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的糟糠妻重生后只想改嫁: 22、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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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玉璋眼神里却有些受伤,她竟然躲开。

    江春月等了一会,见他没动,试探道:“怎么了?”

    “娘子为何要躲……”程玉璋问出心中所想。

    原来是这个啊。

    她望着他,年轻的男子如松如玉,干净挺拔,仍有一丝青涩的面孔上,唇色红润,眼神里带着份她从未见过的委屈。

    他是在撒娇吗!

    江春月心脏“咚咚”直跳,差点被眼前的美色所扰,赶紧胡编道:“你、你硌到我了……”

    程玉璋顿时一僵。

    他很快松开她,将她扶起,等她站稳,退开半步,自行收了桌上的碗碟:“我去刷就好了,娘子去睡吧。”

    匆匆离开的背影,多少带了些狼狈。

    江春月看着他的背影,微微勾唇。

    前世她怎么没注意过他如此纯情的时刻。

    是因为他后来太过不纯的缘故么?

    总而言之,程玉璋日后定不会恨她了。

    江春月十分欣慰。

    不过四日,程玉璋就抄了两本书,拿去书肆还了债,回去的路上,恰巧看见卖字画的同窗,走过去打招呼。

    这位同窗与他一样,同为江府捐资的秀才,年长他几岁,家中已经娶妻,夫妻和睦,一样贫困潦倒。

    “叶兄。”程玉璋向叶阚作揖。

    叶阚见到是他,也起身行礼,“玉璋,可巧。”

    程玉璋看向他的摊位。

    叶阚有些许窘迫,解释道:“不瞒你说,我最近家里快揭不开锅了,不得已出来卖字画,贤弟可不要取笑于我。”

    “生意如何?”

    叶阚一愣,才答:“今日卖的最贵的一幅送子观音图,也才三百钱,算起来统共有三百五十钱而已。”

    程玉璋想到最近家中整日喝粥,他倒无所谓,之前也习惯这样,但江春月曾经是千金小姐,自然受不得,他看着,她的脸都瘦了一圈,本来就不大的小脸更像猫儿似的了。

    “可否借仁兄摊子一用,我今日所得,与你四六分,我四你六,如何?”

    “你字画比我好太多,只要你不怕亏,我怎么会不答应。”

    程玉璋说干就干,他画画速度是很快的,他没有选择跟叶阚一样,画些梅兰竹菊曲高和寡的图样,反而用色大胆,大量泼墨,花开富贵牡丹图、芝仙祝寿图、五子登科图……甚至还有普通人家家里贴的年画。

    几张图一挂出来,便吸引了不少围观者,更有富豪为一幅牡丹图竞相出价,最终那副牡丹图竟然以四两银子成交。

    叶阚在旁边看的眼都直了。

    在他印象里,程玉璋是绝无可能会出来卖字画的,他气质清冷,还有种说不出的脱俗之感,更别提,他在这里心安理得的画些市面上的通俗画。

    叶阚眉心紧锁,不敢相信自己一向视为榜样,文人典范的程玉璋,会为了生计连底线都没了。

    忽的他目光放到他画上的牡丹,又觉得跟普通的牡丹图并不一样,怎么程玉璋画的,高贵又脱俗呢?

    他慢慢松了眉,大俗即大雅,心中清明的人,即便是画牡丹这种俗花,亦然画出别致的新意,实在是妙啊。

    等最后程玉璋分他银子时,叶阚推脱不要,程玉璋笑:“莫非叶兄是嫌弃我这钱挣的不干净?”

    叶阚连忙摆手,“绝对没有,只是因为这都是靠你自己挣的,我拿那么多,实在不好意思。”

    程玉璋直接将钱放在他的桌子上:“叶兄就别推辞了。”

    将近午时,一穿着粗布麻衫的年轻妇人挎着篮子走了过来。

    叶阚一见,立马起身迎接:“娘子,你怎地来了,不是说我不饿吗。”

    “忙了一天,我男人怎么不会饿,刚烙的大饼,熬了黄豆酱,可香啦,你最爱吃的。”

    “娘子!”

    叶阚打断她的话,给她示意一旁的程玉璋。

    那妇人这才注意到夫君身边还有别人,看了一眼马上低下头。

    叶阚反而伸手拉住了她的手,笑道:“这是内子,怕我饿到,来给我送饭,让贤弟见笑了。”

    “自然不会。”

    妇人放下了篮子,又小声跟叶阚说了什么,匆匆离去。

    叶阚含笑,提了篮子,从里面拿了一张圆饼:“刚才娘子告诉我,一定要分给你一些,拙荆烙饼的手艺,真的一绝,你尝尝。”

    程玉璋婉拒,说自己也该回家了,叶阚也不强让。

    程玉璋想到叶兄夫妻二人琴瑟和鸣,互相扶持,内心就觉得有一丝甜蜜,他与妻子何尝不也这样。

    这么一想,他竟迫不及待的想快点见到她。

    江春月在程玉璋今早出门后,也偷偷的摸了出来。

    目的地很明确,当然是去五味观改善生活,顺便把李大康叫来,问问樱桃的事。

    李大康如实回答,说樱桃一天有大半时间是昏迷状态,清醒时也常常以泪洗面,后悔自己曾经为王氏做那么多事。

    江春月眼神冷淡。

    以恶治恶,不失为一种办法,想来樱桃应该不会再想回青楼了,抓住这一点,到时候她就是击倒王氏的重要证人。

    忽的,江春月察觉到有人看自己,她转头看过去,正好看到李大康低垂下头。

    肤色黝黑的汉子,穿着一身粗布灰色短襟,浑身充满力量,此刻跪坐在那里,跟一堵墙似的。

    自己似乎已经改变了他的命运,但她觉得,李大康天生属于战场。

    “李大康,有没有人说过,你很适合去参军。”

    李大康错愕抬头,望着她,参军?

    他还从未想过!

    “你那间铺子一个人忙得过来吗?”江春月询问。

    “可以,我一个人可以。”李大康似乎想极力表现自己游刃有余,还重复了一遍。

    “等过段时间,我给你介绍个学徒,你教他如何当屠户,等教出来,你就去参军吧。”

    李大康眼中写满迷茫,“您要赶我走?”

    江春月笑:“我没有赶你,李大康,我看你是个天生的军人料子,相信我,只要你认真干,你往后会做大将军的。”

    他日后是顾总兵的得力干将。

    顾总兵可是站在大佞臣程玉璋对立面的第一人,代表的是正道,走的是正途,江春月虽然一介女子,也不想国家落入混乱。

    这也是她花了极大代价,帮助李大康的最大原因。

    李大康好一会没讲话,终于他垂下了头,对着江春月磕头:“好,夫人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听您的,去参军……”

    “嗯,你走吧。”

    琪清看着李大康离开的背影,又看着风轻云淡的小姐,终于察觉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变化。

    小姐的改变,简直可以用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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