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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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城区的纺织工厂办的风风火火,也间接的带动了周边的经济,余幸在厂里开了一家小的食堂,定价很低,不求赚什么钱,只要能出一份力。

    她见到了那位农学教授,是个三十来岁的女性,姓张。

    但张教授说自己其实已经快要五十岁了,这并不是她原本的身体。

    余幸了然的点头:“是,我也是这种情况,我原本的年龄也比现在要大一些。”

    但余云辉是用了自己的身体,之前那位文学系的前辈也是。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理是什么,但余幸还挺庆幸的——能有一副健康的身体,原是她梦寐以求的

    产业太多也未必是一件好事,虽然做了老板,可总也不能甩手不管。

    各地例行检查还是要的。

    不过目前她名下的资产还是集中在鸭脚港和桾都,所以只需要两地来回。

    其实余幸挺喜欢鸭脚港的,这里靠近码头,空气湿润,富有活力——唯一的缺点是吵了点,每天很早就有号子声,但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怎样。

    盐二仍旧负责鸭脚港店面的事务打理。

    他如今沉稳许多,越发有大掌柜的派头,还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儿子。

    大花快餐的生意还是很好,毕竟实惠,又是在这种人来人往不缺客源的地方,名气又已经打出去,基本就不用太操心。

    临近港口,风大,极端天气多。

    余幸就赶上了。

    第一年来鸭脚港的时候就见识过威力,而且那一年的风暴格外大,甚至吹塌了不少民房。

    这种天气当然不用开张,不过大花快餐还是留了一个档口开着,有两个留宿的员工值班。

    港口这种地方,一年四季都有人来人往,许多外地人根本不知道这里的天气,靠岸后才发现是暴雨天,没有地方躲避很狼狈。

    大花快餐便给他们提供短暂的落脚点,再给一点热饭热汤。

    出门在外的,能帮一把是一把。

    余幸坐在窗口,外面风声呜呜的。

    裹了裹身上的长袖,她有点想念凌朝了——此时要是有个猫猫头抱着,一定很温暖。

    大约是想什么来什么,值班的员工突然跑过来,说有个小猫在门外面。

    “猫?这种天气怎么会有猫?”

    忙起身去看,果然,半大的小黑猫伏在台阶旁,浑身毛毛湿漉漉的,被雨水浇的眼睛都睁不开了,看样子也就才一个多月。

    余幸将小猫捧起,吩咐人去弄温水和干毛巾,又是洗又是擦,好容易将这小东西给缓和过来。

    猫崽伸着爪子,喵呀喵呀的叫起来。

    余幸笑道:“这是饿了。不过现在没有羊奶,先盛点米汤来喂吧。”

    “幸亏发现的早,要不然这小家伙可能让雨给呛死了。”

    两个值班的员工年纪都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都是喜欢小动物的,便逗着它玩。

    余幸叹息:“也罢,看天晴了有没有母猫来找,就先养在店里吧,长大了还能捉老鼠。”

    因着这场风暴,她在鸭脚港多耽搁了几天,结果就是凌朝主动找来了。

    余幸哭笑不得:“你不是猫么?怎么像小狗一样黏人?”

    凌朝气哼哼的:“我看见于三儿了!”

    “谁?”

    许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余幸还恍惚了一下,然后记起,哦,于三儿啊。

    “不奇怪啊,巡城使么,经常也要各个区域跑的,他之前也被调到鸭脚港过可能这几天天气不好,又调来帮忙了?”

    “哼,记得可真清楚。”

    “ ”

    两天后,天气放晴。

    两人去集市上闲逛,竟然真的见到了于三儿。

    主要是于三儿的身量十分高大,在人群中特别显眼。

    他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也就才一岁左右的模样,身旁有个微胖的年轻妇人,正在弯腰选购青菜,两人低声说着什么,偶尔笑一笑,很是和乐融融的一家。

    凌朝侧身挡在前面,不大乐意:“你怎么还看他?”

    “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余幸无奈道:“明明是你先看的,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不过那女娃娃看着倒真是白嫩可爱,幸亏没随着于三儿的皮色。”

    “哼。”

    余幸上前两步,顺着毛的安抚:“好啦,我没有在看于三儿,刚刚是在想,咱们以后也可以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

    “ ”

    “要随你最好,又高又白。”

    “ ”

    凌朝想了一下那副画面,心里美的冒泡。

    他哼哼唧唧的:“随你也可以,也好看。”

    又补充:“但是花色要像我。”

    “ 这个好像没有什么规律吧?我看你家里,你的兄弟们花色也没有跟父母完全一样的。”

    凌朝很坚持:“但是白底狸花就是最好看的。”

    余幸倒是没什么所谓,她觉得所有的花色都非常可爱。

    但她愿意哄哄这个猫猫头。

    “对,我也觉得你的花色就是最好看的。”

    凌朝满意了。

    余幸摸摸他的脑袋:“回去了,今晚给你炸小虾。”

    “奥!”

    凌朝高高兴兴的应声,两人牵着手,一起踏上回家的路。

    ——完——

    第137章

    原本是去给何苗苗送东西,但进得林子去,竟然迷路了。

    自打这片林子的围墙建起来后,这还是第一次来,内部的构造似乎也有变化,连自诩从不迷失方向的凌朝也摸不着头脑。

    好容易找到大门出来时,眼前却全然已经是另外的景象。

    两人茫然的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路中间,一时间竟然有些愣住。

    余幸率先反应过来,拉着凌朝退到路边:“快走快走,要变红灯了!”

    “红灯?”

    凌朝看向马路中央,许多形状和颜色不一样的带着轮子的箱子,整齐规律的排列前进。

    “这些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汽车。”

    余幸环视四周,越看越觉得熟悉:“这个路口,我以前经常在这里出摊。”

    但这里不允许摆摊,经常会有城管前来驱赶。

    凌朝微愣:“所以,这里是你的世界?”

    “应该是的。”

    余幸指着一个方向:“我原先租住的房子就在那边。”

    那是个公寓楼,商住一体的,环境称不上好,但价格相对还能接受,只是缺点也很明显——吵闹,电梯拥挤,早高峰时时常要登上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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