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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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一笔小费。

    一说起以前的事,沈尧就收不住了:“挣的第一笔钱我买了把二手吉他,后面又跟朋友组了一个乐队,你都不知道当时我们有多天真,一把吉他,一个架子鼓,还是旧货市场淘来的,连个键盘手都没有,就我们俩,就组了一个乐队。”

    两个人揣着稚嫩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凭着一腔热血,就出去闯了。

    “就这么潦草的组合,还真让我们闯出了点名堂,上过新闻,被地方电视台采访过,还有经纪人来找我们签约,要送我们出道。”

    应黎追问:“后来呢?”

    说到这儿,沈尧自嘲似的笑了笑:“后来当然是没成啊,那个人就是个骗子,我们辛辛苦苦攒挣的几万块钱全被骗了,我去找人要钱,但人家都吃到嘴里了,哪还有吐出来的份儿啊,不仅钱没要到,还被人拿钢管揍了。”

    沈尧拨开额前的头发,指着靠近眉骨的地方说:“就这儿,当时还留了一道疤呢,现在不太明显了。”

    应黎凑近看了一下,沈尧的眉骨高,眉毛浓,皮肤是健康的麦色,那条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长,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浅一些,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来。

    应黎没有戴眼镜,为了看得更清楚,应黎跟沈尧凑得很近。

    厨房的灯光明亮,应黎根根分明的睫毛轻颤,在他眼下投射出一小片淡青色的阴影,他嘴唇失了血色,有点病气,看起来比平常还要脆弱,娇得就像一朵需要在温室里精心呵护的花。

    熟悉的香味一寸一寸地侵占鼻腔,沈尧鼻尖嗡动。

    应黎的脸近在咫尺,沈尧连大气都不敢喘,应黎现在轻得就像一片云,他怕一呼气,应黎就被吹跑了。

    沈尧说的漫不经心,应黎嗓子却有些酸涩:“你现在红了,很红。”

    想起往事,沈尧感概良多:“是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不太真实了。”

    他吃过穷的苦,不像祁邪他们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算碌碌无为一辈子也能衣食无忧,他只有付出比他们更多的努力才能站到与他们比肩的位置,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点一点用血和泪换来的,所以他才比其他人都要懂得珍惜。

    应黎觉得他挺像野草的,就算被一块大石头压着,他也会想方设法顶破那块石头,把碎砾都化成养分,迎着风雨生长,变得更加□□。

    “你爷爷应该很高兴的吧。”

    “那肯定啊。”沈尧漫不经心的语气变得沉重,“不过他没看见,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小老头就去世了。”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跟他说我要去首都念书了,小老头还舍不得我走,后面没过几天医院就打电话说他得了癌症,骨癌,晚期,治也治不好了,他不想拖累我,自己喝农药走了,给我留了三千块在枕头下面,是他攒了一辈子的钱,他死了,我就没人养了。”

    所以他才去做兼职挣钱,钱要挣,书也要读,就算逃课他也照样年年拿第一,学校都拿他没办法。

    应黎愣了一下,因为不小心揭开别人的伤疤而变得愧疚不以:“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又不知道。”

    沈尧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这些事,这个圈子里比他惨的人多了去了,但说出来又能起什么作用呢,博话题?博同情?

    卖惨这种事他做不来。

    他讨厌别人可怜他、怜悯他、施舍他,那种眼神让他感觉低人一等,尊严是要自己挣来得,而不是靠施舍。

    但他现在却愿意在应黎面前袒露自己的伤口,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应黎的眼神太过诚挚了,只是单纯的心疼他。

    内心深处有股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胸腔堵得厉害,回头一看,应黎鼻头居然红了。

    应黎确实很感性,前面都还好,特别是当他听到沈尧爷爷去世的时候,就有点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掉不掉的。

    “哎,你别这样,别哭啊……”沈尧急得挠头,生怕他的金豆豆掉下来,这会儿他手也是脏的,只能把袖子递过去,“将就擦一下?”

    看他笨笨的样子,应黎忽然笑了。

    应黎哭起来是漂亮,沈尧没见过比他哭起来更漂亮的人了,一边想看他哭,一边又舍不得让他哭,人就是矛盾体。

    他是真怕应黎掉眼泪,于是赶紧转移话题说:“你去过酒吧吗?”

    应黎吸了下鼻子:“没有。”

    沈尧:“一猜你也没去过,你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像应黎这样的人去酒吧,就是只误入狼窝的小白兔,只怕被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什么?”

    应黎从小就是三好学生,那些被家长和老师勒令禁止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但人好像越是守规矩,骨子里就越是渴望离经叛道,对于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应黎都存有强烈的好奇心。

    “一个人去不安全,你要是想去,以后有时间了我带你去。”

    粥煮得差不多了,沈尧把码好味的鸡丝放进粥里,文火煮开后又闷了两分钟。

    掀开盖子,霎时间香气扑鼻,再放上几颗葱花点缀,应黎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动了。

    沈尧盛了一碗出来,递给应黎:“好了,你尝尝,吹一下,小心烫。”

    应黎接过来,用勺子舀了一勺粥,轻轻吹着。

    他的唇形饱满,水亮莹润,舌头都是粉的,像剥了壳的荔枝,勾得人直想吻,最好能搅出汁水来,解一解他的渴。

    在梦里沈尧含过这两瓣唇,温热湿润,又香又软,比他吃过的所有糖都要甜,他克制不住地抿唇回味了一下,粗大的喉结滑动,觉得厨房里有点热。

    等粥放凉了,应黎把勺子送进嘴里,眼睛一下就亮了,含含糊糊地说:“好吃。”

    他的动作很像小猫进食,斯文克制,沈尧紧张地问他:“肉柴吗?”

    咽下粥,应黎笑盈盈地说:“不柴,刚刚好。”

    “你别恭维我,我很久没做了,我尝尝。”沈尧就着他的勺子尝了一下,微微点头说,“还行,还好手艺没退步。”

    应黎愣了一下,被热气薰得湿润的眸子里带着懵懂的迷惑。

    沈尧抬眼看他:“怎么了?”

    应黎表情有点僵:“这个勺子,我刚用过的。”

    “那有啥,我们刚被骗光钱的时候,一件衣服两个人轮着穿,一桶泡面都是两个人分着吃。”

    都是男人,互相吃一下口水也没什么吧。

    但转念一想,他不介意,万一应黎介意呢,又拿了一个新勺子给应黎说:“你用新的,待会儿我使这个。”

    他们一人拿了一个碗,就在厨房吃的,吃完说什么应黎都不要沈尧洗碗了。

    开完小灶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回房间的时候,沈尧叫住了他。

    沈尧问得小心翼翼:“应黎,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吧?”

    问完他才察觉到自己心跳怦怦的,内心竟然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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