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时刻: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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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玉兰花树

    对于这个分组, 迟之阳表示强烈抗议。

    但这是节目组的决定,在客厅众多机位的监视下,他也没办法真的撒泼打滚, 只能想别的办法。

    “我们能不能轮换着睡?”迟之阳头发被他抓得乱七八糟, “一三五我和小乙睡, 二四六换回来。这样公平吧?”

    秦一隅冲他微笑,一本正经问:“那能不能一三五你叫我爸爸, 二四六我叫你爸爸?”

    “你!”

    “怎么了?”秦一隅眨眨眼,“这不公平吗?”

    迟之阳咬牙切齿:“秦一隅……”

    “怎么了嘛,我是按照你的方法来的呀。”

    两人正吵着, 南乙不知从哪儿拿来两个小面包, 一人嘴里塞了一个。

    世界瞬间清静了。

    “也没有第二个分组的盒子了 。”严霁对迟之阳耸了耸肩, “如果你实在不想和我一个房间, 我也可以在客厅睡的,反正沙发也很好啊。”

    迟之阳立刻把面包拿下来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可真行。

    南乙差点笑出声。

    “因为我小学时候就跟小乙睡,习惯了。”迟之阳小声说。

    “小学?你们认识这么早?”严霁问。

    “住楼上楼下。”南乙说, “迟之阳经常来我家吃饭,一起写作业,晚上没事儿就留下来睡觉。”

    秦一隅阴阳怪气道:“真幸福啊。”

    迟之阳道:“闭嘴吧你!”

    严霁点了点头, 道:“没关系的,我以前加班也经常睡沙发。”

    “不用!”迟之阳受不了别人委屈自己, “谁让你睡沙发了!这又不是加班,就算只有一张床我也不会让你睡沙发的!”

    吃着面包的秦一隅悄悄冲严霁比了个大拇指。

    严霁抿开笑意, 顺着动作看到他的手, 顿了顿, 还是开了口。

    “一隅, 我一直想问, 你脖子上和手上的纹身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意义。

    不知为何,秦一隅听完的第一反应是看向了南乙。

    这简直是身体对大脑的叛变,根本没经过同意,也搞不明白原因。

    莫名其妙。

    他选择先说手的部分。

    “以前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爱睡觉,经常换着地儿打瞌睡。其中我最喜欢、睡得最香的地方是一间自习室,就在我们学校艺术楼琴房隔壁。”

    “那间教室的窗户特别大,被窗框分成好多格。窗外有一棵被养得很好很大的玉兰树,比颐和园乐寿堂那两棵还漂亮。每年春天开花儿,那面窗户就跟下雪一样,雪白雪白,风一吹,明晃晃的。”

    他的形容尤其生动,南乙几乎能看得到画面。

    但他转念一想,或许不是因为这描述,是因为他真的亲眼看到过。

    花开得太好,雪白雪白,明晃晃的摇动着,桌上、墙壁上全是绰约的阴影,整间教室变成光影摇曳的游泳池底。

    像梦。

    “夏天的时候花就全落了,只剩下满树绿油油的叶子。”

    他笑了笑,看向其他人:“你们不觉得玉兰树很有趣吗?开花儿的时候不见一片叶子,等树叶满得没处长的时候,又一朵花都没有了。”

    他的视线瞟向很远的地方,变得很空,陷入回忆中。

    “我总感觉,这世上的很多人、很多事儿,就跟玉兰的花和叶子一样,明明就在一个地方,但始终见不着面儿,就这么错过了。

    就这两年吧,我老梦到以前,梦到那间教室、那扇被花塞满的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一种暗示,所以就干脆纹到了手上。”

    也盖住了车祸留下的伤痕。

    迟之阳听着这些话,眼睛却不住地往南乙身上瞟。

    作为发小,他很清楚南乙和秦一隅同在一所中学。南乙的书桌上有幅素描画,是那扇玉兰花窗。他看到过,是南乙画的。

    这难道不是共同的记忆吗?他试图用眼神暗示南乙,让他也加入这个话题。

    这样不就能拉近关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发,看上去像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并不想揭晓这段共同的“过去”。

    秦一隅的声音围绕着,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里,变得愈发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远忽近,直到秦一隅开始说起脖子上的纹身,他才又听清。

    “这个是德语,sternstunde,你们看过《人类群星闪耀时》吗?序言里茨威格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戏剧性的、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闪耀的瞬间。或者换一种翻译……”

    他说着,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双总是笑着的眼睛裹着一丝狡黠。

    无端的胜负心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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