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贝克街当夏洛克室友: 34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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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我不知道教授喜欢吃什么。

    他经常吃的都是他表现出来给我看的,而大部分吃饭的经历,也都是教授顺应着我的习惯来的。而他喝过的饮品,很多时候他只是习惯去喝而已。

    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教授整个人其实戒心很重,重到不让人能轻易察觉他的喜好,没办法轻易推测出他的喜恶和弱点。

    我认为这件事也没有特别好试探来试探去的,于是又说道:“那教授想吃什么吗?我可以上网查比较有名的餐厅。”虽说我每次都会说我在外面吃了什么什么,但是大部分时间,我都待在公寓里面,不怎么往外跑。对于有名的餐厅,我都不算是特别清楚。有时候,卢西安也会带我去一些有名的餐馆吃饭。可我也不觉得那些好吃。

    因此,我对网上评价好的店也是有所保留的。

    我以为教授会说一些客套的话,像是“都可以”、“相信兰尼的选择”等等,最后还是由我选择,结果教授说了一句,“哪里有提供比较好喝的酒?”

    我下意识地回复,“教授原来想喝酒吗?”

    这样的偏好真的很大人,很成熟。

    像我喝了那么多次,现在一谈起酒,我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摇手。

    我还是不知道酒有什么好喝的。

    可能是我口味还是跟小朋友似的,又或者我就是单纯不喜欢喝酒的那类人。

    我一边想着,一边在网上搜索有名的酒吧或者西餐厅。

    不过,教授说了一句话,让我停下继续搜索的手。

    他说,因为兰尼每次喝完酒,都会变得非常乖,不会口是心非。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教授有点切开黑。

    虽然我早就有点感觉,但是他刚才是不是有点明显?

    我假装听不懂教授在说什么。

    “我们吃泰餐吧?”

    听说好吃!

    *

    晚上6:29分。

    我们去吃小曼谷。

    那是一家泰国菜的名字。

    之前路易斯跟我提过这家店,说找时间的时候我们可以一块去。他的口味一向跟我差不多。于是,我对这家店也留了心眼,很快就记了下来。

    没想到,这个时候,我也有机会和教授一块去吃。

    等我坐下来之后,开始给教授摆筷子和刀叉时,我突然后知后觉,我要不要提前跟路易斯说,我跟他哥来这里吃了。可是,要是我这么说,肯定会被认为借花献佛,说不定会心里有点小意见或者小疙瘩。毕竟,这样看起来,就像是我在抢他哥哥似的。

    再来,我也约好跟路易斯一块吃的,感觉好像食言了。

    这件事最好还是跟教授说保密,可是他说不定能猜到我和路易斯之间的秘密。

    这就不太好了。

    在心里犹豫了一会,我又跟教授说换个地方吃吧。

    这话刚落,教授表情微微有点变化,似乎想到了什么,于是问道:“这里也和某个人有关?在这里吃也不方便吗?”

    这一听就是说夏洛克。

    事实上,夏洛克的名声在我的各种不作为以及栽赃之下,千疮百孔了。

    我觉得我不能再这么做,于是说道:“是雪林·福特。他上次约了我在这里吃东西,我没空,所以我就跟他说下次跟他一块来尝鲜。”

    对不起了,另一个福尔摩斯。

    我对你的敬意和感谢将会是滔滔不绝。

    “雪林很聪明。如果我吃过一次,他肯定会有所察觉,到时候肯定会大吵大闹。”我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表示我很无奈,“真的很受不了。”

    教授听我这么一说,很是善解人意地点点头。他从来不会像其他人那样会跟我对峙,只会温柔地说道:“他们每次都让你难做,你也太辛苦了。那我们换另一家吧?”

    “教授,你真好…”

    他真的是神明的使者,是仁爱宽容的化身,是善良美好的代名词。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和教授在一起待着!

    我正对教授感恩戴德,教授转手就把我领到旁边半开放式的酒吧里面坐着。

    “陪我喝酒吧。”

    教授微笑地说道,说着给我们先要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朋友们,有些话不要说得太快。

    “……”

    这叫做作孽后的回旋镖打到我身上来了。

    威士忌很快就端了过来,那酒的味道隔着半空都可以闻到,凑近杯沿,都能觉得那酒的气在唇边化成液体,还没有喝就觉得舌尖又烫又辣,整个人开始微醺了。

    各位从来没有喝过酒的朋友们,哪怕你是个男生,一开始也不要首选电影里面常出现装帅的威士忌。不管你愿不愿意,喝第一口都容易让自己淡定的表情变形。

    教授举杯和我碰杯,我就知道我躲不过了。正打算要喝一口,教授用手把我的杯口盖住,顺势把我的杯子挪到桌上,“兰尼,你又不会喝酒,吃点东西再喝,不然会容易醉。”

    他说完之后,又给我点了一些热食。

    “不用那么乖。”

    我也解释,“我也没有那么乖。”只是教授在旁边,我喝酒也很放心。

    假设夏洛克在我喝醉后,可能会把我丢在店里的沙发边上,第二天让我自己回去的话,教授绝对是那种会细心安排我起居,第二天还会给我备醒酒的药或者汤。

    听我这么说,教授便笑得意味深长,眼神落在我身上,问:“这么说,原来你想在我面前喝醉吗?”

    “……”

    我吃,我肯定好好地在喝酒前吃点东西。

    老实说,我对我吃的东西没什么印象。这说明那东西很一般。

    我好像记得我吃了热薯条?

    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我开始吃东西时,教授也没有说话。等我去关注教授的时候,我看到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这把我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吃得格外细致干净。

    “我其实今天是去看你的。”教授冷不丁地说。

    啊?

    我就知道教授一定是故意的。

    我还等着教授要跟我道歉,然后我一定要很大方地说没关系。

    我压根没有放在心上。

    可是,我没等到这一句,只等到教授另一段越说越让我心慌的话。

    “我们大概有37天没见了,也没有通过任何电话。那次和你谈话结束之后,我以为我和你的关系更亲近了,是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了。可是,结束后,你好像就从世界人间蒸发一样。”教授顿了顿,说道,“我以为你后悔跟我说那些话,不想见到我。我也不敢轻易去打扰你。”

    “最近听怀特利议员说你去练交谊舞不太顺利,刚好老师也是我认识的,我找了个理由去见你,没想到被拒了。”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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