有真正拥有过记忆,但是你看,我忘记过你吗?”

    “世界上没有真正无法战胜的困难,如果有,那一定是你的恐惧战胜了你的勇气。”

    “即使我永远都不会记忆,我永远只能在文字当中看到亲朋好友,但是我却会永远不会忘记我对你们的爱,也不会忘记你们对我的爱。连我都不害怕,你又害怕什么呢?退一万步讲,如果真的某天你忘记了我,只要我记得你,我们就一定还会继续做最好的朋友。”

    “我一定会治好戴安娜!”

    我的勇气来自你,我的动力来自你,我的有恃无恐。

    亦来自你。

    童话杀手最后居然出车祸死了,我不知道是该庆幸,他没有对你造成更多的伤害,还是该愤恨,居然不是我亲手将他送入监狱。

    车祸死亡,是人生的意外,而死亡则是逃避所有惩罚的最佳手段。

    我其实非常想非常想揍他两拳,即使为此吃个官司也不在乎!

    看着你又没心没肺的继续正常的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上课学习,十分烦恼自己对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特效药品的研发毫无头绪。

    我心中原本无法宣泄的怒火与恐惧似乎也慢慢平静下来。

    遗忘,看来有时候并不是那么可怕。

    其实你不用那么严格的对待自己,我知道母亲的病最近一段时间似乎越来越严重了,但是我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只会逃避的斯潘塞·瑞德,无论最后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有勇气去面对。

    而且,我知道,你会和我一起去面对。

    人生中,有你这样一位朋友,不枉此生。

    虽然在拒绝给你写信的时候,我曾经说过,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你经历的事情我都经历过,我遭遇的事情你也都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好写的。

    好吧,我承认,这一点我说谎了。

    谎言大概是人类生活中无法避开的一个环节,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甚至有意无意都会说出一些谎言出来。

    我也不例外。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也写了很多信,只是话终究是说不出口,而信,大概是会永远躺在盒子当中吧。

    和母亲寄给我的那些信一起,成为独属于我的小秘密。

    诺曼,身为我一生的挚友,很抱歉,我将剥夺你阅读我信件的这个爱好了。

    1996年11月4日

    斯潘塞 留

    第59章 第二十八篇日记

    1996年12月21日 天气晴

    今天我实习的生物公司大多数职工已经开始放假了, 但是实验室里研究员却并没有停止工作。

    我寒假里应聘的这家生物科技公司算不上美利坚最顶尖的那种,名声似乎也并不是很响亮。

    想想也知道,顶尖生物科技公司大概是不会招收寒假实习生的。

    但是这家公司本身的实验室在内华达州却也是数一数二的水准, 当然最重要的是它距离我家并不算是太远, 所以成了我假期实习的最佳选择。

    公司实验室进行的项目除了研发新药之外,还有一些产品检测、药理分析、同类产品研究诸如此类的工作, 再加上某些实验需要的时间周期很长,所以研究员们的工作很繁重, 不可能和普通员工一样, 说放假就放假,工作说断就断。

    假期什么的, 他们都没有抱很大期望,圣诞节和新年两天能休个假就谢天谢地了。

    因此我刚好也能在寒假有限的时间里,真正的实习工作一段时间, 而不是让时间就荒废过去。

    我刚进实验室的前几天,和周围的人不是很熟, 再加上连续好几天没有把同事全都记住, 因此这份工作开头就比较艰难。别说学到一些研发经验了, 甚至全程都处于被指使着去做一些杂活的状态。

    即使是知道这就是职场规则,但不得不说,我没几天就开始怀疑自己到实验室做寒假实习生的选择到底对不对。

    我的时间非常宝贵, 即使现在没有办法独立研制药物, 但是我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打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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