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漂亮攻三的我却成了万人迷: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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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这么觉得……水手服就可以?”

    “那种超大型的礼物盒,像手办一样,一定特别可爱,想想就好乖乖。”

    他什么时候成为情场高手的?

    连手都没有拉过,也没有谈过任何恋爱,却成为朋友口中的恋爱高手。

    池星月不由得多想了一些。

    怎么感觉……他们好像想歪了,他为什么要穿那种东西讨好沈云白,就算要讨好沈云白,干嘛要用这种方式。虽然他是这个世界唯一的主角,不管怎么说,落魄的漂亮攻三也是攻啊,怎么可以为爱穿水手服。

    对方的脸上信誓旦旦,池星月最终采纳这种方式,把自己当成礼物上交……哪怕他很自恋,也不至于自恋到认为他是什么珍宝。

    “到时候你们要来吗?”

    “我记得我给你们发过邀请函。”池星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们。

    “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当然要进行到底。”

    *

    还是阴天,天色冷凝,铅灰色的天空将太阳照在云后,微凉的风卷来一缕初秋的凉意。吹拂在脸颊上有些湿润。

    池星月站在窗前,双手扶着窗。

    他喜欢阴天,也很喜欢下雨天,不是因为氛围感,也不是喜欢安静,而是喜欢天然的白噪声。在这种下雨的氛围下,安安静静睡一下午,似乎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今天……是沈云白的生日。

    他还没回来,池星月站在二楼等。透过玻璃窗,能够把一切景物尽收眼底,对方如果从正门进入,他一定不会错过。

    房间里已经有很多人了。

    他送的邀请函很多,甚至为了热闹,把幼儿园的朋友也请了过来。包括一些顶流明星,在院子里弹唱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自顾自拨弄着琴弦。

    一首民谣,一口沙哑的烟嗓,瞬间把人从京城带回广阔无垠的草原上。

    宴会的主角还没有来。

    反倒是把对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容晚亭隔着窗在看他,这种目光根本就无法忽视。在阴沉灰暗的光线下,这边灯火通明,对面一片黑暗。在黑暗中。容晚亭穿着一身漆黑,正在朝这边看过来。和热闹格格不入,仿佛自成一方风景。

    一般情况下,高岭之花都会是正牌攻。或许因为这样的性格比较正攻风范,也因此大受欢迎。然而对于上沈云白,两个人都是偏冷感的性格,再发生些什么反倒有些不合适。

    反差就是坠吊的。

    高岭之花为爱发疯,清纯小受床上风流。性格互补才是真正最好的。

    高岭之花搭配小太阳食用更合适。

    两个冰块走到一起,直接大眼瞪小眼,根本擦不出爱情的火花。尤其像沈云白这样,张口闭口“你牛牛小小”的主角受,才不会像原文那样天雷地火,以天地为床,以日月为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最终,池星月先忍不住,一把将窗帘拉上。外面似乎有下雨的迹象,把家里里里外外的门都关上。

    扶着楼梯往下走,水晶吊灯闪烁着月光一般的光泽,将一切都映照得透亮。楼下是欢声笑语,几乎到处都塞满人。

    池星月走到人群中,一眼便捕捉到了从外面走进来的沈云白。

    他的衬衣落着斑驳的雨点,发梢带着些许濡湿,黑白分明的眼也像是被雨清洗。

    池星月迎了上去:“外面下雨了吗?”

    好巧不巧,沈云白这个人和雨的关系,是牵扯不清了。

    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雨天,当时一起在屋檐下避雨,那时他没什么存在感,只依稀记得,他那双眼睛很冷感,和这清凉的雨也没什么区别。

    后来发生亲密关系,也是在雨天。外面的细密雨丝吹落在他身上,凉浸浸的,大半个身子像是浸没在水中,手指上也染上了雨的凉意。

    就连今天也是这样。

    池星月感觉有点巧,像是冥冥之中有人故意这样安排。

    沈云白的脸上毫无表情,双眼定定看着池星月。不管多少次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他都不能完全适应。像是被一把冰凉的锁链,牢牢桎梏在原地,无法动弹。

    “你要跟我回家吗?”

    他的身上带在外面的味道,是风的味道,裹挟着他身上的香气,带着一点点的微凉。

    池星月愣了一下:“现在吗?”

    “现在。”

    沈云白的眼里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意思,池星月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只要过了今晚,明天就是他的生日。

    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回家。

    家……沈云白又不是孤儿,他当然是有家的。

    那本名为《本该是万人嫌炮灰的我却成了大众情人》中,一切剧情服务于搞颜色,对于背景倒是没怎么提及。

    一个完全架空的世界,阶级森严,以富贵为尊。

    处处可以看到,哪哪家族的嫡系,哪哪世家的掌权人,哪哪家的小少爷。当然不能要求这样一个世界会有盛大的世界观。

    对于世界观背景更是能省则省,把更多的笔墨用在关键的地方。对于几个攻的家世和主角受的家世倒是稍有提及。没有用太多笔墨,反正攻很显贵很有钱,不然也不可能随随便便用黄金打造出笼子,随随便便专门买个海岛金屋藏娇,可是关于沈云白,却只有一部分描写。

    “少年身上穿的衣服认不出牌子,常年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和牛仔裤,气质倒是独一份的清冷。被掐着下巴,也只是用那双黑沉的眼睛看着,没有任何畏惧,也没有任何胆怯。”

    正是因为这一段,池星月便知道沈云白家里肯定条件一般。反正短短两三万字,根本就看不出什么内容,三万字中,有两万八都是在搞颜色,不要妄图从中窥见大道理。

    这绝对不是草根逆袭的故事。

    池星月并不是没有普通身份的朋友,一家五口挤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的朋友也不是没有,现在到现在都还有联系。他绝对没有高高在上的倨傲,为数不多的傲慢都在自己的脸蛋上。

    他知道他很漂亮。

    并且以自己的长相为荣,甚至偶尔会想,要是会有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长相的人就好,他会爱上他自己。

    也很清楚地知道,哪怕自己心里没有阶级的概念,不会对他们高高在上,这中间的差距绝对不是一句话可以屏蔽的。

    消费观念、和价值观都会有微妙的不同。

    池星月也知道,人是有自尊心的。他不想让沈云白不舒服,所以没必要把这件事再单独拎出来说。

    他微微扬起唇角,又不由得疑惑:“怎么选到这个时候回家?你家在哪里?”

    一直都没有问过沈云白家的具体地址,其实也没必要询问。

    “不去就算了。”沈云白没有多说。

    池星月没见过他这副模样,应该真的有急事,不然也不会这样着急忙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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