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嫁给穿书同乡后: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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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他摇摇头,又道:“但王爷这两日在明月轩里,都是跟您用的一样的茶水。”

    沈子衿的手,微微颤抖。

    “今天他再来,给他另起茶壶,就备清热解火的茶。”沈子衿想了想,尤觉不够,“再往王爷院子里也送一些,让他多喝喝。”

    小甄见两人都如此关心对方吃穿用度,互相安排,简直太熨帖了,嗑得心满意足,这就下去准备。

    白枭从院子里接了传信鸽子,不同的信件用的信桶不同,有些是侍卫直接可以拆的,白枭拆开一看,蹦到沈子衿身前。

    “侯爷,宫里的消息,国师动手了。”

    沈子衿点点头:“好。”

    只要国师给皇帝用了第一次药,就没有再回头的机会,彻底上了他们的船。

    朝堂经历两次动荡,虽然快刀斩了乱麻,但也是需要时间来稳固的,大权交接的时候最好也平稳度过,皇位更迭时若非要伴随大面积腥风血雨,对整个朝局无益。

    所以承安帝慢慢病重慢慢无力,驾崩他一个,幸福千万家,是最稳妥的法子。

    白枭念完了信上的内容,巴巴趴到沈子衿桌前,沈子衿被他一双小狗的眼睛盯得莫名:“怎么了?”

    白枭眨巴着眼:“侯爷,最近府上夜间值守都不让我轮值了,是我哪儿做得不好吗?”

    沈子衿差点一口呛住。

    ……那当然是因为晚上可能大概也许会出现不方便让你听到的动静。

    尽管白枭已经阅尽千般话本,但也改不了他还是个纯洁小孩儿的事实。

    对着小孩儿澄澈的眼神,沈子衿莫名感到了一丝心虚。

    “你没有哪里做得不好,”他顺着毛给白枭摸摸头,“只是重划了值守安排而已,你以后白天就能整日跟着我了。”

    白枭:“哇,那也行!”

    沈子衿使出最后一招:“乖,吃糖。”

    白枭就是好哄,三两句话加上糖,什么烦恼都能眨眼抛到脑后,美滋滋嚼他的糖去了。

    沈子衿松了口气。

    小孩儿单纯,比秦王好哄多了。

    尤其是从身到心都回不去的秦王,哄起来相当费王妃。

    怎么从什么事都能想到楚昭身上去?

    沈子衿端起茶又啜了一口,边再度反省,边瞄了瞄天色。

    离楚昭下班还有大半天呢。

    沈子衿没想到,楚昭回府后,让小甄准备的清火静心茶还真派上了用场。

    “东临和大齐的互市边境上发生了冲突?”

    沈子衿讶然。

    楚昭回府后直奔明月轩,捏着茶盏点头:“边境互市上即便有冲突,向来也是小打小闹,但这回戍兵加起来死伤有二十人,就不能忽视了。”

    大齐四面皆有接壤的邻国,东边就是东临,两国只有不大不小一片区域在陆地上接壤,其余的地方都隔着一片海湾。

    大齐和东临除了地面互市,港口也有通商,互惠互利。

    东临也算个大国,当两国实力都强劲的时候,双方反而会避免摩擦,因为打起来容易两败俱伤,反而便宜了两国其他虎视眈眈的邻居。

    所以大齐东边相较别的地方算是最安生的,这几年没出过什么大乱子。

    但边境守军的警惕性非常高,这么强大的邻居,当朋友时还好,若一旦翻了脸,就是最强大的敌人。

    沈子衿沉吟:“原著里东临动手都是数年后了,因为那时他们看到了机会,这次的互市冲突只是意外,还是说他们当真已经蠢蠢欲动了?”

    “不好说。”

    楚昭眸光悠远,淬着寒星:“从我把某些东西造出来开始,世界的格局就已经变了。就比如我先前用的炸/药,虽然对配方严防死守,但在战场上用了后,肯定会有人收集焦土余渣,试图摸索出配方。”

    他对自己现代知识很有自信,但也从没小看过古人的智慧。

    当某些东西问世,就意味着时代的浪潮滚滚向前,车轮滚动起来后,停与不停,会走成什么样,就不由第一个推动轮子的人说了算了。

    楚昭只能保证自己有生之年让大齐走在前面,远超其他诸国发展,让大齐率先变得强势,起码保个百年和平,至于百年后世界会怎么变化,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几十人的冲突,在朝堂某些大臣眼里看来不过小事,但掌管四境的元帅对战局嗅觉总会敏锐些,这次互市的冲突,让楚昭有点儿不妙的预感。

    沈子衿抬手给他倒了茶:“别急,有什么要查要交代的,传信跟东边守军说。”

    “我觉得问题可能不会出现在东边,东临确实没必要此时在明面上与大齐完全撕破脸,我得让西域和北边的人也注意点。”

    楚昭又喝了口清火的茶:“茶不错……嗯?今儿我们的茶怎么不一样?”

    沈子衿放下茶壶,视线轻轻挪开:“我这是八宝茶,放了糖,怕你喝不惯,就单独备了别的。”

    楚昭只是随口一问,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点点头,又喝了一口,觉得喝下去后肺腑倒是清爽舒适,挺好的。

    楚昭长舒一口气,话聊完后,觉得自己可能也有点思虑过度,但该安排的事不能少,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借沈子衿的书房,给边疆几个将领写了信,封好,让侍卫送出去。

    笔墨还未干,沈子衿伸手按了按他眉心:“别皱眉了。”

    楚昭把他的手捏过来。

    沈子衿从前在侯府虽然过得不好,但也不可能干粗活,来了王府,更是养尊处优,手指细腻莹润,楚昭顺着指节一点点捏上去,给白皙的手指揉出粉色来。

    “你记挂边疆,”沈子衿轻声道,“你穿越后本不喜这地方,是因为在边疆看到什么,想法才慢慢变了是吗?”

    楚昭慢慢摩挲着沈子衿的手,垂下常带军威的眸子:“我看到了很多。”

    沙场埋忠骨,马革裹尸还。

    一将功成万骨枯从来是一句写实的诗。

    军营里也并不都是悍不畏死的勇士,大伙儿都是普普通通的人,楚昭见过刚召集入伍,第二天要打仗的新兵,在夜里哭得一塌糊涂,哆哆嗦嗦。

    他哭了,所以他是软蛋吗?不,害怕是人之常情,能安稳活命,谁又想去鬼门关过一遭呢。

    还有边境的百姓们,与军士们共进退。

    “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吐得昏天黑地,连着一个月不能碰荤腥,”楚昭捧着沈子衿干干净净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亲,“记性太好有时候也坏事,我把他们临死的眼和神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沈子衿手一紧,心疼得一塌糊涂。

    那时候楚昭才多大啊,本来是个在现代安安稳稳长大的小孩儿,坐在明几净窗前,翻书的手本来该留着墨香,但却提了刀上战场,从此染了满手血。

    沈子衿:“现在还记得?”

    楚昭:“记得,但不想了,既然下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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