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在万人迷剧本里杀疯了: 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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呗。』周余顿了顿,又问,『真是原主亲舅?』

    系统猫身子一秒紧绷:『任贤原本就是临时加入的角色,属于支线外的支线人物,这隐藏点剧情应该的吧?』

    周余轻笑了一声,『紧张什么?我还不把任贤放在心上,要真敢玩点什么花样,刚就对了。』

    他如今也看的明白,系统不是万能,他早已不依赖。

    还是那句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带怕的。

    晚上宁霄回家,周余亲自做饭饭菜等着。

    宁霄不知情,但也吃得欢,主动夸赞,“味道不错呀,谁家外卖?以后我给你订。”

    周余起身,“你订不到,但是你可以先跟我预约。”

    宁霄没想明白这话里的意思,怀里就多了一个人,给他来了一场实打实的用嘴喂。

    更香了这饭菜。

    嘴喂的后果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滚到了沙发上,周余坐在宁霄的腰腹上,自上而下,盛气凌人地看着人,“我要出去拍戏了,给吗?”

    宁霄后知后觉,“给。”

    不给怎么办?

    不给没有后续了。

    周余:“是一个爱而不得的角色,但是没有任何肢体接触。给吗?”

    宁霄:“给。”

    就问谁家老公是这么报备工作的?

    没有。

    但他真不敢反驳。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周余漂亮的桃花眼风情地撩起,缓缓趴下,“我也给。”

    宁霄:“……”

    果然。

    差点就得去洗冷水澡外加睡书房了。

    今晚回来的时候,已经明确下令夜晚不准往主宅走动,现在在客厅也可以。

    论新鲜度,换个场地都是极为鲜美的。

    一连三天,周余都没出门,南阳别墅就是一座铜墙铁壁打造的金窟,任贤若想闯进去,首先得脱一层皮。

    任贤没办法,找上了宁霄,“我想见周余。”

    宁霄大长腿交叠,背靠沙发而坐,“任总该知道,我也没办法。”

    这是实话,周余不想谁也没办法,包括他。

    小祖宗来着,供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干些让人不乐意的事。

    而且他也算看明白了,他在周余那绝对排第一,别说只是隔着山海远的亲舅,亲妈来了也越不过他去。

    气势什么的,绝不能弱。

    不然回去得睡书房。

    任贤皱眉,“他听你的。”

    宁霄:“我听他的。”

    都没说错,但也正因为这样,才不会去做让对方为难的事。

    任贤眉头皱得更深了,迄今为止,周余和宁霄绝对是他见过的最难啃的硬骨头。

    但凡换个人,都得给他三分脸色,而这两人回馈给他的信息是:任贤你算个球。

    “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

    “别。”宁霄交叠的双腿放了下来,身子微微往前倾,冷眼看人,“不管你出于何意,你能给他带来的都是无穷的困扰。”

    黑白两道通吃是很流弊,但是流弊的背后何尝不是深渊炼狱?

    一个姚千寻都已经让人头疼许久,再来一个自带黑抓一样的任贤,周余往后的日子都不会平静。

    而他只想让周余余生安好。

    而周余是喜欢热闹,但是没谁会喜欢有生命危险的热闹。

    任贤神色一顿,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他不否认他看中了周余的手段和宁霄的实力。那他想既然有本事,既然是他姐姐的遗孤,是有资格认祖归宗的。

    转念他又想,“既是雄鹰就该遨游天际,而不是安之一隅。”

    “既如此,那便没有什么好谈的了。”宁霄站了起来,冷声道:“常衾,送客。”

    常衾从宁霄身后走出来,对着门口的方向摊开手掌,“任总请。”

    任贤看着宁霄,眸光深深,“你最好想清楚。”

    宁霄点了一根烟,烟雾萦绕间,传来真真切切的一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言外之意:不想太自以为是。

    任贤起身,“我会再来。”

    于他而言,周余便是家族未来的希望,他不可能放弃。

    “那我告诉你,你迟早有一天会后悔。”宁霄声音冷厉而暴躁,烟都压不住。

    任贤脚步顿了顿,往前走。

    宁霄抽完一支烟,才想起周余不喜欢烟味,赶紧起身去刷牙。

    宁霄心情烦闷,回家早,惊愕发现周余竟然戴着围裙。

    宁霄从身后把人搂住,下巴抵在周余的肩头上,语气惊喜,“所以,最近的晚餐都是你做的吗?”

    何德何能,竟然能吃上小祖宗做的饭,得亏他前面几天都把菜吃光光,不然这会估计得翻垃圾桶去。

    夸张了点,但真的会后悔。

    周余伸出一根手指头把人推开,“出去鬼混了是吧?”

    “没有,一天都在公司。”宁霄强行抱回去,顺带告状,“任贤找我了,我烦他,抽了两口。”

    周余眼睛眯了眯,“弄死他。”

    “嗯。”

    “先吃饭。”周余把人带到洗手池前,认真搓洗着宁霄的手指手。

    宁霄的手指骨节分明,很有力量感,每次都弄得人爽翻天。

    周余是喜欢的。

    但食指和中指夹烟的位置有一丢丢的黄,不明显,应该偶尔会抽烟。

    只是自从他们在一起后,他没遇见过。

    从洗手到擦干水分,周余都做得认真细致,然后一个转身双手挂在宁霄的脖颈上,亲了一口,“你可以做任何你喜欢的事,当然,不能做别人。”

    顿了顿,补充着,“想都不能想。”

    “不会有别人。”宁霄顺手把周余的围裙摘了下来,像抱小孩那样把人抱到餐桌前,“与你携手到老是我唯一心愿。”

    “挺会说啊。”周余坐在宁霄的腿上,也不下来,就这么黏糊着吃饭,“跟谁学的呀?”

    “余爷教得好。”宁霄吃着周余喂到嘴边的红烧肉,“香。”

    而后他才回刚刚周余的话,“我喜欢你,你的喜好便不自觉变成我的喜好,遇上你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事。烟也不是因为喜欢才抽的,偶尔压不住…”

    “越来越会说了。”周余抱着他亲了一口,“没白给你做那么多天饭。”

    “我的荣幸。”

    两人黏黏糊糊吃完饭,宁霄自告奋勇要收拾碗筷,被周余拦下,“我来就行。”

    一来,碗筷是他精挑细选买来了,可不能才用几天就碎。

    二来,宁霄上了一天班,他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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